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不可再匿名檢舉 深夜違停等小違規將免罰

看板 car
作者 tkucuh (tku's cuh)
時間 2018-02-14 18:29:57
留言 24則留言 (11推 0噓 13→)

身為一個常在檢舉的人來說說感想好了。 這新聞裏提到的 "深夜違規停車、車牌污穢、紅燈未及時停車以致車身超過停止線但前輪未進入、 亂按喇叭、未依標誌減速慢行等等" 就我知道很少人會檢舉,就算檢舉也很少成功,除了車牌污損外。 理由是這些太難用影片跟照片來舉證了。 而新聞中的護理師例子也很好笑,停紅線叫微罪嗎? 如果停紅線也不能檢舉,難怪台灣交通會亂成這樣。 我對新法比較有意見是具名。 就我聽到看到,有人檢舉沒具名只留正確手機就被警察洩露給被檢舉人, 造成檢舉人家庭被騷擾。 過去不需要具名的作法也的確是變相在鼓勵民眾檢舉, 或許有部份是報復心態,但是只是報復心態是無法持久的。 一天十封檢舉,一年花在剪影片、截圖、填寫檢舉單的時間太多了。 如果不是為了想讓改善交通,其實拿這些時間來睡覺不是更好? 具名檢舉只是壓低檢舉量而已,後面什麼到案說明根本是鬼扯了。 對檢舉內容有疑慮,且通知不到檢舉人,退件就好了。 哪需要人到案說明? 結論就是,執法單位面對越來越多"成案"的檢舉案件,又不想多補人力來處理這塊 所以就是拿檢舉人來開刀,壓低檢舉量, 這樣執法單位輕鬆、愛違規的也快樂,只是台灣交通會更亂而已。 : 原文連結:蘋果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0213/1297669/ : 原文內容: : 【防治魔人】不可再匿名檢舉 深夜違停等小違規將免罰 : 民眾檢舉交通違規案件暴增,讓警方疲於奔命,其中又有不少難以查證違規,未來將不可 : 再匿名檢舉,交通部將修法解決浮濫檢舉情況,為確保檢舉事實真實性,規劃明訂檢舉人 : 須具名且提供身分證供警方或監理單位查證,必要時可通知檢舉人到案說明,若不到案或 : 不具名,將不予受理;另外深夜紅線停車等微罪,經勸導後可免罰,但因檢舉案無法實施 : 勸導,修法也放寬可不予勸導就免罰,微罪檢舉案將可直接免罰,最快4月底前上路。 : 民眾透過行車紀錄器或手機拍照錄影檢舉案越來越多,更產出不少「檢舉達人」惡意檢舉 : ,讓民怨連連,警方也疲於奔命,去年底高雄一名正妹護理師因要上小夜班,為了自身安 : 全,將機車臨停在醫院旁邊巷弄紅線上,被檢舉達人盯上,3月內收到14張罰單,繳了 : 8400元罰款。 : 但現行規定許多微罪經勸導後可免罰,譬如深夜違規停車、車牌污穢、紅燈未及時停車導 : 致車身超過停止線但前輪未進入、亂按喇叭、未依標誌減速慢行等,警方可經勸導程序後 : 免罰車主,希望微罪用勸導代替舉發,推動微罪不罰,但卻因民眾檢舉導致警方沒有勸導 : 空間,讓檢舉凌駕在警方執法權上,也造成民怨不斷。 : 交通部昨預告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明訂交通違規案 : 件情為輕微以不舉發為適當者,有客觀事實無法執行勸導程序,將可免經勸導程序就免罰 : 。 : 另外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已明訂檢舉案件須為7天內違規行為,統一裁罰基準 : 及處理細則除修正呼應母法規定,檢舉違規行為超過7天的案件將可不予受理外,增訂檢 : 舉人應具名並提供身分證字號,供公路監理單位或警方查證,若有必要時,得通知檢舉人 : 到案說明,若民眾匿名檢舉,經通知補正檢舉具名資料或到案說明應配合辦理,若不具名 : 或不到案說明,將可不受理檢舉。 : 交通部表示,該規定主要是為確保檢舉資料正確,防止亂檢舉案件,檢舉人應對檢舉事實 : 負責,該法規預計預告14天,若公告期間沒有意見,最快4月底可以上路。 : 心得/說明: : 看樣子以後,開車要更小心點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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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518604200.A.A7F.html

Vemca387: https://tinyurl.com/y7btetl8 02/14 18:35

ChicagoFire: 從兩年前具名的現在沒在怕,警察也不應該洩漏資料 02/14 18:37

pilot1982: 具名沒再怕,哪只要我個案洩漏,一定整個交通大隊告下 02/14 18:42

pilot1982: 去,看是他們隊長麻煩還是我麻煩 02/14 18:42

pilot1982: 跑過法院就知道,現在台灣訴訟成本其實很低的 02/14 18:43

tkucuh: 跑法院事小,有些人是直接找家人報復。 02/14 18:57

NewNewBaby: 檢舉一直都要具名啊 具名也常被退件 沒要我去說明過 02/14 19:06

philxiao: 對,怕的是住家地址被查到,牽扯到家人… 02/14 19:06

NewNewBaby: 還有某次我公司一樓門口紅線半夜被人停車剛好要去拿東 02/14 19:07

NewNewBaby: 西 進出很不方便,檢舉了也是說半夜不罰 這早就有了 02/14 19:07

philxiao: 警察不該洩漏個人資料?沒錯。警方有沒有洩漏過?當然。 02/14 19:08

NewNewBaby: 馬上要過年了 滿街違停馬上就要出現了歐 過年怎麼能開 02/14 19:09

NewNewBaby: 單 台灣人最有人情味了 02/14 19:09

lqr84060: 沒錯,這就是重點,鴿子的素質實在頗呵 02/14 19:32

kk0716: 鬼島的官員 整天想方設法改規定偷懶 操你媽的 有人逼你當 02/14 19:44

kk0716: 公僕嗎? 沒那個屁股別吃那個瀉藥 只想把公職當作混飯工具 02/14 19:45

ksk0516: 最近一直改認證系統增加檢舉難度啊,呵呵 02/14 19:48

yayaorz: 到時候就打110佔線不就好了,爽 02/14 22:09

xholmes: 推,這才是修改法令的主因 02/15 00:05

haha653: 突破盲腸 02/15 00:30

haha653: 國道檢舉還要7天內認證,就是不想讓人檢舉 02/15 00:32

lin802311: 從以前就在縱容 這些執法者 水準始終如一 02/15 09:00

wadeabc: 有什麼樣的選民就有什麼樣的政策 02/15 09:56

ckgodboy: 推這篇,想降低檢舉量,縱放違規者 02/15 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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