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提案廢除「檢舉達人」過連署 交通部:滾

看板 car
作者 zeldon (藍色眼睛)
時間 2023-11-10 19:46:49
留言 45則留言 (11推 6噓 28→)

大量執照檢舉人員當然是最好的 最好比照警方資料要全公開 姓名,編號等等全公開 這樣有問題的人就可以全面24小時不間斷的監督這些領人民薪水的檢舉員,有沒有奉公守 法?建議只要從事的該員,如果被檢舉違規要加重懲處,才能達到模範給其他人 從此也不會再有一堆檢舉達人自己違規可以,他人違規窮追猛打,剛好雙贏,全民可以互 相監督 這種剛好給考不上警察又最愛當交通管理大師的人一個機會 大家說好不好 : 建議增加大量的有執照檢舉人員 : 地位等同交通警察可以對民眾開罰 : 姑且稱之為交通管理師好了 : 薪水就從罰金上面支付 : 可以創造很多就業機會 : 並且這種合法的爪耙子為了增加業績, : 改善自己的生計,一定會認真檢舉 : 大量懲罰非法 : 又能夠創造就業機會 : 並且還可以改善交通 : 增加大量的交通管理師真的不能再等了 : 大家說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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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go520 : 警方資料有公開?那你工作資料要不要也公開 11/10 19:51

g758085231 : 這什麼邏輯 11/10 19:52

kazami : 我繳的稅金一點都不想要養這種人 寧願拿去給警消加 11/10 19:53

kazami : 薪 11/10 19:53

zeldon : 警方執勤姓名跟編號本來就是公開的哦 11/10 19:53

zeldon : 就跟開單上警方也要有自己大名一樣 11/10 19:54

elhazard01 : 錯 一堆員警實務上只會告知編號 其他不說 11/10 20:08

yuchiehchan : 感覺這種人不用稅金養,違規仔的罰款滿到溢出來就可 11/10 20:10

yuchiehchan : 以支付了 11/10 20:10

zeldon : 樓上打臉,民眾權益是可以要的,是公開,不可不給 11/10 20:10

cy7872322 : 以前可以算不好考 不過現在警專錄取率… 11/10 20:11

zeldon : 而且依法,警方是要出示證件,沒有不可公開 11/10 20:16

zeldon : 那是義務,不是警察自己能不要 11/10 20:17

Niro : 其實這辦法真的不錯 11/10 20:24

darren9 : 也要穿制服 11/10 20:33

fenderrb : 穿制度很重要。 11/10 20:41

pilijeff123 : 要不要把違規仔的嘴臉 個資 公布在車子上 讓其他正 11/10 20:52

pilijeff123 : 常駕駛知道違規仔在此耍寶? 11/10 20:52

li04 : 違規人員也要比照辦理,公佈照片公司住址 11/10 21:22

facebookig : 就是現在的交通助理員做的工作啊! 11/10 21:24

daliares : 小時不讀書,長大當檢舉人 11/10 22:07

beergap : 這個可以,反正政府沒在管 11/10 22:09

li04 : 實務上,被警方過肩摔,腳踩頭的案例這麼多,有哪一 11/10 22:17

li04 : 個案例警方有出示證件的,法院都認為有穿制服即算告 11/10 22:17

li04 : 知身份資訊,不需出示編號證件 11/10 22:17

zeldon : 結果法院又打臉樓上,有判例是要警方出示的 11/11 00:13

zeldon : 法規就規定在那,還在那鬼叫不用 11/11 00:13

chigo520 : 公開是隨時查的到耶哪邊可以查所有警察的資料? 11/11 01:08

chigo520 : 出示證件哪是什麼公開 = = 11/11 01:09

zeldon : 打臉樓上,是公開的哦,是法規不是我說的哦 11/11 01:15

zeldon : 連錄影錄臉都可以哦,是警政署長自說不受個資法保護 11/11 01:16

zeldon : 這是立委質詢過的哦,也是法規明文規定的 11/11 01:17

elhazard01 : 不要動不動就打臉 歡迎你和我一起領教龜山分局戰情 11/11 06:22

elhazard01 : 坪頂派出所警員態度 跩到叫我用巡邏車編號查他們的 11/11 06:24

elhazard01 : 的資料 逕自不開單上車離去 你要來攔車問編號嗎? 11/11 06:25

zeldon : 開不開罰是公務員的權利,當然打臉樓上,笑死 11/11 09:29

zeldon : 連什麼是權利跟義務都分不清,笑死 11/11 09:30

elhazard01 : 你怎麼還沒笑死啊?自high 活在自己的世界 11/11 10:06

elhazard01 : 員警不開單和不透漏警員編號都看不懂 可憐 11/11 10:07

elhazard01 : 是法規那一條說出來啊? 還是只會看新聞嗆人? 11/11 10:09

chigo520 : 所以公開在那邊?? 11/11 12:53

zeldon : 依規定給編號是法規規定,原來中文沒畢業? 11/11 12:55

zeldon : 警員不鳥你不開單,是他的權利,懂? 11/11 12:55

zeldon : 它違法妳有權可去投訴申訴?懂?笑死人欸你 11/11 12:56

LiamTiger : 哇然後大腸花打人的警察10年還找不到到底是誰 11/11 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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