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故意撞人再「自首」要減刑!法官認無悔意

看板 car
作者 strive (hihi)
時間 2023-11-18 20:26:39
留言 82則留言 (36推 15噓 31→)

原文連結: https://news.tvbs.com.tw/local/2309251 原文內容: https://youtu.be/Iw6R7fEtUCM?si=8u4TGxz78OzGMzGM
台北市一名駕駛,日前停等紅燈時,卻超線擋到路,被一名經過的騎士比中指,駕駛一氣 之下追上去,故意撞倒對方還挑釁。事後駕駛聲稱,自己有留在現場報警,是「自首」可 以減刑,法官卻認為,他根本不是真心悔過,不能算是自首,依傷害罪判五個月。 https://cc.tvbs.com.tw/img/upload/2023/11/18/20231118182456-fe8c3533.jpg
原本在後方的黑色轎車突然踩下油門加速,行經彎道處時車頭往左偏撞倒機車,車上兩人 當場摔車倒地,而這時撞人的駕駛下車還在繼續挑釁。 騎士和乘客痛的坐在路邊地上,機車則是倒在路中央,車禍地點在台北市牯嶺街上,肇事 駕駛說是不小心的但傷者不這麼認為。 記者何冠毅:「當時黑色轎車,就是停在路口黃色網狀線上,擋住騎士的去路才會被比中 指,引發後續的行車糾紛。」 https://cc.tvbs.com.tw/img/upload/2023/11/18/20231118182459-08301246.jpg
原來車禍發生前肇事吳姓駕駛,把車停在路口網狀線上擋路,被騎士比中指才會追上把機 車撞倒,他辯稱自己對路況不熟只是想超車,才會不小心撞上機車,事後不道歉也沒和解 騎士決定提告傷害。 廈門派出所所長朱宥任:「(駕駛)當下有立即報警,企圖營造車禍意外假象,因能減輕量 刑。」 只是吳姓駕駛聲稱自己車禍後留在現場,也主動報警算是自首要求減刑,但法官看過監視 器後點出疑點,包括駕駛從內側超車且緊貼著機車車頭明顯不合理,撞人之後不道歉甚至 用手比著自己臉挑釁騎士,認為他並非真心悔悟不符合自首要件,故意撞人也不算過失傷 害,最後依較重的傷害罪判5個月https://cc.tvbs.com.tw/img/upload/2023/11/18/20231118182501-e1fef54f.jpg
律師余韋德:「本案法官認為,雖然形式上有符合自首要件,但其內心深處並沒有真心想 悔過之意識,因此本案法官不同意給予被告減刑機會。」 律師表示很多車禍確實會以自首,或和解來減輕相關刑責,而像這次故意撞人還挑釁,導 致自首失敗實務上算很少見的案例。 心得/說明:(30字以上) 這案例真的就是機車騎士欠撞阿! 這法官根本亂判! 都有打電話報警了還要怎樣? 況且比中指比撞倒人還要可惡耶! 難道機車騎士不需要被判刑嗎? 真是豈有此理! 難怪大家都說台灣交通真的是四輪地獄! --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17.68.18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700310402.A.F4A.html

benptt : 法官:可教化!咦,沒死人? 11/18 20:31

iwei0930 : 唉 要撞就要往死理撞啊 11/18 20:31

benptt : 重來一次! 11/18 20:31

TaiwanNeko : 很輕啊,才判5個月就是給他緩刑用的 11/18 20:33

Muilie : 台北真屌 11/18 20:41

ryan0714123 : 還開霧燈,真的有夠爛 11/18 20:44

MK47 : 五個月可以易科緩刑吧?可以的話根本沒差 就是要弄 11/18 20:49

MK47 : 你 11/18 20:49

ludoren : 要緩刑要先有和解吧,五個月是可以易科罰金 11/18 20:50

MK47 : 而且這種根本故意弄人家 不是意外撞傷的 我還覺得法 11/18 20:50

MK47 : 官判太輕 11/18 20:50

ludoren : 判五個月不代表可以緩刑,但是有機會易科罰金 11/18 20:50

SEEDA : 486水準不意外 11/18 20:51

reallocust : 真的撞死可能就不會判不小心了,因為死人不會說話,也 11/18 20:52

reallocust : 沒有後續騎士的心證 11/18 20:52

reallocust : 不過過失致死應該判更重啦 11/18 20:54

GLUESTICK : 勁戰仔還敢招惹四輪大爺 11/18 20:55

nervrain : 從來沒遇過這種事,這個很大條,玩別人玩死一不小 11/18 21:09

nervrain : 心就用殺人罪判刑 11/18 21:09

nervrain : 而且這種的,才判幾個月,摔成殘廢怎麼辦? 11/18 21:10

Zodiac10 : 法官打臉阿宅的幻想XDDD 11/18 21:12

allyourshit : 5個月才15萬 小錢 11/18 21:19

fdkevin : 也才5個月= = 11/18 21:20

allyourshit : 其實撞死談和解容易 然後連刑都不會判 大學長都有教 11/18 21:29

mepass : 開車撞人真的好爽 這樣難道不能算殺人未遂嗎 11/18 21:36

MattisZheng : 什麼垃圾心得 11/18 21:44

motorbird : 那一代的legacy是日行燈位置 11/18 21:45

a0986188522 : 台灣養出一堆四輪大爺 11/18 21:49

super1314159: 故意撞人判五個月 過失致死六個月 懂得都懂 11/18 21:52

joe51408 : 反串過頭 0分 11/18 22:05

cospergod : 好廢的流氓 狠一點好嗎 11/18 22:09

sformosa : 這是殺人未遂吧 11/18 22:14

desirU : 486的日行燈啦 11/18 22:23

george31708 : 剛好而已吧 我也常常想碾二輪的 11/18 22:31

johnny30489 : https://i.imgur.com/2rDkTbj.jpg 11/18 22:33

POWERSERIES : 五個月沒辦法易科罰金 11/18 22:39

MK47 : 不是本刑五年以下的 判六個月以下都可以易科罰金嗎 11/18 22:45

MK47 : ? 11/18 22:45

babyMclaren : 自由心證 11/18 22:52

babyMclaren : 結果只有傷害罪5個月 11/18 22:53

cloud654 : 他只是做了大爺們想做卻不敢做的事 11/18 23:14

zxc8424 : 這樣撞一下就噴了15萬 真的不會後悔嗎 11/18 23:22

deathmark : 單純演技太爛,跟司法沒關係 11/18 23:24

ctsummag : 垃圾駕駛死好跟垃圾心得 11/18 23:27

hcshin : 品牌車款正確。如果是豐田,又釣出一堆無智T黑出籠 11/18 23:29

PCC2003 : 牯嶺街大爺殺人事件 11/19 00:23

TRIMGAL : 心得搞得像隻沒家教的猴子== 11/19 00:52

alex00089 : 機車猴vs汽車猴!? 11/19 01:09

kabukiryu : 機車騎在那位子對嗎?剪線撞4輪? 11/19 01:22

kabukiryu : 4輪開在車道上,2輪右偏 11/19 01:23

kabukiryu : 講過好幾次了,到底2輪跟行人哪來的勇氣敢跟4輪叫 11/19 01:28

kabukiryu : 囂,被保護過頭久了誤以為自己是老大最強勢,忘記 11/19 01:28

kabukiryu : 自己是弱勢,反正4輪會讓、出事情都4輪扛,量你4輪 11/19 01:28

kabukiryu : 也不敢怎樣 11/19 01:28

polestar0505: 首先 你要先拿職業照 剩下都好辦 11/19 01:30

ming791218 : 撞了乖乖上法院被處理啊,我還爽領年終,怎麼會不敢 11/19 01:50

ming791218 : 跟四輪玩呵呵 11/19 01:50

a4786033 : 心得失敗,看得出是反串,但還是不優 11/19 01:52

kitty2000 : 用車意圖殺人照樣輕判,真的是第三世界國家 11/19 02:19

aa182201 : 笑死 五個月 傷害罪比過失傷害還廢 11/19 02:25

Bozhi : 不是黃色的 失敗 11/19 03:00

ctes940008 : 反串要講欸 11/19 03:27

knik119 : 垃圾總是做偷雞摸狗的事。好險有攝影機 11/19 04:20

PaiDaSing : Subaru就一堆四輪猴子開的意外嗎 11/19 06:40

az400570437 : 沒撞死,算機車命大了 11/19 06:42

keyneslan : 應該立法四輪有馬路優先權 11/19 08:16

sgxm3 : 這種低能反串就別在那邊跟風自以為很屌好嗎? 11/19 08:19

sazabik : 殺人看行為,自首法官說了算?真他媽垃圾法官 11/19 08:58

vovoson : 撞死也是五個月 賠償有保險公司 油門幹嘛不踩大一 11/19 09:14

vovoson : 點? 11/19 09:15

Killercat : 這樣才五個月...??? 11/19 09:34

as508114 : 能不能緩刑是要法官判 不是兩年內就一定能緩刑 11/19 10:29

iorittn : 撞人才5個月XD難怪台灣治安越來越奇怪,大案變少但 11/19 10:33

iorittn : 這種小案越來越多 11/19 10:33

leo255112 : 比中指就真的挑釁,被撞可憐但不意外 11/19 10:45

cc02040326 : 怎不直接撞死 過失致死也一堆5個月的 11/19 11:39

Protian : 被認定為故意,撞死就不會是過失致死了好嗎= = 11/19 12:35

BFer : 才5個月 11/19 12:38

neil0611 : 五個月?笑死 11/19 13:35

jamison04 : 五個月….蓄意殺人了只有五個月 各位快投票了 知道 11/19 14:47

jamison04 : 要幹嘛了吧 11/19 14:47

johnny30489 : https://i.imgur.com/GvC8TC1.jpg 11/19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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