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car
: ※ 引述《hcshin (behind the mask號:)》之銘言:
: : https://i.imgur.com/0m9ZVCZ.jpg
: : https://i.imgur.com/Spq5AvD.jpg
: : 節錄重點如下
: : 一、有關高速公路內側車道(超車道)相關法規如下:
: : 1.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 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或設站管制之道路,不遵
: : 使用限制、禁止、行車管制及管理事項之管制規則而有下列行為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三
: : 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道路內車道應為超車道,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未駛回原車道,
: : 致堵塞超車道行車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
: : 2.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8條: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
: : 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 : 二、依上揭規定,內側車道為超車道,完成超車行為後應變換回原車道,目的係為保持內側
: : 車道暢通,提供其他車輛超車使用,惟道路主管機關(高速公路局)考量國內現有高速公路容
: : 量及交通現況,允許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車
: : 道。
: : 三、相關法令雖未規定須禮讓後車,然揆諸立法目的,旨在發揮高速公路使用效率,另考量
: : 前後車速度儀表之誤差及速限寬容值所引發之認知落差,建議利用內側車道超車後,確認中
: : 線(中內)車道之前後車輛能保持適當安全間距時,宜變換車道行駛,保持內側車道淨空提供
: : 超車車輛使用,以期發揮高速公路原有之行車效率。
: : 四、另取締超速違規行為部分,需有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檢定合格之科學儀器取得車速證據,
: : 方得舉發。
: 老問題了~
: 老問題了~
: 這個的核心問題就是「守法的人應不應該禮讓違法的人?」
: 如果要保障「違法者的權益」
: 那就是只要後車比較快 就是要讓
: 如果要保障「守法者的權益」
: 那就是保持110km 就可行駛內線道
: 飆仔要飆 就自己找縫鑽
: 另外...
: 什麼誰的表速準不準的問題
: 只有警察才有資格開罰
: 後車或是前車說對方表速不準 都是無意義...
弱弱的問一下,姑且不論速度多少是否已達最高速限,只要內線跟中線&外線手牽手,三星連線了,造成後方無法超車,然後變成車陣。是否已經違法了!
再次重申,我說的並沒有涉及速限&超速。認真想請佔用超車道派解答一下。
畢竟長期的南來北往,我發現不論是何時段,車流密度多少,都會有這種狀況。造成一段一段的車陣&堵車。即便是大半夜乃至凌晨也是有。
以上情況就是造成超車道失去功能!你真的可以合法佔用超車道,但是可以三星連線讓人都無法超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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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6.40.189※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536498111.A.083.html
推 leemingjing: 推!想知道。 09/09 21:07
→ speed364: 你揪團玩一次就好啦 09/09 21:15
→ kiema: 己所不欲 勿施於人。不論速度如何,我 09/09 21:20
→ kiema: 不會佔用與玩連線。 09/09 21:20
推 Maninck: 三者都在最高速限的連線並不違法,最近有一個機車連線的 09/09 21:20
→ Maninck: 新聞就說了這點了 09/09 21:21
→ kiema: 真的不違法嗎?最前台開110到了第四台不會只剩下100甚至90 09/09 21:22
→ kiema: 嗎? 09/09 21:22
→ kiema: 超車道不是有一個不造成堵塞的前提嗎?重點真的不是速度而 09/09 21:23
→ kiema: 是有無自覺已經連線。 09/09 21:23
推 Maninck: 第一台最高速限,第四台沒開最高速限是第四台違法,他要 09/09 21:31
→ Maninck: 離開,關第一台什麼事 09/09 21:31
→ kiema: 突然覺得跟鍵盤車手討論是鬼打牆。每個人都要保持或者創造 09/09 21:59
→ kiema: 安全距離,就會逐漸減速,連這個都不懂,就請別來亂了。去 09/09 21:59
→ kiema: 考駕照後多多上路累積經驗吧! 09/09 21:59
推 o760823: 開內線前提是不堵塞,龜車會自動忽略這句話 09/09 22:14
→ berryc: 內110 中100 外90 飆仔150會覺得前面都是龜龜造成他堵塞 09/09 22:29
推 yur: 併排容易擦撞,有點常識的都會錯開吧 09/09 22:49
推 Maninck: 呵呵,都知道速度只剩90了還持續開在超車道,不知在想啥? 09/09 2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