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檢舉達人反挨告 擔心「這個」PO文求助…

看板 biker
作者 Qcat79 (Qcat)
時間 2018-01-22 01:30:34
留言 59則留言 (36推 2噓 21→)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318193 檢舉達人反挨告 擔心「這個」PO文求助… 2018-01-21 00:09 〔記者黃文瑜/台南報導〕台南有個檢舉達人去年8月檢舉一名機車騎士右轉未打方向燈 ,警方有開單,但對方去申訴,結果罰單被撤銷,被檢舉人因此告檢舉人誣告,地檢署發 交永康分局調查案件,但檢舉達人收到通知書後驚覺,自己當時留的地址並非現居的地址 ,卻能收到通知書,認為警方洩漏個資,擔心被報復,而上網向鄉民求助。 去年6月,一名男子騎車行經永康中華路橋,下橋後右轉時打了方向燈,轉進南台街小巷 ,往前行了不到100公尺,就把車騎往右側騎樓未打方向燈,後方的檢舉達人緊急剎車險 些撞上。檢舉達人在8月檢舉這名男子右轉未打方向燈,當時派出所受理並開出罰單,但 男子收到罰單後申訴,裁罰單位也撤銷罰單,他理直氣壯地到地檢告檢舉達人誣告。 近日檢舉達人收到永康分局的通知書,請他到分局做筆錄,檢舉達人認為自己當時的地址 並非現居地址,但警方的通知書竟然找得到他,擔心警察洩漏個資,才上網請教鄉民,說 自己過去檢舉多次,都未遇過類似狀況。 永康分局說,因為是地檢署指示辦理,並且有人提告,就必須受理,完全沒有程序上的問 題,加上所有的通知書都必須寄到現居地及戶籍地,無論怎麼寄,都一定要寄到戶籍地, 因此,被告收到通知書也屬正常。警方也強調,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細則規定,檢 舉人身分一定要保密處理,完全不會有個資問題。 http://img.ltn.com.tw/Upload/liveNews/BigPic/600_2318193_1.jpg
檢舉達人在小巷內檢舉前方車輛未打方向燈右轉。(記者黃文瑜攝) 到目前為止,我並沒有向任何媒體投訴、爆料,也沒有接到任何記者採訪的通知, 在板上PO文也沒有提到:去年6月、永康中華路橋、往前行了不到100公尺等字眼, 記者竟然會知道發生的時間、地點? --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105.96.17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iker/M.1516555836.A.1F6.html

shdopeoplesn: 黃文瑜出來打球 順便解釋什麼叫檢舉達人 01/22 01:34

shuo19971203: 要不要先政風處檢舉一波 呵呵 01/22 01:37

blueway214: 置板凳 01/22 01:39

incident: 記者出來講一下阿,到底是哪一位長官洩漏的消息? 01/22 01:44

EVA96: 這國家沒救了 01/22 01:45

bassblacktea: 唉…… 01/22 01:45

bassblacktea: 記者跟警方關係 偶爾泡茶的關係 01/22 01:46

lakers110: 神記者 01/22 01:50

godchildtw: 連XX偷拍自拍都是從OO流出的 01/22 01:53

iem2000: 你原文都說永康了,記者當然去永康分局挖新聞了 01/22 01:56

AndyWUcn: 直接說人是檢舉達人能不能告啊? 01/22 02:00

AndyWUcn: 新聞當記者fb在發的耶 01/22 02:00

mtf0310: 現在不少對檢舉達人四個字極度過敏,根本故意下這種標題 01/22 02:02

mtf0310: ,我猜一定有違規三寶看完新聞會碎碎念。 01/22 02:02

re340: 檢舉人都會被出事不是常識嗎 01/22 02:34

OverRaven: 時間、地點竟然沒有捏造 值得嘉許 01/22 03:48

v19791119: 推一個 01/22 05:05

s8402019: 記者跟警方關係... 01/22 05:36

zhtsai: 當檢舉到的是某些政府單位人員,個資保護只是笑話,實際 01/22 06:33

zhtsai: 看到被找上門的情況 01/22 06:33

j503060606: 下面的留言真的釣出一堆三寶 01/22 07:24

iamspikeking: 會不會你檢舉到承辦員警的車了XD 01/22 07:50

kps1247: 你怎麼變檢舉達人了XD 01/22 07:58

EVA96: 三寶還在幻想交通檢舉有錢可拿 ㄏ 01/22 08:49

FFFFFFFF: 才檢舉一次就變達人了 01/22 08:57

FFFFFFFF: 這篇報導之後會收到小禮物也不用意外了 01/22 08:59

Anyotw: 你以為考鴿子要多少分,都8+9阿 01/22 09:02

bladog: 你告人,人告你,這不就是正常反應嗎?有什麼好驚訝的 01/22 09:26

Haooconnor: 舉發跟告是一樣的?法學概論被當啊? 01/22 09:43

aaassd: 高調 建議轉八卦 01/22 10:26

yangy20cm: 笑死 原來上網填填資料就算告人了 漲姿勢了 01/22 10:38

asapken: 檢舉就叫檢舉達人什麼邏輯啊 01/22 10:50

Gunslinger: 就跟二輪就叫狂飆的邏輯一樣 懂? 01/22 11:19

ultratimes: 法學概論和實務本來就是兩回事,別以為法緒學好 01/22 11:58

ultratimes: 就以為實務就是這樣,特別是去南陽街上過課的人 01/22 11:58

ultratimes: 往往以為實務就是這樣,名師講得如何如何 01/22 11:58

ultratimes: 考試都考100分,實務上才發現怎麼和南陽街教的差很多 01/22 11:59

dan6658123: 哇賽 這記者很會挖喔 而且又標題殺人 故意用聳動的檢 01/22 12:07

dan6658123: 舉達人 建議原Po跟記者或警局聯繫 為何外洩 要如何處 01/22 12:07

dan6658123: 理 01/22 12:07

turkiali01: 這世界怎麼了,反而在幫違規的講話XD 01/22 12:28

yangy20cm: 人家在講舉發跟告的差別你在那裡食物食物的 某u不意外 01/22 13:32

ctes940008: 個資呢 01/22 14:10

uggla: 開單的是警察又不是檢舉人 這也能告誣告喔 01/22 16:01

sai1268: XD 這不是有鬼那什麼才是有鬼 01/22 16:49

sai1268: 建議收集資料後向政風處檢舉,很明顯是有人洩漏資訊給記 01/22 16:51

sai1268: 者 01/22 16:51

mr2gts: 放心 誣告應該告不成的 頂多跑一趟檢方偵查庭就直接不起訴 01/22 17:35

mr2gts: 了 講真的要告也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這條機會大一點 01/22 17:35

sosevil: 告記者 01/22 17:36

Djent127: 如果是我會 記者妨害名譽,只要從文字敘述可以得知是你 01/22 18:10

odayuji: 不起訴書上面是不是會有兩造的地址? 01/22 20:44

odayuji: https://news.tvbs.com.tw/warm/685493 01/22 20:46

laal: 就警察洩露的啊 01/22 23:46

mio1987: 哈哈哈哈,垃圾賊頭 01/23 00:15

akay08: 真可怕 01/25 02:43

peng17tw: 哈哈,你看看你 01/26 12:37

natsufi: 檢舉有危害他人安全的違規有什麼錯,不罰過一次三寶會知 01/29 04:15

natsufi: 道自己造成公共危險嗎 01/29 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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