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498020412.A.7B4.html
→ Gunslinger: 那上次那個連罰四張的新聞是怎麼回事 06/21 12:50
推 atgo1207: 是"得"勸導不是應喔,還是有留給警察裁量權,而且半夜人 06/21 12:53
→ atgo1207: 都不在車上你是要怎麼勸導? 06/21 12:53
→ kondoyu: 那你就六點5分再出來檢舉 06/21 12:53
→ atgo1207: 檢舉系統的承辦人通常都以不開為主啊 被申訴是申訴他又 06/21 12:54
→ atgo1207: 不是檢舉人 06/21 12:54
推 zxc8424: 建議直接打110舉報 省時省力 報地點就好 06/21 12:55
推 Bboykeyes: 110是真的滿有用的,有一次我凌晨1點打,15分鐘後整條 06/21 13:02
→ Bboykeyes: 巷子全被開單,爽死~ 違停的都祝福他們車被撞到報廢 06/21 13:03
→ NOKIA3210: 基本上是看承辦人,有些會罰有些就用這條堵你的嘴 06/21 13:04
推 nonpolar: 他唬你啦 法條最後一句他故意漏寫啊 06/21 13:11
→ hcshin: 「防礙其他人車通行經人檢舉者,不在此限」。警察可以裁定 06/21 13:34
→ hcshin: 並未妨礙其他人車通行 06/21 13:35
→ nonpolar: 檢舉刁民務必拍好拍滿 不服時可以再往上告官 06/21 13:38
推 hcshin: 我也贊成要有充分足夠的證據,這樣讓警察也好辦事 06/21 13:40
推 vatog: 向警政署投訴看看吧 記得強調造成你的不便 06/21 14:37
推 vatog: 我投訴的結果超過5成都會改判 06/21 14:39
推 cimone: 我猜台南... 06/21 16:28
推 kuochunyu: 警察會說有裁量權,所以不見得會開單,還是自己檢舉最 06/22 14:23
→ kuochunyu: 實在! 06/22 1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