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以一個自述來做性騷擾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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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noopy777uu (郭小瑋)
時間 2017-05-28 2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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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猶豫。敲打。說故事。 心理學意義治療大師rankl說:「如果一個人一下子遭遇這麼多,受了那麼多的考驗,那 我覺得,我只能這麼說,似乎有甚麼在等著我,期待我去做 1   幾個月來,深夜人靜時,這故事像是強心劑般反覆震懾著我,嗡嗡作響.....徹夜難眠? 工會與社會學影響我),還記得我還會自己打電話給走出埃及(基督教同志輔導機構),希 -- (一) 從一篇貼文談起 郭家瑋 20...年 9月11日 Taipei 唉 XXX又回來找我了。 那個騷擾我的笨蛋。唉,做出事情前要冷靜的想一想,ok? 只是我的陰影又再度被掀起。 只要是做事情沒替自己與別人未來長遠做打算思考,都是笨蛋。只能怪自己,焉能怪別人? 我也不想當傷害別人心的壞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6讚 ❏ 留言 分享¯¯¯¯¯¯¯¯¯¯¯¯¯¯¯¯¯¯¯¯¯¯¯¯¯¯¯¯¯¯¯¯¯¯¯¯¯¯¯¯¯¯¯¯¯¯¯¯¯¯¯¯¯¯¯¯¯¯¯(查看全部15則留言)   這篇幼稚的臉書貼文,是事後經過刪刪剪剪,反覆增添而貼出來的....,一度猶豫要不要打出「性騷擾」這三個字,只不過十八歲的我,也明白「性騷擾」這一詞彙對社會大眾來講是敏感的,不同於其他公民權利的騷擾與侵犯,我沒有勇氣,也認為用「性騷擾」這一詞彙來控訴,似乎是太嚴厲了。 事後隔一天,他主動私訊我。 臉書下面跳出了私訊而有的閃動。 登冷! 他:「嗯...抱歉。做了不該做的事。」「不會再煩你了」 我:「 唉。不喜歡」「知道就好。」 我說「不喜歡」,其實也不只是「不喜歡」。不如說,這個「不喜歡」指的是我自己。 他:「有串話想請你花點時間過目一下…真的非常對不起… 我...我不知道... 我不知道還夠不夠格繼續做朋友... ,如果已經不如從前我也不強求,但...我沒那顆膽那個勇氣跟你說,因為我會在意你的眼光動作,而我也非常不會說話... 說實在我之前真的不知道... 事後默默關注你時才發現,原來曾經這麼嚴重...對不起… "我這愚蠢之徒阿...一切沒清楚就如此亂來" 說真的... 我不知道你會怎麼想會說什麼。我甚至不敢想像… 我只想說 謝謝你。曾經讓我有安全感,也很抱歉,因為我讓你這幾天心情差到極點。對吧... 畢竟我從來只不過是個廢料而已 。只需一點就會影響全部的廢料 真的…對不起… 你跟我…還有機會和好做朋友嗎…? 」「謝謝你,學長」「我沒辦法祝福你,畢竟我是瘟神,我也不願駔咒你——畢竟你是神的朋友 。」 (二) 兩方的說法 到底發生了甚麼事情呢?這可以參照我們兩個人多年後不同視角的說法。 對方說法:   就…一開始你叫我陪你睡覺。我說好,我們聊了好一陣子,我猜應該有2小時,接著你說要睡了,我說晚安。隔沒多久,印象中我是先翻身抱你,你沒什麼反應,但判斷的出你醒著,我就臉靠近你的臉,稍稍鼻子蹭過你的臉頰,你直接臉趴枕頭,我就貼近輕輕的親你幾下,你也沒什麼反應,我就手貼上你身體你還是沒反應,我就手往下摸,摸到該摸的了,一開始是先摸外褲,接著你還是沒反應,我就摸內褲層,你當時好像是穿寬鬆平口,你還是不理我,我就默默直接摸進去,你可能覺得太憋吧?就作勢要脫掉(內褲)我就幫你脫好放旁邊接著開始正事。(中間略...正事 結束後) 原本要躺進去的時候,你說:「回去睡覺吧!」我就看著你,你說:「回去。」把枕頭丟到我床上,我就默默的爬回去睡了。(問對方對於在宿舍男生睡在一起的看法是甚麼) 我覺得在男生在宿舍睡在一起很正常。撇開性向不說就好朋友或是好兄弟(不是那個好兄弟)才會睡一起,不是雙人床,而是單人床,我覺得只有住過宿舍才明白跟好麻吉擠同一張床的感覺欸。 我的說法:   先講背景,其實宿舍裡面,不管異男、同男、雙男,部分人會有在宿舍一起睡在同一張床上的情況,而這不一定是說會對對方一定有所情慾,有時候只是好朋友想要深入的談心,一起睡比較溫暖等等,或是有時候睡在一起,睡前一起看柯南等等的短片,談論各自的感情狀況,而和「異男」相處一起睡時,我也早就學習如何裝作一位異男,如何談論黃色笑話,這就像《男人之間》所說的,男人對於彼此也有慾望,而在父權社會中,也用另一個比較隱晦的形式表達。例如,一位異性戀學弟訴說欣賞,而想要跟我一起躺在單人床上睡,而我笑笑答應的情況。 然後,一開始我邀請你和我一起睡,但並沒有想要「做那種事情」。但是睡覺之後你抱著我,我就猜想到,你的意圖是甚麼了。而我如何做回應呢?當時候的我,困窘於「兩個自己」,一個是「我不應該如此做。我討厭自己同性戀身分,做了就代表我是同性戀」這也是我不舒服的來源。另一個是「這就是同性戀的自己所想要的,這樣也不錯,也是自己喜歡的。」當然,在過程中,我在前者與後者之間搖擺。例如剛開始你親吻我時,我把臉朝向枕頭不回應你,被撫摸了一陣子後,因為太鱉而脫下褲子,讓你繼續撫摸。這可以看得出來我部分合意的地方。可是結束之後,「前者 的我」立刻又恢復了過來,認為你對我做的事情讓我「很不舒服」,所以我說:「你回去睡覺吧!」你看著我,我再次說:「回去。」又把枕頭丟到你的床上,趴下睡覺懊悔。而其實那時候我問我自己「怎麼辦?我剛剛做了我自己不想要當的我嗎?」腦海中閃過,從小到大性別教育中灌輸我們的,你覺得不舒服就是性騷擾,我...不舒服,所以這算性騷擾吧? 我就打算在臉書上發文。讓自己更加證明自己不是同性戀。更加證明另一個自己並不存在。因為我不喜歡這樣的自己。也懊悔和你做出那樣的事情來。 (三) 瘟神?神的朋友? 當晚,趕你走之後,我便在自己的床上思考著..... 看著宿舍天花板的老式鐵風扇,旋轉著。吹拂著。又旋轉著。吹拂著全身。彷彿回憶也跟著回到了剛考上五專的日子。 我是神的朋友嗎?以基督教的信仰來說,或許是吧,我曾是一個受洗的基督徒,是一個每周上教會的教徒,神學的課程也鑽研不少,每周也去校牧室的團契聚會,可是....,可是我卻有一個不可告人的秘密......。 我是個同性戀者。 也許對其他人來說,這根本沒有甚麼,可是對我來說,卻是一個困擾已久的問題,我怎麼可能同時是一個基督徒,又是一個同性戀呢?所以自從十四、十五歲時就常常向上帝禱告更改我的性傾向,而更因為喜歡基督教的原因選擇了基督教信仰的護專,不過我更是把握了青少年時期,這獨自上台北讀書的機會.......。讓自己有「改正」的機會。 一位十六歲的基督教青少年,上網查了《走出埃及》的資訊,拿起了家用電話,左顧右盼,注意著附近有沒有家人,緊張的,恐懼的,就此鼓起了勇氣撥打了電話想要「救贖」自己。 :嘟.....嘟.....嘟.....嘟.....喀 我:喂?請問是「走出埃及」嗎? (一陣子的沉默) 我:我是個同性戀者。 還記得電話那頭的人,說我很勇敢,願意承認自己是個同性戀者,十六歲也不知道哪來的勇氣,努力的湊到了一份押金讓自己可以順利的固定去走出埃及接受輔導。十六歲,獨自一人承受這個問題。是孤寂的。當我獨自走去接受輔導的路上時,教會不知道,家人也不知道。那時我想,我想我這一輩子,都不會出櫃的吧?可是,可是內心中卻有不時翻攪的慾望,想要承認.....接受自己的慾望。 《走出埃及》有無安置我的焦慮呢?   這是一個很大的問題,以往在教會中,我不敢談論自己的性傾向,因為可想而知他們除了以聖經反對同志以外,並不知道如何承接。而在教會外一般人也只會和我談「同性戀沒有問題啊!阿就出櫃阿!交男朋友阿!」可是事情並沒有如此簡單,對一位虔誠的基督徒青少年來說,這樣世俗社會的答案,並不能影響到充滿基本教義派的神學世界觀。所以,我會說走出埃及確實「安置了矛盾」,是信仰與慾望之間的矛盾,有了一個空間可以訴說與擺放。但是「安置了矛盾」也只是一種概括,常常是這種「安置的矛盾」有許多震盪與煩躁想要解放,卻又自抑壓了下來。直到後來 遇到工會,工會裡的人和我對話,把我這種「安置了矛盾」變成「矛盾的解放」,讓我承認自己的性傾向和這樣慾望的自己。也讓我有勇氣交了我第一個男朋友。而如果去尋問其他也去過走出埃及的基督徒同志的話,他們也會回答,比教會一知道你是同志就幫你趕鬼醫治來的好。走出埃及讓他們明白即使他們是同志,可是上帝仍愛著他們。 《走出埃及》是如何安置我的矛盾呢?   和我晤談的人,會和我談論從小到大自己的經歷,自己的家庭生活,而我說,重小就認為自己父親不夠好,不是一個稱職的父親,常常抽菸,和外面的朋友喝酒,母親也看不起父親等等,談完之後和我晤談的輔導員,就會和我談論佛洛伊德的心理學,你是因為缺乏父愛所以才會喜歡同性,那時,我聽到了這樣的話,回想起自己重小到大的經歷,似乎認為這樣的解釋與認知有些道理。並且在這樣上了一課之後,有了沾沾自喜,就像知道了解釋世界的鑰匙般。 也許佛洛伊德那種辯證式的心理學,有一定的貢獻。但是當我認識到工會所提倡的社會治療的方式時,我也認為走出埃及的那種心理學的方式似乎有所令我不同意的地方,至少,用這種方式不能讓我,也不鼓勵我去理解父親是在怎樣的脈絡、怎樣的階級背景之中不能夠當一位稱職的父親。也不能夠與我和父親之間的仇恨與隔閡和解共生,進而改變階級社會。 (四) 假裝 假裝 自己不是那樣的 骯髒 佯裝 自己就是那神聖的 曙光 人性的中央 壓著重重的信仰 是壓者躍躍的性 與青春重 騷擾?欲融?逾越了愉悅的理解 啊!...困在中央 被害?加害? 是不可說的秘密大喊 我是受害者 因我要用這個位置去倒裝 加害 (五) 頓悟:   最近幾個月,我翻閱何春蕤在網路上一篇又一篇的論文,例如《性騷擾/性侵害的性解放》、《女童》,還有在她的《性騷擾的共識建構與立法》中寫到——而且——她是20年前寫到: 我對於主流的性騷擾論述的第二個批評就是:主流論述忽略了性騷擾的受害事實本身有可能同時是「加害」。 「受害」同時也是「加害」,被性騷擾的受害者同時也是另外一些權力壓迫關係的加害者。 眾所皆知,很多「(被)同性戀性騷擾」的案例都是被騷擾者本身的「同性戀恐懼症」(homophobia)、「同性戀歧視」所致。同樣的,我們不能排除某些性騷擾案例也是來自被騷擾者的「性恐懼症」(erotophobia) 和「性歧視」。這種恐懼和歧視(不論是針對「性」或「同性戀」),將使當事人產生恐懼、不舒服、不愉快、困擾、羞恥、焦慮、煩惱、氣憤、周遭有敵意……等等負面心理效應;對於當事人而言,這些心理效應都是真實的(這就是性騷擾的內在判準或證據)。 同時,這種被性騷擾的當事人也通常會將性或同性戀的影像、言語、文字、言行、表現……視為不道德、邪惡、淫穢、猥褻、低劣、腐敗,並且將這些價值判斷建構為社會的文化共識(這就是性騷擾的外在判準或證據)。故而,由於性 ∕同性戀的恐懼症和歧視,某人若將赤裸的圖片給異性∕同性看到,都可能造成性騷擾。 這樣的性騷擾論述造成的不良後果甚多:其一,赤裸的圖片(或者 性與同性戀的各種影像、語言、表現等)透過這種論述而強化了其負面的文化意義,故而可以更有效地被惡意者使用來性騷擾他人。其二,這樣的性騷擾論述強化了原有的性恐懼症或同性戀恐懼症,加深了性歧視或同性戀性歧視。其三,以上兩點還會使被騷擾者更容易受害、更處於一個弱勢位置。但是同時,也使追求同性戀自由與性自由者受到更多的壓迫,因而同樣地處於一個弱勢位置。   其實直到這個時候,我才感受到記憶中似乎有甚麼東西被呼喚了起來,讓我起撿起——多年前的我的控告..喔!不..是誣告,我不也是「加害者」嗎?當下,我除了訝異多年前就有這麼一件因父權社會壓迫,自身利益盤算,同時是「加害者」,亦也同時是「受害者」的自己。也訝異何春蕤的女性主義論述,應用在自己,以及生活周遭是多麼的精準,一個封建神權所產生的意念,以及現代社會作為慾望主體的意念,同時存在身上卻也彼此衝突著。 (六) 和解: 反覆思考過後。 我這位「受害/加害者」似乎必須做點甚麼補償當年對他的「加害/受害」行為,於是乎我傳送訊息給了他。 我:「 對不起,在嗎?」 他:「 ?? 」 我:「當年,把你說成性騷擾。」 他:「 呵,怎麼突然提到這個。說說」 我:「也沒什麼,就後悔,希望能讓你知道。」 他:「 後悔什麼 覺得影響了當年那段…時間? 」 我:「 怕傷了你 雖然一定會傷了你吧....」 他:「 呵 問你 如果撇開後悔與否 你還會在意當時給你的感覺嗎 ?」 我:「 你給我的嗎? 」 他:「 恩,對。你還是依然不喜歡?還是怎麼? 」 我:「 其實是喜歡的。只是我自己的欲望很保守不知道怎麼面對。」 他:「 呵呵,如果現在的你 並不在意,那我還要在意什麼」我:「 你不會怪我嗎?讓你很尷尬。」 他:「在某天,我曾經有跟別的老師聊到你內容什麼已經忘記不可考,不是什麼重要的純粹閒話家常。當時我才知道你對於這方面本來就保守更別說因為宗教或什麼的間接影響。我不否認那時候我的確很尷尬很錯愕,但是也是我自己的問題,我沒問你,沒經過你的允許,這是我的不對本來該道歉的是我。在當時我不知道我該怎麼做,所以當你沒生氣找我時,我的確頗高興。」 我看見原本錯的應該是自己,可是他卻反省,更加理解我,以為是他自己的錯。 我便回應:「 謝謝你,我想說,其實你碰我的時候,我是合意的,雖然你沒有問我,可是我是舒服的,只是事前、後保守的宗教觀念,讓我又後悔至極,其實你當年沒有做錯甚麼,只是我不知道該怎麼辦,我現在想起來覺得自己也挺壞了,說你性騷擾我,用這樣的方式保護自己,我的確很自私。也謝謝你理解我在宗教方面是保守的。 」 過了一段日子後我反覆思考這段經歷與對話,還有當年責備自己是「瘟神」的他。 我:「 知道嗎?其實,你也是神的朋友。對我來說。 」 他:「哈哈哈 怎說?」 我:「 如果沒有當天你對我所做的事情,我不會更加了解性這回事。 」他:「 哈哈哈 怎麼有種千古罪人的感覺 。」 我:「 不是的。你是神的朋友,就像我一樣,至少在那件事情上。」他:「 哈哈哈,可是我沒做什麼有幫助的事啊 !」 我:「 你和我的相遇,就只是這點吧!或許後來對性(更深入的認識)....是經由後來他人的因緣際會,還有加上自己的(爬梳)。」 他:「 嘛 不否認如果沒這件事 我們倆到現在可能還是不熟的 。」 我:「 哈哈,所以———這些經由我們相遇、認識,進而生產出的知識就很重要。」 他:「這倒也是。」而我們的關係到現在,從此是比較好,也比較能談心的朋友。 (七) 結論   我們可以看到,國內外一些「女性主義者」強調「永遠相信受害者!」( Always Believe the Victim !)口號( https://goo.gl/m9m4Dp ),並用統計數據證明多數受害者是值得相信的,而且更多受害者沒有沒法起訴。這樣的說法,對了一半,但也錯了一半。對的是父權體制下的確有騷擾、侵犯下的「受害者」,錯的是他們所以為、相信的受害者,卻有可能是加害者,抑或同時是加害/受害者,或更多錯綜複雜的關係。 而問題又該如何解呢? 有一個比喻,寓意非常好。「一道題目表面上看起來是幾何問題,但實際上卻是函數問題,等待你看出題目真正要問你什麼,你才能夠解出答案來。」 如果一個矛盾的社會現象發生,我們不能只關注在「矛」是真實,還是「盾」是真實;或要相信「矛」還是要「盾」的問題意識。我們必須探求矛盾是在怎樣的社會關係、條件下被形塑的呢? Q:一件性騷擾事情發生時,你如何作為達到拆解父權的目的? 以下我用「女性主義者」以及 女性主義者,分別表示我所不同意和同意的立場。 「女性主義者」:   統計學上多數受害者是真的,而且很多判例沒有辦法被起訴,因此相信受害者,以及相信受害者說的敘事是真實的,是拆解父權的第一步。再來談如何和加害者做角力,以及如何安慰受害者,讓他去安置機構等等。並且為了避免當事人沒有拒絕的能力,而讓性侵/騷擾事件無法判定,應該要推動「only YES means YES」( https://goo.gl/n6sXSlhttps://goo.gl/XLOZHahttps://goo.gl/RJqGQV )法律通過,讓性主動者承擔責任,也要在積極同意的狀態下執行性過程。性騷擾、性侵就是父權社會下,男人對女人的社會控制。且也要反對性解放派的「唯意志論」,認為只要一轉念,性侵與騷擾就不在了。 女性主義者:   如果目的是拆解父權,那麼問題首先不是統計上相信是誰是對的,誰是真實的,而且如果認真來看待「許多不起訴的案例」就會知道也有「許多誣告案例」和「法律上無法處理的案例」,先探究他們發生了甚麼,是怎樣的因素讓當事人形塑了受騷擾、侵犯的認知,而讓行為人形塑了合意的認知呢? 因為YES 不一定是onely mean YES,NO也不一定是onely mean NO,當YES與NO(甚至 whatever)同時存在與交錯時,我們必須探究YES與NO是在怎樣的脈絡與情境中出現的,就像筆者肢體上同意而脫下褲子的要(yes),但心中也同時有「我不想承認自己是同志」而沉默的不(NO),這當然要很嚴肅的處理。才不會忽略誣告事件中,「受害者」成為了父權「加害者」的可能。 就像過去白人女性對於黑人男性性騷擾、侵害的誣告有許多,刑罰也比白人男性嚴重。而白人女性在過程中,也有可能同時有兩個意念。一個是我作為白人種族主義者,因此型塑的不(NO),另一個是作為一個人,面對還不錯對象的慾望的要(YES)。但是在種族主義的白人女性在取消種族主義的意念之前,她所回憶起來的不舒服的感受,以及取消意念之後回憶起這些經歷,並產生合意的感受。不管哪一個,對當事人來說,都是真實的。 又好比如在父權資本主義下,一位底層跨女因職場歧視無法工作,有了物質條件的差距,加上與前任男友的性暴力傷害,產生身體感知、解離上的問題。因此在和她與另一位男性的性過程中,喊停之後,感受到對方沒有馬上停,但對方在他自己的時間感知上,的確有馬上停下來。而造成了性侵的認知,這是真實的。但是當這位跨女回復原本的身體狀態,以及時間感知後她所回憶起合意的感受,也都是真實的。 又好比如一位有男友的女性,在公車上遇到一位還不錯的男性時,主動提出性邀約,但在過程中,也有因父權社會下,伴侶必須互相忠貞的焦慮感,但也有作為一位開放女性的合意感,在過程中焦慮可能形塑不的認知,自己的主動可能形塑合意的認知。事後被男友發現,她的焦慮部分凸顯出來,因此告對方性侵,對當事人來說「不舒服」的感受也是真實的。( https://goo.gl/snKdFB ) 又好比如擁有暴牙的網路紅人鄧佳華,和一位國中女性因想爆紅而合意的接吻,在自由主義政治下女方還沒有到達政治權利成熟的年齡,因鄧佳華在網路上公共的性展演中,擁有暴牙的顏面障礙也遇到了歧視,因此讓女方父母形塑了「不舒服」、「性騷擾」、「女兒被欺負」的認知也是真實的,對女方來說她因爆紅而合意的接吻感受也是真實的。合意與不合意,在這個案例中分別存在「監護人」與「主體」身上,且有相反的感受。從小到大「只要你感覺不舒服就是性騷擾」的準則,在自由主義政治下遇到了困窘,意即--我感覺舒服,可是監護人認為我不舒服,所以我一定 是被性騷擾的。 如上,但我想又有一些「女性主義者」看到這時,會控告「這是唯意志論」,然而「唯意志」的控告並不準確,相反的這只是抓住主流性騷擾論述以當事人主觀內在為判斷標準的「唯意志謬論」(所以,誰才是唯意志呢?)。並在特定案例中(大部分這樣的案例集中在非威迫式性騷擾),探究、承認當事人意志中,多重互相矛盾的意念(同時「要」又「不」),並討論這些意念是如何被背後的社會條件、權力關係、物質基礎、童年經歷形塑而成,並讓當事人重新經歷故事,明白背後的寓意,使得不平等的權力關係、結構得以讓當事人明白、頓悟而有重新翻轉的可能。而從這樣ꨊ漕井蚳茯搳A反而是唯物的、社會的。 「女性主義者」會說父權社會下男人對女人的性騷擾、性侵是社會控制,這只說了一半;因歧視及其他不平等權力關係誣告而造成刑罰與行政罰卻也是真真實實的社會控制與國家暴力。 如果性騷擾、性侵是誣告(或不起訴),也要思考行為人與當事人的關係有沒有父權的邏輯在其中操作。而不是以「少部分是誣告」帶過,放過了父權、階級、顏面、種族歧視的觀念、行為在誣告的空隙中滋養著長大。 許多的「女性主義者」以為推動 only YES means YES,以及讓性主動者承擔責任的有罪推定,就能夠確保性侵、騷擾的判定沒有爭議。但是問題是--誰是性主動者?我們知道性的過程中彼起彼落,不能用主動/被動,如此本質,又不辨證的方式去理解。台灣是多文化的社會,對於性騷擾的定義目前來說並沒有共識,但是卻有性別團體先是建立NO only means NO,而現在又在建立only YES means YES的共識。我認為,性騷擾在台灣文化裡面沒有共識,也不必建構兩個極端的判定方式,而是應當回到脈絡來看待。就像美國對待性騷擾、性侵時有陪審團依照常識來判斷,這應當是一種光譜。 問題的key word: 真實與否→是如何形塑這些真實感受的?合意/非合意→落在哪種光譜上?這些感受、光譜是因怎樣的社會文化條件、關係而產生的?   所以,在誤指「統計上受害者多是真實的,因此誰為加害者」的過程中,他們也有可能無意間成了「加害者/受害者」的共謀,反而延續、鞏固了父權體制,父權在「女性主義者」激進、激烈中的「反抗」、「廝殺」的「正義」中,在強調有「不相信受害者」現象時亦也同時有「被誤指為加害者的『受害者不被相信』」的現象,得到了最幽微的統治。當驅魔師以為魔鬼正越來越小直至消失,終於鬆了一口氣時,魔鬼/父權實際上正因此越來越靠近了這個世界.......附身在驅魔師/女性主義者自己身上。 歷史正在如此傾斜、倒塌著。我們要記得紐曼所說的———「 在歷史裡,我們無從失落。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唉,朋友,聽完後,你覺得我的故事如何呢?」 「恩....到現在,我想到的是『默契』, 性的邀請很多時候同時也是『關係』的邀請,想要和人親近的慾望,生活中無論是身體或是情感的靠近本來就常常使用試探的方式進行,在過與不及中來回調整,所以才會頻頻觀察對方的反應,來判斷對方的意願,關係的質地、深淺、濃淡,並不是只有合意或不合意兩種。 」 「是阿,默契...關係的邀請。突然間,從「受害者」,轉換到「受害者/加害者」的視野看待事件後,隨即又消逝了這些框架與位置,赤裸的呈現我們是『人』,互相有默契、有關係、有感情、可以洞察的——『人』」 故事說完後,壓抑的心緒似乎緩解了些,也感謝一路上願意聽我說這段故事的朋友,雖然來不及一@寫出姓名,但這些回饋與反思建築了部分文本的基礎。面對當代許多其他像是現代婦女基金會、勵馨基金會的「女性主義者」,不斷嘗試建立onlyeseanes的極端共識,且現在也在網路上購買廣告推廣這樣的理念,我也明白不能夠停留在這裡,而是與人對話、反省,長出每個人自己的故事,邀請群眾一同角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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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das500i: 8805/28 23:03

jameshcm: 顏色正確,沒事的沒事的05/28 23:05

macaron5566: 你是郭家瑋?05/28 23:11

huhuiying: 郭嘉瑋是誰?算了 等下去孤狗05/28 23:22

SinkLife: 如果'不'和'要'都是真的 我認為行為還是該停下 等對方想 05/28 23:22

SinkLife: 清楚答案。畢竟一天沒性不會死 ,但對方因為社會而產生 05/28 23:22

SinkLife: 的'不'卻有可能把對方壓死。05/28 23:22

DenTisGirl: 推! 05/29 00:34

scoutking85: 推 05/29 01:05

s880033lo: 排版看得眼睛痛.... 05/29 01:27

huhuiying: 補推 加油 05/29 04:38

Ruth: 排版直接 end!可惜了一篇好文章 05/29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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