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家門口被別人擋住出入(沒留電話)

看板 car
作者 NorthRoad (北方小路)
時間 2020-04-04 00:32:17
留言 11則留言 (0推 2噓 9→)

你這個法條沒用 法條說了 「在顯有妨害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 我遇過一次 也是車被停家門口 警察來了說要找車主移車 我說你不開單嗎 法條還唸給他聽 警察說 那個空隙你人側身可以過 我說我車出不去阿 警察說 你腳踏車不是可以出的去 我:...... 然後我知道破壞人家的車或鎖車會被告 所以只好等對方回來開車 後來我就乖乖在門口放台摩托車 要開車再移 只是就變得很麻煩 開車前還要移車 以上是ㄧ些經驗談 : 以為車板比較理性一點 : 結果還是一堆正義魔人吃到飽 : 停人家大門口影響做生意跟出入 限制自由還不違法 : 一定要找法條嗎? : 正義魔人需要法條 補上 : https://reurl.cc/d02zjz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在顯有妨害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 : 開單告發並拖吊。 : 畫紅線是強調不能停的地方 : 不是沒畫紅線盡量停 : 什麼都要法律規範 : 高速公路開最低速限就好 : 馬路上慢速到黃燈剛好能過就好 : 每個公寓大門口沒畫線都卡台車在那邊 : 大家店門口沒畫線停滿滿 : 高雄合法市長 : https://imgur.com/87SmRGK : 我不引戰不回推文 : 歡迎樓下開勳 : 大家連假開心 --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0.13.18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585931539.A.851.html

boog: 那你不會回我現在要開車,不是要騎腳踏車 04/04 00:39

boog: 然後看你是要找議員還是立委來,看警察敢不敢不開單 04/04 00:39

cka: 這個開單下去要小心那個車主報復 所以能請走就請走吧 04/04 00:55

NorthRoad: 警察的意思是說 那個條文不成立 因為我人可以過 腳 04/04 01:00

NorthRoad: 踏「車」也出得去 04/04 01:00

addog74: 是喔,那你知道沒向建管處申請車庫卻實際用來停車的話, 04/04 02:04

addog74: 會有罰則嗎?你敢叫警察開我就敢錄影存證向建管處檢舉你 04/04 02:04

addog74: 私設車庫違反建築法,罰金是6~30萬,要來搞大家一起來搞 04/04 02:05

koreapig5566: 此法條適用於道路,不是用在家門口啦 04/04 02:38

ckgodboy: 警察講的沒錯阿... 04/04 08:01

NorthRoad: addog74 你知道建管處不會理你嗎 XD 04/04 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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