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女子空手奪白刃逃死 法院認恐怖情人未盡

看板 WomenTalk
作者 willydp (willeliu)
時間 2020-09-16 00:04:22
留言 22則留言 (1推 0噓 21→)

我覺得,刑罰重不重只是次要問題, 主要問題是當加害人出獄後,如何保護被害人,以避免再受加害人的威脅。 這類於分手之際的謀殺,是個全世界父權社會共有的問題。 其中異性戀情侶的案件,主要的特徵有: 1. 加害人80%以上是男性 2. 大部分的案例中,若加害人是男性,下手動機是不滿女方提出分手, 若加害人是女性,下手動機是為了避免被男方殺害而先下手 3. 通常走到殺害這步之前,男方早已多次對女方施暴 4. 這類案件通常行兇前早已預謀,非當下衝動失去理性所致 5. 每年案件數量穩定,台灣大約每年40件這類兇殺案 6. 有二成男性加害人在行兇後會試圖自殺 這類案件中刑罰沒什麼遏阻效果,畢竟加害人的目標是玉石俱焚 就算有期徒刑重判,犯人也很有可假釋出獄後追殺被害人 (這類案件層出不窮,有的犯人就是會不計一切想要殺害對方) 這類案例已經有一些心理學、社會學、法學上的研究,在此不便詳述 有興趣了解的人可以搜尋feminicide(殺害女性) 今年稍早法國《世界報》做了一系列feminicide的調查,裡面有許多案例描述: https://www.lemonde.fr/societe/visuel/2020/06/01/feminicides-mecanique-d-un-crime-annonce_6041403_3224.html 司法層面上,家庭暴力防治法的保護令可對加害人設置電子監控, 若加害人靠近受保護者的居處或工作地點,受保護者就會收到警訊。 然而,適用對象為家庭成員與同居伴侶。 若雙方沒有同居的事實,就無法受家暴法保障。 也就是說,被害人在加害人出獄之後很有可能繼續受騷擾,活在恐懼中。 --- 報導中的判決書在司法院網站中可以輕易查到: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09 年訴字第 656 號刑事判決 但搜尋家暴法,並沒有相關結果,也許該案情況不適用。 只能祈禱女方能好運擺脫加害人。 -- : 新聞標題:女子空手奪白刃逃死 法院認恐怖情人未盡全力僅判傷害 : 新聞內容: : 王姓男子不滿女友要分手,竟持菜刀揮向對方頭部,見對方空手奪白刃,又伸手掐住其頸 : 部,被控殺人未遂等罪,但新北地院審酌男女體型及體重差別後,認為他當下沒出全力, : 並非真的要致人於死,改依傷害罪判他有期徒刑8月。 : 判決指出,王男因為不滿女友提分手,去年12月6日對女友大喊「你不讓我活、我也不讓 : 你活」之後,旋即以左手持刀揮向對方頭部,見對方以本能閃躲並用右手握住刀背,又以 : 右手掐住對方頸部,也在衝突過程中劃傷對方手掌。 : 其女友為了脫身,假意和好,並出示傷口給王男看,最後趁對方情緒緩和之際,逃到鄰居 : 家報警求救;事發後,王男騎著女友機車逃跑,又把插在鑰匙孔的機車鑰匙扳斷,因此被 : 控殺人未遂和毀損等罪。 : 審理時,王男否認犯行,辯稱當天是想自殘,但女友見狀尖叫,因為怕吵到鄰居,才會以 : 摀嘴、掐脖等方式制止,其刀傷也是女友自己衝過來搶刀造成。 : 法院調查,王男事發後曾傳簡訊給女友,內容提到「我覺得妳很狂,那天為什麼妳會有辦 : 法空手奪白刃」等語,又說「如果我左手拿刀、右手掐著妳,轉變成殺人的模式,我應該 : 是左手砍下去、右手推開妳的傷軀,而妳受傷的會是整個臉部,甚至刀子是砍進去妳的臉 : 上」,認定其確實有持刀攻擊女友。 : 不過,法院審酌王男體重80公斤、其女友50公斤,在男方佔盡體型和氣力優勢的情況下, : 女方能2度抓住菜刀,並且只憑左手就扳動王男掐住其頸部的右手掙脫,因此認為王男當 : 下沒有出盡全力,難認其有致人於死故意,最後改以傷害論罪。 : 此外,王男爭吵後弄壞女友機車鑰匙涉嫌毀損,也被法院判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 : 新聞連結:https://reurl.cc/VXRZxA : 心得:台女真的要好好保護自已 : 最好是練得一身武藝 : 不然台灣司法...... -- ptt標示ip國籍怪我囉?肥宅沒錢買台灣vpn啦 法官全都是恐龍啦!!!民意才是正義 不見面還是會被跟蹤被騷擾啦,這些加害人的執念通常很重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81.194.27.158 (法國)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600185864.A.B59.html

PReDeSTiNeD: 正好才剛發一篇法律文你就接著發~~ 09/16 00:12

PReDeSTiNeD: 等著當國民法官拉~~ 09/16 00:12

PReDeSTiNeD: 還有要酸台灣司法幹嘛還得用法國IP發?? 09/16 00:13

PReDeSTiNeD: 要酸就直接酸~~司法有怕人酸過咩??好笑!! 09/16 00:13

arnold3: 要分手就不要見面 09/16 00:14

PReDeSTiNeD: 這次不敢賭~~上次我先生在政黑賭荷蘭跳板結果賭錯~~ 09/16 00:50

PReDeSTiNeD: 結果還捐款給KMT~~ 09/16 00:50

PReDeSTiNeD: 本姑娘來研究一下你好嚕~~ 09/16 00:50

PReDeSTiNeD: 好像真的在法國~~這局我縮~~不是梭~~ 09/16 00:51

PReDeSTiNeD: 那有空去見識見識法國法院公開審理阿~~ 09/16 00:51

PReDeSTiNeD: 來比較兩國司法體制一下阿~~ 09/16 00:52

PReDeSTiNeD: 國民法官法就是讓民意能夠稍微影響司法~~ 09/16 00:53

PReDeSTiNeD: 看能否讓判決體現民意~~ 09/16 00:53

PReDeSTiNeD: (其實是抓人民來背書司法拉ccc) 09/16 00:53

PReDeSTiNeD: 但有好處是能讓更多人更貼近司法更直接接觸司法~~ 09/16 00:54

PReDeSTiNeD: 而不用等到被告訴或被起訴才來慢慢瞭解程序法~~ 09/16 00:54

PReDeSTiNeD: 其實真的從現在起沒事就跑跑法院參觀吧~~ 09/16 00:55

PReDeSTiNeD: 其實我比較羨慕美國司法官即法官檢察官必須定期民選~ 09/16 00:56

PReDeSTiNeD: 但我國要走到那樣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 09/16 00:56

PReDeSTiNeD: 民選出來的檢察官怎麼起訴或法官怎麼判~~ 09/16 00:57

PReDeSTiNeD: 都不會被罵恐龍~~因為就人民選出來的阿~~哈哈~~ 09/16 00:57

PReDeSTiNeD: 台灣司法界還沒那guts敢玩民選~~ 09/16 00:58

您可能感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