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競速釀2死3傷 超跑富少獲減刑理由曝光

看板 car
作者 simon78410 ()
時間 2019-10-24 08:4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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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連結: 自由時報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954825 原文內容: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富少游瀚甯開超跑釀2死3傷,士林地院今依妨害公眾 往來安全致死罪判刑2年4月,並公布判決理由指出,游男犯後自首並與全數被害人達成 和解並賠償,且被害人均同意減輕量刑,予以減刑。 但游瀚甯的律師劉上銘接受電訪時仍認為,游男犯行未達妨害公眾往來致死罪程度, 只構成過失致死罪,待收到判決書後再與游男討論。 合議庭認為游瀚甯構成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的理由在於,游男在自強隧道內, 以平均140公里車速疾馳,最高車速達170公里,肇事時車速超過128公里, 對比該處限速40公里,游男平均車速已達限速3倍以上,對游男個人感知、 判斷造成一定干擾,對車輛而言,則增添操控困難與穩定度。 再者,隧道僅限速40公里,對其他用路人而言,游男車速等同以時速約100公里掠過 靜止的用路人,姑且不論路況對其他用路人能否適時注意、反應,游男車輛突然經過, 造成心理驚嚇與隧道內巨大聲響,足以影響其他用路人正常駕駛,可見游男所為已 全盤影響隧道內用路人。 但合議庭表示,游男犯後自首並與全數被害人達成和解、賠償, 且被害人均同意減輕量刑,審酌游男飆速行為歷時僅約10秒,且除飆速外, 無其他危險駕駛行為,對於公眾往來安全造成危險的時間尚屬短促、行為態樣也非惡劣, 加上游男本身受傷不輕等原因,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致死罪判刑2年4月。 心得/說明: 錢拿的夠多就能減刑 家屬都同意減刑了 外人大概沒置喙的餘地 不過法官的對於短時間超速似乎比較寬容 這是不是表示長時間超速代表態度更惡劣呢? 難怪目前政府要推區間測速XD -- https://i.imgur.com/LWIT62Q.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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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icekin : 有錢真好 10/24 08:51

wondtty : 事故前一天有超速嗎?前兩天有超速嗎?前一週有嗎? 10/24 08:52

wondtty : 這樣超速多久了才被罰? 10/24 08:52

c1396 : 跟這版一樣 版皇一聲令下水桶五月都可以特赦 10/24 09:04

distract777 : 有錢判生沒錢判死 10/24 09:04

sorkayi : 區間測速都他害的 = = 10/24 09:09

call032ss : 笑死,有錢跟被他撞死的人和解就能減刑??? 10/24 09:10

call032ss : 搞得好像馬路上沒有其他人了一樣 10/24 09:10

Insania : 砸錢換減刑,有錢人的生活就是這麼樸實 10/24 09:12

zebirlin : 有給錢的還算好了 否則對受害家屬而言沒錢不是更糟 10/24 09:14

Dorae5566 : 賠了5千多萬啊 10/24 09:14

anajal : 有錢人就是比較會阿,都搞到自強隧道區間測速還不 10/24 09:14

anajal : 夠會嗎? 10/24 09:14

zebirlin : 受害家屬堅持的話可以不要和解 如果不缺錢的話 10/24 09:14

cvsd04957 : 有錢判生 沒錢判死 10/24 09:26

z19880215 : 反正人都走了多換點錢 10/24 09:29

soushi : 現實就是這麼殘忍 10/24 09:31

asgardgogo : 隧道又窄又短是要幾秒找理由也找好一點吧 10/24 09:36

walk1987 : 馬的,炸隧道炸到現在只能龜速 10/24 09:38

abxtpml56 : QQ 10/24 09:44

leoz69927 : 錢能處理的問題就不是問題 10/24 09:46

jeff101234 : 有錢判生沒錢判死 10/24 09:50

jimmyyang : money judges 10/24 09:54

k1400 : 其實跟認罪協商差不多意思吧 10/24 09:56

gk1329 : 理由 $$ 10/24 09:57

axlfun : 都已經這樣了,拿到錢對家屬來說比較實際。 10/24 10:04

jeff40108 : 法官智障 10/24 10:05

jeff40108 : 妨礙公眾往來的受害者是所有民眾,又不止受傷的人 10/24 10:06

jeff40108 : 這樣都可以減刑根本就都給你判就好 10/24 10:06

jeff40108 : 法條參考用 10/24 10:07

lmc66 : 這本來就是參考受害人或其家屬有沒有感受到悔意 10/24 10:13

lmc66 : 他犯的重罪是致死 當然是受害人才有資格說話 10/24 10:14

lmc66 : 只有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的話根本不用減刑 10/24 10:15

sma24934721 : $$$$$$$$ 10/24 10:19

sma24934721 : 有錢真好 10/24 10:19

hatedog : 之前有法官說過如果不減刑,加害者根本不會想跟受害 10/24 10:24

hatedog : 者和解,也就是不減刑他們不會付家屬賠償金 10/24 10:24

b642897 : 有給錢不是本來就要做的事 10/24 10:29

b642897 : 不懂為何是減刑的理由 10/24 10:29

kenness1019 : 家屬不和解也只是浪費時間浪費錢 就是這麼現實 10/24 10:33

bitlife : 樓上,換個心態站加害者一邊想,你就清楚了 10/24 10:34

bitlife : 加害者擺爛不賠和很有誠意賠很高,如果刑期一樣,那大 10/24 10:35

bitlife : 概是聖人加害者才會很有誠意賠很高了 10/24 10:35

bitlife : 這件事法律上把它列入[犯後態度]這一項來做為是否減 10/24 10:36

bitlife : 刑的依據.上法庭表現好人人可裝,唯獨有沒有賠,賠多 10/24 10:37

bitlife : 少裝不來 10/24 10:37

baseball1388: 這麼有錢不能直接扣押嗎 行為10秒 拿刀砍人不到1秒 10/24 10:47

baseball1388: 不就判一個月 10/24 10:47

rogerliu : 看完心得:有錢真好! 10/24 10:49

aresa : 如果有做律師的朋友應該可以明白,很少賠錢的,有錢 10/24 10:56

s3f4e9g6aa7 : 有錢真好 10/24 10:56

aresa : 人寧願耗死你也不會賠錢的 10/24 10:56

td770715 : 肯賠不錯了啦 反觀葉少爺 10/24 10:59

CATpc : 搞不懂法院為什麼要這麼假掰,表明被告賠的錢夠多 10/24 11:02

CATpc : 足以撫慰所有被害者家屬的心靈不就好了?至於受害 10/24 11:02

CATpc : 者反正也死了,公道什麼的也不重要了不是嗎? 10/24 11:02

bitlife : 樓上,這次是檢察官有用這條落落長的,不然以往用過失 10/24 11:11

bitlife : 致死,有賠錢很容易緩刑.這條的問題是起跳比較重,所 10/24 11:12

bitlife : 以法官給他減刑,免得也怕最後真的不賠(可能錢還沒付 10/24 11:12

bitlife : 只簽和解書) 10/24 11:13

bitlife : 如果修法把過失致死的上限調高,應該也不需要那條落 10/24 11:14

bitlife : 落長的. (我是比較務實的,反正態度好願和解,沒有緩 10/24 11:14

bitlife : 刑已經對有錢人起到教訓了,有和解對需要賠償的家屬 10/24 11:15

bitlife : 來說,比兩手一攤死賴著不賠犯後態度也確實比較好,犯 10/24 11:15

bitlife : 後態度也是量刑的法律依據 10/24 11:16

fan0226 : 坐等幾年後根本沒付多少和解金,拍拍屁股留下爛攤子 10/24 11:31

fan0226 : 這種租車仔沒工作收入的,有錢也不是自己的 10/24 11:31

fan0226 : 斷了銀根根本只能跑路 10/24 11:32

bitlife : 和解金如果家屬懂得簽,把條件寫好,應該拿的到.畢竟 10/24 11:35

bitlife : 也只是要在一審幫忙講好話,刑度也不是家屬能負責,只 10/24 11:35

bitlife : 要家屬有寫有幫講好話一審後付款.這家人要脫產也不 10/24 11:36

bitlife : 太可能 10/24 11:36

fan0226 : 早就脫產了,這家人根本只有他在台灣吧 10/24 11:37

bitlife : 而且一審後如果不付,還有檢察官可以幫忙上訴二審(以 10/24 11:37

fan0226 : 他爸媽不是長年都在國外嗎 10/24 11:37

bitlife : 和解未付款,刑度過輕等) 10/24 11:37

bitlife : 那就看和解書怎麼寫了.如果是我這樣寫的,就看他爸媽 10/24 11:38

bitlife : 要不要放棄他.反正受害家屬沒收到和解金頂多回到原 10/24 11:38

bitlife : 點 10/24 11:38

bitlife : 而且如果我沒記錯,當時開庭新聞就有受害家屬的求情 10/24 11:39

bitlife : 文書,等於已經完成求情了 10/24 11:39

cawba : 就算他一毛不賠都讓保險處理 法官也頂多判個4-5年 10/24 11:52

cawba : 這樣家屬會被比較好嗎?現在家屬拿到5000多萬 他被 10/24 11:52

cawba : 少判1-2年 這樣是雙贏 10/24 11:52

fang771102 : . 10/24 11:54

k1400 : 鄉民總有一種(受害者拿錢就錯了)的心態 10/24 11:56

black209014 : 又一個垃圾法官 10/24 11:59

Kreen : 有錢真好~ 10/24 12:05

apple00 : 有錢人的車禍 就是如此樸實無華且枯燥 10/24 12:06

Killercat : 我支持從重量刑 他害自強隧道變成區間測速 10/24 12:10

Killercat : 這已經妨害到其他人的權利了.... 10/24 12:10

new71050 : 有錢真好 10/24 12:14

dapple : 這就是現實阿 花錢還被重判的話 以後誰要花大錢賠? 10/24 12:19

dapple : 沒人想花錢賠的話 對受害者有比較好嗎 10/24 12:19

ge9487 : 我本來想大聲斥責的 10/24 12:20

GORDON2037 : 有負責那真的不能再說什麼了,起碼比不敢負責的垃圾 10/24 12:54

GORDON2037 : 好。 10/24 12:54

nickioi : 有錢什麼事都好處理 10/24 12:59

p3 : 他媽的,這就是標準的該死的沒死 10/24 13:07

ppboy : 有($$)悔($$)意($$) 10/24 13:09

lee28119 : 有領到錢就該偷笑了 一推沒出過社會是不是? 10/24 13:13

yiyin330 : 討論到爛了,對受害家屬來說就是這樣,拿錢過點好 10/24 13:14

yiyin330 : 生活或是加害人關久一點自己選,沒有對錯,事實已發 10/24 13:14

yiyin330 : 生,我是死亡的受害者可能也會希望家人好好過下去這 10/24 13:15

yiyin330 : 樣而已 10/24 13:15

GyroZep : Money Talks 10/24 13:18

issuxark : 感受到他滿滿的誠意(ㄨˇㄑㄧㄢˉㄨㄢˋ) 10/24 13:49

daae : 反正判再重也不是死刑 幾年都嘛一樣 10/24 13:49

v3dys6f3a3j5: 錢才有用 懲罰犯人對家屬來說人也回不來 10/24 14:03

gostt : 台灣沒有新廖添丁來主持正義了嗎 10/24 15:00

MARTINA3016 : 台灣法律有錢判生沒錢判死 10/24 15:33

w10211 : 人家開超跑捏!換兩輪又不一樣了。有錢真好 10/24 15:51

Expend : 新廖添丁立委已經快被兩黨打死了 10/24 16:02

HanaIro : 有錢真好 10/24 16:32

Dcpp2015 : 有錢=有悔意? 10/24 16:48

OrzOGC : 四輪重機水準正常啦 10/24 17:58

carter0710 : 有錢沒錢唯一共同點都是垃圾 10/24 18:09

s90755166 : 你媽B限速50就你害的,怎麼不切腹謝罪 10/24 18:30

dennis197 : $$$$$$$$$$ 10/24 19:43

WMX : 對方家屬都和解還幫忙講話了 10/24 20:30

WMX : 遇到這種有誠意和解運氣算好了,更多是擺爛的 10/24 20:32

udm : 被害人表示:我都已經死了,怎麼幫他講話? 10/24 20:56

forthewill : 去你媽的死垃圾 10/24 23:21

ifromtaiwan : 不就是要錢嗎 10/24 23:35

tntbear : 有錢判生,乾你娘雞掰 10/24 23:56

kakukangen : 幹你娘垃圾 10/25 05:10

kakukangen : 怎麼不去撞牆死一死垃圾賤畜 10/25 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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