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682094356.A.1DE.html
推 history736 : 都沒有權力調閱吧 04/22 00:31
→ pavon : 不是,你調對方通聯要幹什麼? 04/22 00:33
推 lion0208 : 是要證明對方行車中使用手機?如果是的話即使有通 04/22 00:40
→ lion0208 : 聯紀錄還是很難吧?沒畫面的話可以說當時手機不是 04/22 00:40
→ lion0208 : 自己在使用 04/22 00:40
推 george31708 : 都沒權力。你怎麼會覺得任何人有權力侵犯對方隱私 04/22 00:43
推 JOHN2188 : 沒可能 04/22 00:46
推 maniaque : 樓主大概忘記有"藍芽耳麥"這玩意 04/22 00:47
→ JOHN2188 : 有受傷提告然後跟檢察官提出這要求,然後被拒絕, 04/22 00:53
→ JOHN2188 : 大概是降 04/22 00:53
推 leoz69927 : 法律上誰都不能調閱對方通聯紀錄 04/22 00:53
推 leoz69927 : 只有有顯著犯罪之事實告發後檢察官才能調確認不過要 04/22 00:55
→ leoz69927 : 有證據證明 04/22 00:55
→ leoz69927 : 而且調通聯也不能證明什麼事情沒畫面沒聲音什麼都沒 04/22 00:56
→ leoz69927 : 有不能當證據效力 04/22 00:56
推 taiki39 : 刑案才可能調閱,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11-1條看一看 04/22 00:58
推 SiriusJinn : 車禍調通聯?是要搞對方喔 04/22 01:03
推 leoz69927 : https://i.imgur.com/KAm4obh.jpg 04/22 01:06
推 facebookig : 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前幾年通過,不能任意調閱通聯了。 04/22 01:18
→ summer08818 : ? 你調通聯要幹嘛 04/22 01:21
→ shamanlin : 你無法證明電話是他在使用,你也無法證明他當下是手 04/22 01:41
→ shamanlin : 持而不是使用耳機,簡單來說就是沒意義 04/22 01:42
推 d147258 : 調通聯記錄沒用啦,要怎麼證明車禍當下對方在通話? 04/22 01:45
→ d147258 : 電信公司的時間一定跟監視器時間同步嗎?就算當下他 04/22 01:45
→ d147258 : 在講電話,但法規是行車時不能手持電話通話,但是開 04/22 01:45
→ d147258 : 免持或者戴耳機是可以的,要怎麼證明他是手持電話? 04/22 01:45
推 PsMonkey : 結果搞了半天當事人打 line 04/22 01:55
噓 snowfish104 : 所以你想調閱通聯紀錄幹嘛? 04/22 01:57
噓 sfking : 為什麼會有出車禍可以調別人通聯的天真想法? 04/22 02:10
推 leoz69927 : 所以才一直說要有行車記錄器咩才有機會拍到對方的影 04/22 02:13
→ leoz69927 : 像調監視器那些都糊的比芝麻糊還糊 04/22 02:13
推 vovoson : 你應該是汽車吧 對方要是知道你在想這些就先給你個 04/22 02:31
→ vovoson : 刑+民的連環拳組合 你再有理都先吃過失傷害幾個月 04/22 02:31
→ vovoson : 的易科罰金吧 04/22 02:31
推 info1994 : 下次記得要保第三人囉^^ 04/22 05:05
噓 c0915397635 : 哪來的天才 04/22 08:19
→ hokkaidosky : 現在有免持聽筒。沒拍到手持畫面很難證明什麼吧? 04/22 08:30
推 goodboy26 : 兩邊都只有保強制險有得喬了,幫QQ 04/22 08:35
推 jkokpcu : 你要證明對方有沒有滑手機調通聯紀錄沒用 04/22 08:36
→ sazabijiang : 通聯記錄完全沒辦法證明什麼 04/22 09:30
推 skyhome : 竟然能兩個都沒行車紀錄器 也沒第三人 04/22 10:07
→ rocku112 : 不過原po前陣子不是說要加保第三人嗎?沒保到? 04/22 11:11
推 kevin20541 : 不懂你在想什麼 04/22 11:34
推 tokyoto : 你應該是去徵當時的行車記錄器 或是找店家看監視器 04/22 11:40
→ tokyoto : 有沒有拍到 04/22 11:40
→ toshiba5566 : 調閱通聯?檢察官100%不會讓你調啦! 04/22 11:47
推 austin0353 : 未注意車前狀況當肇因就足夠,不需管是否在用手機 04/22 12:48
推 horb : 對方不可能同意 04/22 13:18
推 Gusteau : 不要想空想縫啦 沒保第三人就是去調解會互譙 然後 04/22 14:27
→ Gusteau : 上法院而已 04/22 14:27
→ g80123 : 單純車禍對方說要調你通聯 你不會想翻白眼嗎? 04/22 15:26
噓 ryanbin : 申請通聯能幹嗎 用腦子想一下好嗎 04/22 1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