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球隊席人員衝進球場

看板 basketballTW
作者 StarTouching (撫星)
時間 2011-08-11 00:09:49
留言 5則留言 (3推 0噓 2→)

: 昨天在現場看比賽 : 看了兩場有衝突的比賽 : 在衝突發生時 都有球隊席的球員衝進場內 : 我很納悶的是 為什麼沒有驅逐出場? : 依照國際籃球規則規定 : 39.2.1 在鬥毆或任何可能導致鬥毆的情況下 替補員或球隊有關人員若離開球隊席區 : 均應取消資格 : 39.2.2 僅教練/助理教練可離開球隊席區 以協助裁判維持或恢復秩序 : 39.2.3 若教練/助理教練離開球隊席區 卻未協助裁判維持或恢復秩序 應取消其資格 : 瓊斯盃是按照國際籃球規則來辦理 : 發生這種狀況 也應該照規則辦理 但昨天的兩場比賽卻沒有 : 難道是因為瓊斯盃是邀請賽性質 不想因此傷和氣嗎? 這部分確實有很多討論的空間。 但是大家必須先知道一點 那就是正式FIBA比賽 能坐在板凳上的只有教練x3 防護員 球員x12 (能不能坐領隊忘了) 也就是說 瓊斯盃讓Bob Hill、沒登錄的吳岱豪坐在板凳席上 就已經沒有完全按照FIBA章程了。 換言之 既然瓊斯盃本不受FIBA管轄 在小地方由大會決定處罰方式 好像也說得過去? 另一個解釋是 裁判沒有掌握哪些球員確實離席 所以最後只確定沒登錄的吳岱豪衝上去 給吳岱豪技術犯規(算在教練身上) 不然驅逐下去 昨天可能要變成7打6了 -- ◆ From: 59.121.158.24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ketballTW/M.1312992592.A.1B6.html

DASHOCK:應該是六打六 因為又出場一個= = 08/11 00:10

vavay:唉…【在小地方由大會決定處罰方式】 這根本就不合國際慣例 08/11 01:43

vavay:如果都可以由大會決定處罰方式..... 那去韓國比賽的時候? 08/11 01:44

vavay:錯就錯在台灣沒有照FIBA章程… … … 一步錯,步步錯 08/11 01:45

jlhc:小地方... 台灣自己把自己的規模限制小了 唉 08/11 02:14

您可能感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