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撞死闖紅燈婦人 騎士判7月

看板 biker
作者 missile16b (戰牛酋長)
時間 2013-10-04 07:5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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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游振昇/台中報導】 2013.10.04 02:42 am 全文網址: 撞死闖紅燈婦人 騎士判7月 | 法律前線 | 社會新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8203436.shtml#ixzz2ghq0POBk Power By udn.com 林姓男子騎機車,經過有紅綠燈號誌路口,撞上闖紅燈、走在行人穿越道的鐘姓婦人, 鐘婦死亡,台中地院仍依過失致死罪判林男徒刑7月。 法官說,行人闖紅燈雖有過失,但林男騎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時,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 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都應暫停讓行人先通過,林男未依規定禮讓行人 優先通行,也有過失。 判決書指出,去年12月20日早上6點多,林姓男子(32歲)騎機車經過台中市潭子區中山 路與頭家路口,他由南往北騎,車行方向是綠燈;鐘姓婦人走在該路口從西往東闖紅燈。 林男緊急煞車,機車往右閃避,但仍撞上鐘婦,她被送醫急救,因顱內出血死亡。車禍發 生後,林留在現場,向到場的員警自首。 法官表示,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汽機車行駛時應隨時注意車前狀況,採必要安全措施, 行經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都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鐘婦闖紅燈有過失,但林男 在行人穿越道未禮讓也是肇事原因。 林男向法官說,當時死者身上沒證件,警方未查出她身分,他與家人花2個多小時,在附 近逐戶尋找她家屬,強調未逃避責任,被害人住院期間也多次探望。 全文網址: 撞死闖紅燈婦人 騎士判7月 | 法律前線 | 社會新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8203436.shtml#ixzz2ghpscZKL 這算是恐龍法官嗎? Power By udn.com 新聞來源: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8203436.shtml -- ◆ From: 60.249.6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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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nmo:判輕:被害人說恐龍;判重:被告說恐龍,法官壓力好大XD 10/04 08:05

vinmo:不過我覺得是判有點重...應該是未和解吧 不知有無緩刑 10/04 08:06

vinmo:應該是臺中地院102年度交易字第1142號判決 請參考~ 10/04 08:11

qooqoogb:三寶繼續無敵 10/04 09:14

jack18262:腦殘法規 10/04 09:19

kiman:行人穿越平交道,火車也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 10/04 09:22

bgflyer:萬年推文出現! 10/04 09:24

HsihHan:矛盾 既然未禮讓 為何要緊急煞車? 10/04 09:48

HsihHan:馬路車況百百種 視線被大車阻擋也是常見的 突然走出路人 10/04 09:50

HsihHan:已經不是禮不禮讓的問題 而是技術上的問題 反應要時間 10/04 09:51

HsihHan:煞停也要時間 以相撞結果反推機車未禮讓 似乎有所瑕疵。 10/04 09:52

HsihHan:如果有影片佐證 我想爭議會比較小吧? 10/04 09:53

HsihHan:視線不良是我腦補的 因為我實在想不出 在視線良好前提下 10/04 09:57

HsihHan:騎士如何執意不讓/衝撞行人。 10/04 09:59

yrt3168:再一定車速和距離下 行人的確很容易被前方車陣擋住 10/04 10:02

yrt3168:你等要接近的時候才發現行人 在你左前右前 很恐怖... 10/04 10:03

yrt3168:我就曾經被一個從CRV後面走出來的路人嚇到 10/04 10:03

Yaiba:因為不會想到她會闖紅燈 但七個月我感覺算少了A 跟下篇文比 10/04 10:11

toxico:走在行人穿越道就真的無敵 10/04 10:41

d78965:民刑判決請搞清楚…… 10/04 10:49

d78965:這篇跟下篇哪有什麼輕重問題………… 10/04 10:49

fix927:火車有絕對路權= = 再說平交道有行穿嗎@@? 10/04 11:17

gogoegg:行人在人行道 的確有路權 所以被判七個月 還算輕 10/04 11:55

ChrisBear:強制險有出險 保險金就是和解金一部分 10/04 12:04

ChrisBear:不過因為車主酒駕 雖然強制險出險 車主還是要賠償 10/04 12:04

vul3x94x9493:鬼島鬼法律 10/04 12:29

silstone:怎麼我查GOOGLE MAP 兩條路沒有交會點阿? 10/04 12:31

roder:撞死人才七個月很輕了好嗎?? 10/04 15:44

kroutony:很正常也很合理的判決 10/04 19:01

yapug:台灣之光 鬼島萬歲 10/04 20:30

eterbless:騎士好可憐 10/04 22:21

donatello:所以法規的意思是只要走行人穿越道,就可以無視燈號嗎? 10/04 22:59

cuteneo:樓上,一直都這樣啊 10/04 23:18

cuteneo:但是台灣的交通狀況你敢紅燈過嗎XD 10/04 23:19

flamedevil:還是衰 10/04 23:39

victora:那這樣分小綠人、小紅人有意義嗎?不覺得很矛盾嗎? 10/04 23:40

donatello:真的啊!! 那行人在淨空無車的路口等紅燈不是很笨? (我) 10/04 23:40

disyou:低能法官....判七個月也很久耶...騎士真的很衰 10/05 08:16

roc2200:守法的都該死 10/05 11:26

d78965:講一句真的啦,你看到人家闖紅燈你就一定要撞死他??? 10/05 12:44

d78965:思考可以不必這麼極端,生活在這個風險社會.... 10/05 12:44

d78965:只要你有能力防止結果發生,那你為什麼不去防止? 10/05 12:44

d78965:大家看到橫向車道有人闖紅燈的時候就會說"讓他先過", 10/05 12:45

d78965:怎麼換成行人的時候就不一樣了呢? 10/05 12:45

catpig0420:不是人家闖紅燈就一定要撞他,很多都是突發狀況…就怕 10/05 12:54

catpig0420:有民眾食髓知味都硬闖,反正覺得車會讓他,真的撞了也 10/05 12:54

catpig0420:是人家賠錢 10/05 12:54

catpig0420:而且行人違規,撞他的人還要賠償一點都不合理,那誰要 10/05 12:56

catpig0420:賠騎士的損失呢…又不是看到人家違規大補油門撞他… 10/05 12:56

BEDA:闖紅燈跟酒駕都是為了自己方便而便宜行事的行為 10/05 17:13

mammoth1021:噓d78 你的想法才極端..你以為騎士撞到人不會受傷嗎? 10/06 20:17

mammoth1021:能夠閃的話鬼才願意騎車去撞路人.. 10/06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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