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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ggla: 現在是轉彎的錯啊 以前是有轉多少以後要讓轉彎的11/04 18:47
→ Aixtron: 沒有什麽一半的!轉彎就是轉彎!11/04 18:52
推 kutkin: 現在是轉彎都要讓11/04 18:52
→ VL1003: 公車剛從公車站發車,代表速度快不了多少,就算超速也不會11/04 18:54
→ VL1003: 是嚴重超速,那就是頂多吃路口未減速或未注意前方車況,而11/04 18:54
→ Aixtron: 機車不是用生命捍衛路權!是用生命去違規!11/04 18:54
→ VL1003: 機車是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主因會在機車。11/04 18:54
→ Aixtron: 我以前也不知道,上次核二廠前事故才受教於網友11/04 18:56
→ Aixtron: 是指上次大家討論核二廠前的事故,不是我是當事人11/04 18:57
→ GTR12534: 一樣,你轉彎會被直行車撞就代表你沒有先讓直行車過11/04 20:08
→ buzz1067: 那轉彎一般遇到斑馬線得停下,直行車30秒後過來呢11/04 20:23
→ superLM: 一樣 直行車最大 你要讓他們先過 你才能過 誰叫你轉彎車11/04 21:04
→ superLM: 等到沒有任何行人跟直行車後 你再過11/04 21:04
→ ttt1965524: 反正警察來就會縮在地上不知所措了 再嚷嚷什麼司法不 11/05 08:27
→ ttt1965524: 公 11/05 08:27
推 Anyotw: 跟車尾無關,還是看路權 11/05 11:08
推 Aixtron: 錯的人通常是我不舒服,您要我賠嗎 11/05 17:18
→ balberith: 過半不過半都改了十年有了吧還拿這吵也是挺蠢的 11/05 19:39
→ VL1003: 不會啊,有吵有糖吃,反正亂喊也沒差,除了需要臉皮厚外, 11/05 20:35
→ VL1003: 根本沒成本阿,就算筆錄亂講,實際上也不會怎樣。 11/05 20:35
→ VL1003: 然後多數人道義上不論對錯都會去慰問傷者,但就這個道義上 11/05 20:36
→ VL1003: 的慰問常常被一些人誤解為是出於自身犯錯而愧疚才去看望, 11/05 20:36
→ VL1003: 這真的屢見不顯,自己當三寶受傷,還搞得像全是別人的錯。 11/05 20:37
推 Prokennex: 轉彎必須在直行車完全不用為其減速的情況下通過,沒把 11/05 23:01
→ Prokennex: 握就保守點繼續等,雖然在台灣很難做到就是。 11/05 23:01
推 Prokennex: 補充一下,不用為其減速的前提是,你不能超速。 11/06 15:33
推 simeunjin: 新聞上看到跟我碰到的案例多數人情感上都是把肇事責任 11/07 14:54
→ simeunjin: 推給別人...然後一堆千奇百怪的理由想卸責 11/07 1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