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行人闖紅燈遭機車撞傷 各打50大板

看板 biker
作者 fireguard119 (angelsbaseballwin)
時間 2015-08-26 12:21:36
留言 71則留言 (15推 24噓 32→)

行人闖紅燈遭機車撞傷 各打50大板 2015年08月25日12:10 北市一名荊姓女騎士前年3月晚間騎機車行經信義路、新生南路口,不慎撞上闖紅燈穿越 斑馬線的沈姓路人,荊女倒地僅受皮外傷,但沈男因頭部受創導致嗅覺喪失,台北地院今 依過失重傷害罪判荊女6月徒刑,沈男也因未遵守交通號誌穿越馬路,被依傷害罪判拘役 40天,均得易科罰金。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荊女於前年3月20日晚間10時許,騎機車沿北市信義路由西往東方向行駛,並 於綠燈通過新生南路口斑馬線時,不慎撞上闖紅燈穿越斑馬線的沈姓路人,荊女倒地僅雙 手、左腳、左背擦挫傷,沈男就沒那麼幸運,他因顱內出血,頭部重創導致嗅覺喪失。 荊女雖坦承撞倒沈男,但堅持沒有肇事責任,她辯稱沒有違規,是沈男闖紅燈穿越馬路自 己撞機車,她沒有任何過失,沈男嗅覺喪失也非車禍造成。沈男也否認傷害罪,當時綠燈 才過馬路,並未違規。 法官根據路旁大樓監視畫面,確認沈男當時闖紅燈,而荊女行經斑馬線時未減速並注意車 前狀況,都有過失,並根據醫院診斷證明,沈男沒有舊傷,確實因車禍導致嗅覺喪失,審 酌2人肇事後都留在現場,符合自首減刑條件,但至今沒和解,因此依過失重傷害罪判荊 女6月,傷害罪判沈男拘役40天,均得易科罰金,可上訴。(張欽/台北報導) http://goo.gl/k8bNH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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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d0710: 闖紅燈死好,判決是鼓勵人闖紅燈喔! 08/26 12:38

mana1014: 這什麼爛判決 08/26 12:42

StudentVOICE: 應注意而未注意 08/26 12:42

Pheromone: 行人自殺 沒死可惜 下次把你收掉 08/26 12:43

johnnyjaiu: 班馬線有行人霸王條款 08/26 12:49

qazwsx6107: 應注意而未注意 08/26 13:55

mike42: zzz 08/26 14:06

BillHuang: 什麼叫50大板...20跟80大板 08/26 14:35

bgflyer: 我覺得嗅覺喪失應該是100大板 08/26 14:39

bgflyer: 6個月易科罰金是要罰多少錢呀? 08/26 14:39

BillHuang: 18萬、36萬、或54萬,看法官裁定 08/26 14:41

Loveka: 注意個___,闖紅燈跟本就完全沒路權! 08/26 14:48

fireguard119: 就跟救災車輛有異曲同工之處,救災時可以闖紅燈,但 08/26 15:00

fireguard119: 撞到人卻還要負責 08/26 15:00

baseball464: 乾脆以後過馬路跟日本過鐵軌一樣要停看聽? 08/26 15:07

snake570: 樓上 台灣也要停看聽啊 08/26 15:08

kevinkle: 希望法官下次開車上路也有闖紅燈的給你撞!!! 08/26 15:11

linjp: 法官這麼好當? 照這種智商來算我可以當法務部長了 08/26 15:15

detective1: 闖紅燈判拘役40天,綠燈的判半年,這三小鬼島 08/26 15:18

otakuallen: 我他媽就是這樣 行人闖紅燈 賠了22萬 操 08/26 15:20

sirs2233: 恐怖~ 08/26 15:35

olsr: 絕對路權都實行這麼久了,恐龍法官還沒滅絕 08/26 16:29

david510002: 去你的應注意未注意,人家闖紅燈是要注意啥啦,我綠 08/26 17:03

david510002: 燈基本上路上就應該享有相對優先路權,行人闖紅燈那 08/26 17:03

david510002: 一瞬間就等於生命權保障喪失了吧,被撞也是應該。台 08/26 17:03

david510002: 灣的交通法規真的很鳥。 08/26 17:03

david510002: 而且在台灣騎車如果綠燈在路口減速還有被後車追撞之 08/26 17:04

david510002: 虞,這樣怎解? 08/26 17:04

a0913: 斑馬線帝王條款 +台北市 無解 台北騎車請上天多保佑別遇上 08/26 17:22

denken: 世界非常奇妙 08/26 17:42

ms0266378: 應注意而未注意,恐龍法官。 08/26 19:04

georgewon: 所以標題上的"各打五十大板"是怎麼回事??? 08/26 19:27

piston100: 根本是想賺罰金吧 傷害是對方提告的嗎? 08/26 19:39

EVA96: 車本來就是要讓人先走 過路口不看路不減速 吃小了吧 08/26 20:22

s800127allen: 推文裡一堆應注意未注意,根本呵呵 08/26 21:08

TaiwanNeko: 行人穿越道行人最大無誤 08/26 21:08

d78965: 沒看判決不敢斷言,但只憑這些資訊我看不出不合理之處。 08/26 21:29

d78965: 有點懶的再講了,希望噓的以後被撞都能認栽喔 08/26 21:30

wind0710: 闖紅燈好像很有理一樣 那紅綠燈可以廢了 08/26 22:45

wind0710: 紅燈行人也可以照走啦 反正汽機車應該要禮讓 08/26 22:46

eric791112: 應注意而能注意卻未注意 08/26 23:12

gkkkkkkkkkkk: 都提到「未遵守交通號誌穿越馬路」 法規也都這樣定 08/27 00:00

gkkkkkkkkkkk: 遵守的人還得被判刑 不遵守的人還辯自己是綠燈通行 08/27 00:01

gkkkkkkkkkkk: 這不是變相的指責騎士闖紅燈.... 08/27 00:03

kiler520: 不少駕照雞腿換的 08/27 00:49

kiler520: 行經行人穿越道應減速並禮讓行人通行 08/27 00:49

kiler520: 這雖然靠北但是好多次了 08/27 00:49

wind0710: 所以是鼓勵行人闖紅燈囉 以後行人都不用遵守號誌啦 08/27 00:58

KinyoLi: 綠燈是要注意什麼 這三小法官 08/27 01:01

ben745018: 法官這太扯了 放任違規 什麼判決! 08/27 02:34

Eric2213: 太扯 08/27 02:51

FantasyNova: 駕照雞腿換得 08/27 08:32

kai0476: 亂下標題 霸王條款還是要遵守的 路燈也是要看路 08/27 08:36

lolen: 重點在於闖紅燈的走在斑馬線上面,現在的法規行人在斑馬線 08/27 09:31

lolen: 上就法律面來說根本是吃了無敵星星,誰撞到誰倒楣 08/27 09:32

donny123: 我有一次也在新生南路差點撞到一個臭三寶,牠因為不想等 08/27 10:20

donny123: 紅燈,想直接闖紅燈從公車站到人行道。好險最後有閃過。 08/27 10:20

donny123: 重點是這個三寶是連左右都沒有看一下就直接闖,幹勒 08/27 10:20

rockmanleon: 重點是某些人闖紅燈,有很多根本不看車況直接用跑的 08/27 12:40

rockmanleon: 衝出來,大概要減速到10公里才會來得及煞車 08/27 12:40

linjp: 也希望某d78以後撞到闖紅燈的行人能認栽喔 08/27 14:08

bgflyer: 每次都會有希望別人撞到人的話出現也是很好笑 08/27 14:21

zho71: 揪團闖紅燈阿 08/27 16:34

d78965: 給LINJP:如果我看到他的時候我煞的住但我卻不煞我認栽 08/27 16:48

d78965: 懂? 08/27 16:48

d78965: 說這麼多沒用,反正講理的大家不愛聽嘛。 08/27 16:49

wheat1130: 行人在斑馬線上路權最大呀 08/27 16:58

wind0710: 樓上 那以後不用紅綠燈啦 行人在班馬線上紅燈直接走阿 08/27 20:46

SakuraHana: 看推文就知道兩輪族法規觀念薄弱,難怪這麼多三寶機車 08/27 21:57

SakuraHana: ,難怪交通這麼亂! 08/27 21:57

kai0476: 安全駕駛由自己做起 不用期待行人不會闖紅燈 08/27 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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