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肇事責任比例?

看板 biker
作者 milkcat0319 (milkcat不給,把你綁住只)
時間 2020-02-21 22:42:02
留言 18則留言 (7推 0噓 11→)

: 今天上路遇到一車禍 想討論一下肇事比例 : 請搭配示意圖服用 : https://i.imgur.com/5xsfDQ9.jpg
: A車=藍色線) ; B車=黃色線) ; 紅框處=碰撞點 : 以下過程: : A車在B車前方,車距1公尺,兩車原本皆行駛直線。 : 在路口處A車欲右切到巷內待轉, : B車剎車不及、撞上正在右轉的A車右後側, : A車順受力方向轉半圈倒地。 待轉在法規裡是「兩次直行」 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09條規定, 只有「轉彎」或「變換車道」或「示意後方可超車」或「車輛起步」時,才可以使用方向燈 但是跑去待轉的車在法規上是「兩次直行」 所以完全照法規來看,不需要也不能打方向燈 而該路段即使禁止「右轉」也罰不到他, 因為他是「去待轉(直行)」不是「右轉」... : 個人有2種意見想請板友討論釋疑: : 1.A車在禁止右轉、沒有待轉區的路口右轉欲待轉,責任較大 : 2.B車未保持安全車距,責任較大 : 請問各位板友的看法? 事實上, 在法規上他既然是「直行」就也沒有告知的義務 什麼方向燈、回頭、注意後方來車,他都沒有義務要注意,因為他是直行車... 相當高的機率是B車沒保持安全距離 除非 B 車可以證明: 1. 原本有安全距離,但A 車突然鬼切 2. 因此造成反應時間不足,不符合「能注意」 這樣才有機會讓「過失」不成立 (過失 = 應注意 + 能注意 + 卻沒有注意) 所以才很多人說兩段式左轉根本應該廢除 沒有能力正常左轉的人根本不應該上路... 你開車時速30左轉很安全 一樣的行為,換成機車時速30左轉就好危險?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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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liou: 黃牌內側時速50左轉:沒事 | 白牌內側時速50左轉: 血流成河 02/21 23:22

shan83: 乾血流成河笑死 02/22 00:40

wjc223: B車錯+1,同車道只有前後車問題,前後撞的車禍,幾乎後車 02/22 02:29

wjc223: 全責 02/22 02:29

bitlife: 兩段式左轉路口通常內線車道禁行機車,不用兩段式就變外側 02/22 06:32

bitlife: 車道左轉. 02/22 06:34

thrombocyte: 居然不待轉 公共危險啦 呱呱 02/22 08:41

youkisushe: 講到底就是華國頭痛醫頭 腳痛醫腳的腳痛部害的 能正 02/22 11:58

youkisushe: 常左轉搞成這樣 一條路不能畫滿道路要留左轉道跟待左 02/22 11:58

youkisushe: 轉道 低能政策 記得去告它們要求賠償 02/22 11:58

d78965: 此篇正解。 02/22 20:54

phoenixzro: 該路段沒有待轉格,不能成立待轉行為 02/22 21:26

Yaiba: 而且就算有待轉隔 也應該在路口待轉 02/23 13:22

Yaiba: 看文字為轉彎到巷內待轉 所以深度不同 02/23 13:22

Yaiba: 以路線或藉口來論 都可以認定為轉彎不是嗎 02/23 13:22

milkcat0319: 但台灣的待轉格並沒有規定要放哪裡 02/23 14:46

milkcat0319: 可能在路口、在巷弄裡面,也有在斑馬線「裡面」的 02/23 14:46

troychien: 沒待轉區也沒待轉指示,a車愛裝b, 02/25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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