[情報] 全民成交通抓耙子苦苓喊話取消檢舉達人

看板 car
作者 asin404 (asin404)
時間 2024-03-03 16:27:06
留言 68則留言 (19推 17噓 32→)

政府放任完全沒任何資格檢驗的人 任意檢舉不但擾民 還浪費社會資源幫這些濫行檢舉的人收拾善後 早就該取消這樣的檢舉制度了 所以大家多努力點只要一收到 任何民眾檢舉的罰單 不用去看到底罰什麼 不要馬上去繳罰款 直接上網以 不符違規事實項目 申訴 https://reurl.cc/yYa1gM 申訴後的罰單 在監理單位查明後另外發文通知之前 是不用繳任何一毛錢的 現在全國各地的監理站處理這些檢舉的申訴案件已經累積到起碼要一兩年才有機會處理到 如果再繼續累積因被檢舉而申訴的案件 之後如果要 三四年以上才能查明再需要繳罰款 也不是不可能的事 所以大家要努力申訴 拒絕馬上去繳這被檢舉罰單 讓政府重視這糟糕的檢舉政策 造成濫行檢舉的擾民行為 https://reurl.cc/979oEY -- 那檢舉失敗的叫做誣告檢舉人得負刑責 留刑事案件的前科 這樣更好 檢舉失敗叫做誣告 得負刑責背刑事案件前科的 哪能這麼便宜他們繳錢了事 笑死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2.47.15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709454428.A.464.html

monguly00 : 有道理耶,如果都是卯起來申訴,讓他案件累積到一03/03 16:31

monguly00 : 百年才能處理完,那跟不罰就沒啥兩樣了03/03 16:31

SilentBob : 那搞什麼科技執法 通通取消不更好03/03 16:31

henrk : 交通輔警不做然後搞檢舉,本來就是政府怠惰一種03/03 16:32

monguly00 : 有讀書的人說的話果然不一樣,一招搞定這種檢舉的 03/03 16:34

monguly00 : 制度03/03 16:35

venon0916 : 又一個慣性搞小三的垃圾,這種言論不意外03/03 16:36

william826 : 很簡單啊 申訴規則改成誤判的話取消罰金 罪證確鑿03/03 16:37

william826 : 改罰兩倍03/03 16:37

william826 : 逼車、超速、跨對線、酒駕 以後直接重罰100萬03/03 16:38

venon0916 : 這種道德低下的垃圾還能上電視上新聞,台灣人真是03/03 16:38

danms : 全面科技執法不就好了03/03 16:38

venon0916 : 犯賤03/03 16:38

venon0916 : 笑死人,一邊哭夭交通亂,一邊哭杯違規被檢舉,台03/03 16:41

venon0916 : 灣人真是犯賤不要臉03/03 16:41

saru20279 : 唬爛也不用繳錢,打行政訴訟才有可能拖到那麼久03/03 16:43

venon0916 : 犯賤搞小三打嘴炮的垃圾新聞 03/03 16:45

cuteneo : 這什麼咖 白癡理由 03/03 16:46

kevin963 : id 03/03 16:55

cospergod : 推 小眾很可悲 以為世界遶他轉 03/03 17:01

doit3210 : 民眾濫用檢舉也要有相對制衡的制度,又搞個違規記 03/03 17:13

doit3210 : 點吊牌根本荒謬 03/03 17:13

winptt : 違規達人vs檢舉達人,矛盾大對決 03/03 17:26

yun0615ch : 我寧願相信習近平愛和平也不會相信台灣人的素質會 03/03 17:34

yun0615ch : 變好 03/03 17:34

poposaur1 : 改成”若魔人檢舉失敗,罰單由檢舉魔人自行負擔” 03/03 17:40

chiz2 : 過氣又狗屁不通還出來搏版面 03/03 17:43

Lireserty : 贊成!政府應該帶頭將固定式電子檢舉達人(測速照相 03/03 17:52

Lireserty : 機)先全部廢掉,由政府帶頭沒問題吧! 03/03 17:52

archin : 法規再去看一次好嗎? 檢舉案件成立是經過警務人員 03/03 17:52

archin : 查證屬實,不要自己當法盲講的很高興,支持自己的法 03/03 17:52

archin : 源一條都沒有 03/03 17:52

kuro90109 : 乾脆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廢除了 大家都瞎雞巴開 03/03 17:55

kuro90109 : 車騎車 反正死了就算自己運氣不好 03/03 17:55

Js1233 : 推苦苓!苦民所苦接地氣知道死老百姓的需求,這個政 03/03 17:56

Js1233 : 府是最傾聽民意的政府 03/03 17:56

archin : 檢舉失敗是檢舉人收到不舉發通知函,檢舉成功是警方 03/03 18:01

archin : 寄罰單給你,你有問題找警方申訴,若查證失誤也是警 03/03 18:01

archin : 察的錯,哪一個環節是能讓檢舉人誣告成立? 03/03 18:01

YOOBI : 可悲的台灣人 03/03 18:25

sharmans : 都可以討論 但是這應該貼就可 03/03 18:26

asgardgogo : 這智障的話也有人轉 03/03 18:30

caca80207 : 違規猴智商 03/03 18:33

gghh : 不解決問題 解決提出問題的人 03/03 18:54

kwnbsfi2ga : ㄏㄏ 03/03 18:54

kingkinggod : 笑死,你是不是常被檢舉很崩潰,有夠可悲 03/03 19:01

guolong : 北七違規猴 03/03 19:11

net20200105 : 違規慣犯 03/03 19:13

archin : #1bUgfke1 前面你已經胡謅被糾正過了,這次還再犯, 03/03 19:16

archin : 這種明知故犯在法庭上誣告是會成立的,借你的例子解 03/03 19:17

archin : 釋誣告成立要件 03/03 19:17

ksk0516 : 綠營不意外 03/03 19:34

Adonis7088 : 推這篇 重點是不可能讓沒有公權力的人去做檢舉動作 03/03 19:37

Adonis7088 : 國外應該也沒這種才對 你頂多就是報警叫警察 03/03 19:38

fctt : 我同意啊,前提是路上見警率要提高並嚴格執法 03/03 21:18

cocoi : 人民互咬關我啥事(挖鼻孔) 03/03 21:31

cocoi : 互咬就沒空管政府做什麼事。很不錯啊 03/03 21:32

knik119 : 檢舉魔人要專業不要造成別人困擾。 03/03 21:42

bnnann : 祝苦苓被違規車輛害到出事故半身不遂 03/03 22:03

attila125 : 以後報案記得要先取得報案資格 03/03 22:44

attila125 : 報火警也記得先取得報警災害資格 03/03 22:44

nknu20 : 如果申訴成功對方是否成了擾民或犯罪 03/03 22:56

archin : 申訴成功有兩種,1是車牌被冒用,2是你違規了但證據 03/03 23:17

archin : 力不足,或法令解釋放寬,兩者都是警方的問題,干檢 03/03 23:17

archin : 舉人何事? 03/03 23:17

vovoson : 車版討論過一萬次了 嚴格執法的方法太多 政府不敢 03/03 23:31

vovoson : 而已 03/03 23:31

STAEGG : 幹到底怎移民台灣快瘋了 03/04 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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