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內線沒車不可以最高速限行駛-狂人日誌

看板 car
作者 HuangJC (吹笛牧童)
時間 2022-09-11 20:19:32
留言 21則留言 (5推 0噓 16→)

這篇來回第二次 說個關鍵字:史密特觸發器 讀我們電子電機的有沒有人看到就知道我要講什麼的? ------------ 在類比世界中,若我們採用 0 ~ 5V 系統 轉譯成數位時,可以規定以 2.5V 為分界 大於 2.5V 為 1,小於 2.5V 為 0 當接近 2.5V 時,會有嚴重的振鈴現象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我們可以規定, 當目前是 0,那要大於 4.5V 才叫做 1 但是當目前是 1,就要小於 0.5V 才變成 0 這樣中間 0.5 ~ 4.5 V 用在轉換態上,可以減少切換次數 ------------- fu 出來了,曾有人罵我的比喻差很多,根本不能比喻 我得強調一下,所謂的比喻就是只看像的部份,延伸到不像的部份本來就不像 我可以說地球像籃球,圓圓的,但我不會說它像籃球可以拍打好嘛。。 這就是你要懂得用比喻,懂得看比喻,那麼比喻就會方便 ------------- 今天如果規定,只要我比你快,你就得讓 好喔,你時速 120,我時速 121 以一般小轎車車長,隨便 google 到就 4000mm 左右 再加上安全距離簡單抓一個車身,那就是 8000mm 8000mm/(121-120)km/hr = 28.8 秒 約半分鐘 真的要這樣玩嗎? 意思是當你我速度極為接近,就必需花上半分鐘來超車 你超到一半,我催了油門,我又有資格叫你讓 -------------- 法律制定的目的不複雜,但人真的百百種 如果有誰說'很簡單,我講的你聽不懂嗎?很難嗎?' 通常你可以回他:代誌不是憨人想的遐爾仔簡單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ztRs3knNE-U
就我認為,法律其實是為了包容最多的人,而不是為了服務少數人 如果有人是'絕對','優秀',然後其他人就得禮讓他 那在專制政體裡其實是很吃香的;也就是特權 (共產國家的體育選手很夠看的,砸整個國家資源去養) 但我們通常會搞到大家都不很舒服,都互相忍讓 --------------- 上面花上半分鐘的超車,如果加一些但書,會好一點 比如,我比你快,你要讓 但在我超車完畢之前,你不許再加速 比如,我比你快,但必需快很多,只快一公里(每小時)不行 因為就上面的算式,我已經證明給你看,這超車要花上半分鐘 若快上十公里呢?很簡單,剛算 28.8 秒,就直接除以十(因為速度差快十倍) 也就是約三秒;三秒超車大家覺得可以忍受嗎? 若可以,那當我開 110 時,你必需開 120,否則不必逼我走,因為你要花三秒超車 再除以 3,快三倍,也就是時速要比我快 30km/hr, 才有法子在一秒內完成超車 那也就是當我只有時速 100,算龜車時,你必需時速 130,否則你超車時間會很久 而時速 130 花上一秒,可以前進多遠呢? (可以善用 google,它能進行因次運算,比如 130km/hr * 1 秒 = 36.11 公尺) 剛才說一輛車四公尺,而 36 公尺就是九輛車的車身長 在九輛車的車身長裡必需保持淨空,否則難以完成超車 當然超車時大家都在前進,這九輛車是絕對長度,不是相對前進長度 (相對只要前進兩輛車) 何時計較絕對呢?比如我要超過你但要下交流道 那我就必需在九輛車的長度裡完成這些動作 否則乾脆別超你,跟在你後面得了 去理解這些,想想史密特觸發器的設計理念 然後再跟我說'我只要比你快,你就得讓' 你真的認為你應該花半分鐘來超車? 還是你認為你一超車,我該減速方便你超? 那怎麼不是你減速不要超? 這就是很莫名其妙的事 -- 不要發比較好,或推文就好 就推:其實你不該超車 就接受就對了,不要附上推導過程 推導過程太枯燥,很多人無法接受 只要後方快車不超車,這個問題馬上解決 相反的,要求前方不擋車,做不到 那又得一大篇推導,怕你看不下去,不說了 ^^^^ 哪句? ^^^^^^^^ 什麼是去脈絡化? 是啦,我可以 google,但這就是一個漫長的,做功課的過程 我打這篇,是因為我做了這個方向的功課 我也不知道什麼是爭論中心 但是我寫的曾是以前困擾我的;或許沒幫別人看開,但有幫我自己看開 我以前就是嫌別人龜車的那個人,但我現在不嫌了 這些理論不是為了說服別人,不斷灌輸別人想法用的 其實它是說服我自己 現在大家都走入專科領域,反過來說,我不知道什麼是大家都看得懂的 如果用上 VIH,VIL,VREF,那變成叫人去 google 我的寫法至少是本來沒基礎的人,馬上看也能看懂。 那就是給我這領域的人看的吧.. 如果只算速度,我還很難馬上拿捏到史密特觸發器解決振鈴那種感覺 還是有人沒看懂我這篇 前面已經推論出了,如果一秒就要超車完畢,則超車者必需比被超者快上 30 舉速限 110 為例,當前車 100 算龜車,我必需開到 130 才能快速超車 這是數學的結論,但後面有個推論: 如果我後面有人追上我,而我比他慢就必需馬上讓 什麼叫馬上?叫他等一秒可不可以? 好,那就一秒! 那就是我必需比被超車的對象快上時速 30 如果我沒那麼快,那麼當別人叫我讓時,我就無法讓 這裡總該能看到問題了 即使前面是龜車 100,但我沒到超速的 130,就不必去超他 否則當後面有 120 的高速要超我時,就會抱怨我不讓開 別忘了我的計算裡,安全距離只用一輛車身 還沒說車速愈高安全距離要愈高咧! 一輛車身的距離,經常是太短了 我不接受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7.174.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662898775.A.C07.html

amethystboy : End 09/11 20:27

w9 : 其實你這篇還蠻沒意義的 09/11 20:37

w9 : 重點是你花了很長篇幅進行的推導,對於理解與討論 09/11 21:26

w9 : 本議題的實務樣態幾乎不存在有價值的意義,你只是想 09/11 21:26

w9 : 攻擊某句稱不上共識的去脈絡化簡述句而已,但那句 09/11 21:26

w9 : 話不僅不是某一陣營的共識,也不是這個議題圍繞的 09/11 21:27

w9 : 爭論中心,所以說實話,你這篇還真的蠻沒意義的,沒 09/11 21:27

w9 : 有惡意tho 09/11 21:27

primeblue17 : 我電機電子人 但我不會拿專業上的東西來譬喻 09/11 22:06

primeblue17 : 要寫文章應該要設想所有人能看得懂吧 09/11 22:07

primeblue17 : ~ 09/11 22:07

h816090 : 很多人不懂怎麼把東西簡化來說 09/11 22:20

mqhung : VIH VIL 結案 09/11 22:42

fire124 : 你的VREF幾伏 09/11 22:51

Neil000 : 笑死 你不寫前面的比喻還比較好懂 09/12 00:47

distellable : 比喻還可以阿 常常快下交流道的時候外側車道有較慢 09/12 13:38

distellable : 的車 這時候簡單化分成兩個選擇 跟他後面 或 09/12 13:39

distellable : 抄到他前面 但實務上沒這麼簡單 國道不是只有你兩台 09/12 13:39

distellable : 你想超還要看前面的車輛車流 有沒有機會 09/12 13:40

distellable : 賭錯了 你又不想錯過交流道 那就要冒一點風險 09/12 13:41

distellable : 不保持安全距離的切到外側車道 這就是國道日常 09/12 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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