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中古車買賣糾紛

看板 car
作者 visunak (Love_virus)
時間 2017-12-23 22:26:54
留言 43則留言 (14推 3噓 26→)

以下內容為友人這兩天內發生之故事 期望各位前輩可以幫忙解套 轉敘:    於 2017/12/21(四) 傍晚前往桃園市區(某聯盟店)觀看二手車,看完後 車子OK,    業務當下表示OK,但 貸款部分要先送審(匯豐業務專員),須先留下證件(有證件保管 條)與簽訂合約(某聯盟制式契約 審閱期2日),並(偷吃步)填寫 於 12/19(二)已攜帶回去詳 細閱讀,且當場聯絡專員填寫貸款文件。    身為大夜班因近日身體不適,且與家人溝通進入困難,所以 翌日 12/22(五) 中午前 並無聯繫確定要購入該部車輛    於 12/22(五) 早上與銀行電聯照會,中午~開始昏睡,非上班時間都在好好修養,期 間數通來電未接到,至 12/23(六) 下午聯繫該業務時,(表示無購買意願),卻被表示 貸款 已花費大量精力人力過件,且車輛已過戶完成,什麼時候可以交車,若車輛不要宣負擔一些 公關費用(1手車變2手車)等費用...達數萬元(尚未詳細計算)    買賣契約書並無特別簽訂相關協議,無法以書面舉證,唯有 與 業務的對談錄音檔, 內容有 當初的口頭協議(就先銀行審件,關於該車輛若確定入手於 12/22(五)中午前聯繫下    想請教各位先進,該如何退車並保障自身權益,且 貸款部分先卡住,目前想主張契? 驧L效,該 如何主張? 或者有無其它辦法解套。 ==================    雖說 當下友人傻傻的就簽合約,給證件,目前事情發生了,希望以解決事情為前提( 就不要再過多批判了),友人表示,基於賣方無誠信 堅決不要該部車輛,也寧可訴訟 不願? 付出一些車商所謂的"損失費"    補:業務專員:匯豐汽車
※ visunak (223.140.172.213), 12/23/2017 22:37:1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514039219.A.176.html

PR58: 哪間阿 12/23 22:35

cooper0713: 不是說二手車行不要進去嗎~講不聽... 12/23 22:37

cooper0713: 出社會買教訓......任何文件都要看清楚才能簽名 12/23 22:39

visunak: 無奈~ 但目前事實發生了 希望停損吧12/23 22:44

afu76519: 流程弄不清楚,沒救12/23 22:47

visunak: 我記得口頭約定亦是契約的一種,只要能舉證? 12/23 22:51

razor99: 就說千萬不要給證件+簽名,如果不買也不要留資料 12/23 22:52

zooxalju: 中古車行賣一手車是三小 12/23 22:53

kidd007008: 你朋友會輸,那有這樣在買車的 12/23 22:56

arrond: 爭看看吧 ! 小賠當學費 12/23 23:00

visunak: 問題是 小賠認栽,但賠到哪? 12/23 23:12

montverde: 桃園或台中中古車行都很黑qq. 12/23 23:16

Destery: 光看到還沒買車就要先送審就有鬼了 傻了才留證件 12/24 00:06

cht211: 你朋友不想認,就直接告啊 12/24 00:28

MWMWMWMWMW: 他是騙你的,火速過件喔,賣唬爛啦,我是你會說匯款 12/24 00:55

MWMWMWMWMW: 紀錄拿出來看,那間銀行匯款明細調出來看 12/24 00:56

MWMWMWMWMW: 21看車,23發文,笑死,兩天過件成功喔 12/24 00:56

MWMWMWMWMW: 又不是信貸馬上過件 12/24 00:58

ORK: 不用對保就能過件? 12/24 01:17

zxcvb25206: 需要專員來對保才可送件 12/24 08:20

skybe: 你有沒有匯款給車行,銀行要撥款也要經過你同意,錢根本 12/24 08:45

skybe: 還沒進來,他過戶給你是你賺到喔。 12/24 08:46

visunak: 若如樓上所敘,是電話照會 或者填寫相關文件,當初專辦業 12/24 09:14

visunak: 務拿一堆文件給簽名了 12/24 09:14

visunak: 對了 證件還在對方手裡,哪賺了?因外縣市 加..半夜也無 12/24 09:24

visunak: 法取回 今日白天完成這個步驟 12/24 09:24

coffeeboy37: 若屬實,則這個業務不僅有民事責任,還有涉及刑事責 12/24 12:01

coffeeboy37: 任的可能。錄音是你的利器,但能證明多少,還是要看 12/24 12:01

coffeeboy37: 錄音內容及其他事證。不介意花錢,就先找律師問問, 12/24 12:01

coffeeboy37: 問完再看要不要提告。 12/24 12:01

berryc: 簽合約給證件就輸啦。當學費吧 12/24 13:50

berryc: 損失個2-3萬當學費還好、到時如果車子有什麼問題更慘 12/24 13:51

kingpk: 都還沒要買車就先給證件還簽名...... 12/24 20:31

maniaque: 說真的,從他人角度來看,應該是 "原PO友人比較沒有誠信" 12/25 10:40

maniaque: 偷吃步? 原PO友人"人在現場,沒有授意" 嘛?? 12/25 10:41

maniaque: 今天消保法保障的是 "消費者有帶回去的審閱期" 12/25 10:42

maniaque: 你不帶回去,自願在那邊簽下已經審閱,你錯?店家錯? 12/25 10:42

maniaque: 甘願放棄自己權利,怎能夠事後再主張自己權益受損?? 12/25 10:43

maniaque: 今天是在當事人上班前所定下的契約,也不是下班後神智 12/25 10:44

maniaque: 不清狀態下被催促誘惑下訂約 12/25 10:45

maniaque: 個人還真不知道 誠信 怎是這樣定義的 12/25 10:46

visunak: to maniaque:在於 一開始即有約定 有確定要車會有明確答 12/25 23:20

visunak: 覆且匯款下訂,現在是處於沒有確定要車 流程都跑完了 12/25 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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