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其實臺灣肉搜歹徒及公開個資不會違法

看板 WomenTalk
作者 Kbart (凱巴特)
時間 2023-05-11 12:07:07
留言 6則留言 (2推 0噓 4→)

一直在吵不要肉搜歹徒 但是肉搜加公審歹徒的刑責是什麼? 妨害名譽? 310告不成,309有機會(如果以不雅字眼辱罵) 但是田慎節都沒有告網友了 一般的歹徒我想更沒有那個膽子 個資法? 很少人知道 其實臺灣的個資法不保護歹徒的個資! 個資法20-1-4 非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之利用,除第六條第一項所規定資料外,應於蒐集之特定目的必要 範圍內為之。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為特定目的外之利用: 四、為防止他人權益之重大危害。 也就是說 網友可以用為了讓其他人提防這名惡徒為由 公開歹徒個資 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amp/20230203soc002/ 上面的新聞報導就是例子之一 媒體確實可以合法公開歹徒個資 只是近年來為了避免爭議很少再直接公開 除了妨害名譽和個資法 只剩下兒少法69-1-4,但適用對象僅限未滿18 所以歹徒遭到肉搜還真的無解 不要犯罪不就沒事了嗎 XD -- 大概就長相姓名而已 頂多加個任職公司應該是極限了 電話住址可能無法成立「為防止他人權益之重大危害」 沒空?沒膽? 我看大多是後者吧 :p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7.75.239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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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n1990: 姓名電話住址照片都可以嗎111.71.220.244 05/11 12:09

kbt2720: 算,可是他沒空去法院告你 1.200.40.11 05/11 13:02

kbt2720: 你沒看過新警察故事喔?匪也是有尊嚴的1.200.40.11 05/11 13:03

bigmao: 你要怎麼理解沒關係,但是誰能保證到法院 27.247.32.111 05/11 13:36

bigmao: 法官會百分百跟你有共識?一般老百姓哪裡 27.247.32.111 05/11 13:36

bigmao: 會想去擔這個風險跟麻煩 27.247.32.111 05/11 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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