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內biker
http://ppt.cc/1uPi
回到家用電腦編輯了
把過程釐清一次
1月21日 車禍
1月2x日 偵查隊做筆錄,警察表示先跟對方和解再做對方筆錄(我方做完)
說這樣和解書+對方筆錄比較好作業
2月x日 警察找到對方,聯絡和解事宜
2月1x日 對方和解並做筆錄(對方筆錄這時做完)
2月21日 初判表示對方未出面,肇逃及行政責任無法罰
先說說和解好了,我那時想說既然道條都罰他錢跟吊銷駕照
自己也有保險,就請他捐2千給慈善機構。
http://ppt.cc/gQMH
現在拿到初判表,今天打好幾個警察機關的結論是
1."偵察隊"沒有給交通隊筆錄,所以初判表不研判(對方無罪)
2.初判表不會再更改
3.若要重新鑑定,要提告(檢察官會再查)或自己付3000元(已和解所以自己吸收)
當初應該不要先和解的,哪有和解完筆錄就不用送
且算一算對方因為這樣可以賺7千六罰金,又不用扣駕照
(6000元道條43,600元道條45,3000元道條62)
現在偵查隊說要不送到檢察官那再跟他說和解的事
有和解完反悔的嗎?
: http://www.youtube.com/watch?v=-cuLfT4zt_Q
: 已報警
: 第一次騎車從後面直接撞身體,幸好有行車紀錄,不然無法舉證
: 不過還是怕對方到時用影片沒拍到撞到人的理由不負責
: 對方開車像計程車一樣,走兩車道,這有沒有罰則??
: 左邊車道明明沒車,還要一直切右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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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42.70.20.169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iker/M.1392960687.A.ADA.html
→ ujane:圖不能看 02/21 13:33
→ t123533198:補圖http://ppt.cc/1uPi 02/21 13:36
→ t123533198:手機用miuptt不能編輯抱歉,miupix好像壞掉了 02/21 13:38
推 GHTang:要等一個月才收到這張? 02/21 13:55
推 Dovelpc:報警吧 肇事逃逸 02/21 14:25
推 GHTang:他不就已經報警了嗎... 02/21 14:30
推 cuteneo:怎麼有點奇怪…幹嘛叫你先和解… 02/21 19:24
推 POTETO:只有我覺得警察想低調嗎XD 人都沒看到就要和解?? 02/21 19:26
推 BEDA:這個案好好吃 這就是公務員:) 02/21 20:38
→ t123533198:所以這是吃? 02/22 00:45
推 affiliate:騎機車被撞 初判警察說巷口監視器看不清楚無法判定,失望 02/22 18:28
推 jackythere:警察很喜歡吃案 02/23 2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