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老人家勸「大聘66萬、小聘36萬」是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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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nshley (想念卻不想見的人)
時間 2021-11-15 09:03:17
留言 8則留言 (4推 0噓 4→)

這不是啥爆料或是D卡幻想文喔 我老婆他哥的前女友就是如此喔 談親事的時候提出底下三個條件: 1.聘金要100萬up 2.新房子要買在娘家桃園附近(他家住基隆) 3.女方婚後不工作 結婚條件如果可以這樣開 那我想就不會重男輕女了 大家都要生女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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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adhotwater: 第3點,看過有的人說婚後繼續工作,結果婚後直接辭 11/15 09:24

Ipadhotwater: 職,各種的理由推託,就是吃定要給男方養 11/15 09:25

SweetLee: 3 is ok. 1,2 is stupid. 11/15 09:50

touchbird: 有些還有房子要登記女方 薪水要全部上繳 可憐哪台男 11/15 10:05

LuciusMalfoy: 幸好你老婆沒有提這些條件XD 11/15 10:16

warchiefdodo: 所以就變前女友了不是嗎 11/15 10:27

sirloin: 交往時沒看出來怪誰 11/15 12:25

OrcDaGG: 等一下 交往時要怎麼看出親家會這樣開條件? 11/15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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