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離婚不需要理由各位怎麼看~

看板 WomenTalk
作者 yniori (偉恩咖肥)
時間 2022-05-08 16:44:59
留言 79則留言 (25推 1噓 53→)

如題 英國推出無過失離婚 離婚不需要理由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2iivfaA8iEU
對比現行台灣的制度 離婚除了兩邊講好外 其他都是好麻煩的過程 一方不愛了為啥不能離呢? 不愛了就離難道不好嗎 愛你不需要理由~當然不愛你也是不需要理由的 各位覺得呢? 德政? 歪理? -- 太多不甘願的了~ 感情中很常見的不就是一方在問說:我到底哪裡做錯了什麼? 結婚也不需要理由阿~就愛阿~ 離婚也不需要理由阿~就不愛阿~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35.134.7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651999501.A.6A7.html

mazinnng: 離婚不需要理由是德政 05/08 16:47

Agneta: 台灣也是兩邊講好就去離婚啦 除非一方不甘願啦 05/08 16:54

amaranth5566: 不需要理由那何必結婚? 05/08 16:56

anmimo: 婚姻板才一篇先生不願離的 05/08 16:59

Agneta: 只要有人不甘願 就會很難離婚 05/08 17:01

Agneta: 所以結婚前多想一想 05/08 17:02

linyap: 兩方甘願的離婚很難啊 只要有一方執著不放手就走不了了 05/08 17:02

k8530908: 台灣離婚幾乎都不是兩邊講好 都是一邊想走 一邊死不 05/08 17:06

k8530908: 放 最後直接上法院 05/08 17:06

lululun: 當然不行 又不是分手 以後的人都不結婚 隨便交媾算了 05/08 17:08

lululun: 結婚又沒意義 05/08 17:08

Agneta: 上次我朋友結婚一年覺得兩人個性不合想離婚 還好對方也願 05/08 17:08

Agneta: 意 真是鬆一口氣 05/08 17:08

cat0429: 婚姻打官司本來就該是在解決財產分配跟小孩的監護權及探 05/08 17:09

cat0429: 視權,其他的感情及情緒問題應當回到當事人自己協調。 05/08 17:09

cat0429: 結婚的意義本質上就是財產分配與繼承 05/08 17:12

cat0429: 不然扣掉配偶的繼承權,你要結婚嗎?他對你一輩子忠貞, 05/08 17:13

cat0429: 只愛你一個,但你不能繼承財產。這樣不是更完美,愛超脫 05/08 17:13

cat0429: 一切。 05/08 17:13

benedict76: 財產掛在某一方就喬不攏了。 05/08 17:16

ibaby: 很難 光有小孩監護權撫養費就吵翻天了 然後一定有人賴帳後 05/08 17:19

ibaby: 續繼續 05/08 17:19

ZE553KL: 台灣的民法真的非常不合理且落後 05/08 17:39

newsnew: 結婚也不用理由啊 那離婚為什麼要理由 05/08 17:48

lululun: 那就不用結婚啊 05/08 18:08

lululun: 沒保障 結婚幹嗎 05/08 18:09

valentian: 小孩和財產分不均啊 05/08 18:19

xulu0: 絕對是德政啊! 05/08 18:33

sdamel: 依照台灣目前雙方的需求其實同居,另外信託財產就夠了,根 05/08 19:00

sdamel: 本不用結婚 05/08 19:00

lululun: 既然如此這些人就選擇不要結婚 選擇結婚的就是選責更有效 05/08 19:05

lululun: 責保障的 05/08 19:05

lululun: 什麼都要染指 又不要負責 05/08 19:06

lululun: 不結婚就好不是 05/08 19:07

Xan514123: 結離婚本來就應該是自由的...不然結婚就好像是感情上的 05/08 20:04

Xan514123: 自由刑 05/08 20:05

lululun: 要自由就不要結本來就是選項 為了自己的不負責 要去染指 05/08 20:06

lululun: 婚姻也是真的自私 05/08 20:06

lululun: 還是不知道交往這回事 05/08 20:07

lululun: 或是交往不夠你穩住一些事 所以搬婚姻留人 05/08 20:07

lululun: 然後再來求無責任 05/08 20:08

NomeL: 因為結婚就是婚後財產共有啊== 你不爽可以不要結 05/08 20:27

NomeL: 結婚本來就只是一種保障不是?又不是一定要相愛才能結婚 你 05/08 20:28

NomeL: 想要自由就不該結婚 05/08 20:28

zip045: 男女版不是一堆分手要理由的嗎 05/08 20:42

uptowngirlv: 交往需要兩個人同意,分手只要一個人決定! 05/08 20:54

blackway0226: 婚姻的界限越來越模糊 05/08 21:53

wanters: 那財產分配可能要有配套不然就結婚->馬上鬧離婚洗財產 05/08 21:56

wanters: 感可以成為新興行業 05/08 21:56

s8910139: 德政 05/08 22:07

ll1117: 說實在的離婚真的不太需要理由比較好,不然另一方都理所 05/08 22:13

ll1117: 當然的認為不用付出 05/08 22:13

aloveparu27: 真正麻煩的是婚姻制度吧 這個制度就是希望大家最好 05/08 22:15

aloveparu27: 都不要離婚 05/08 22:15

lululun: 要講幾次 覺得離婚不需要理由 何必要結婚 05/08 22:20

lululun: 不想負責 明明可以不結就是活選項 05/08 22:21

lululun: 講到底為了圖什麼才需要請求婚姻 想免責一腳踢開當然也不 05/08 22:29

lululun: 能單方任為之 05/08 22:29

deeperdive: 結婚是雙方同意的契約 離婚為何不用?別自助餐 05/08 22:42

linlinjiang: 有人崩潰了 05/08 22:43

tomx: 雙方父母率先反對 05/08 23:19

sexylippppp: 沒理由也是會掰出來拉 05/09 00:11

e3633577: 契約成立要雙方合意,解除只要單方意思表示,自己想想合 05/09 00:50

e3633577: 不合理 05/09 00:50

Sasa: 只是覺得這樣結一結又離一離若有小孩對小孩很不 05/09 01:23

Sasa: 公平 05/09 01:23

amida959: 東方社會別想了 結個婚就要拜對方家祖先孝順雙方父母的 05/09 02:36

amida959: 陋習一堆 沒保障誰要結婚 說德政的只是在幻想 05/09 02:36

wayne753: 照lululun說法 乾脆廢除離婚好了 05/09 03:03

blue1234: 乾脆拔除婚姻制度算了? 05/09 09:02

blue1234: 不論異性戀含有同性戀在台灣一律結婚沒有法律效益,這 05/09 09:04

blue1234: 樣好嗎? 05/09 09:04

blue1234: 還有啦幹 05/09 09:04

liuman: 這在英國社會是一大德政,英國舊法要離婚,除非是通姦暴力 05/10 19:37

liuman: 這種重大情節法官直接判離,不然雙方同意離婚協議也要分居 05/10 19:37

liuman: 兩年以上才能離婚 ,要是財產贍養費什麼談不攏,就要分居 05/10 19:37

liuman: 五年以上法庭才來開審離婚,等判完都六七年去了,我在英 05/10 19:37

liuman: 國工作就認識好幾個同事坐婚姻監的,人生精華期都被拖掉, 05/10 19:37

liuman: 終於修法通過他們也算是提早解脫了 05/10 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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