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479726071.A.3EE.html
→ jameshcm: 不要想挑戰庭喵"喵喵策士"的封號,人家可是教主欽點的呢11/21 19:03
噓 noovertime: 安安 晚餐吃什麼?11/21 19:06
噓 kageo101: 同志都沒像你一直po甲文了你很想出櫃? 11/21 19:07
噓 senaku: 你一天要幾篇 11/21 19:10
→ sharline1013: 看不懂離婚訴訟會阻礙變回異性戀是什麼邏輯 11/21 19:14
→ microXD: https://goo.gl/ToKeaq 11/21 19:21
噓 SirLancelot3: 合理的懷疑有組織動員在網路上每天造謠 要不然不會11/21 19:23
→ SirLancelot3: 這麼勤奮 11/21 19:23
→ microXD: 法條寫的很清處,同性婚姻若一方轉戀異性且無法合意離婚 11/21 19:24
→ microXD: ,打離婚訴訟必須符合民法上的特定條件,法院可能判決不 11/21 19:24
→ microXD: 準離婚或是要愛上異性的同志除了本來就要付出的贍養費外11/21 19:24
→ microXD: 另外給付高額精神賠償。等於是我們社會立了一到高牆阻止g11/21 19:24
→ microXD: ay或lesbian回到異性戀的可能11/21 19:24
→ microXD: 以各國同性婚姻來看,雙方關係的解消(dissolution)沒有一11/21 19:25
→ microXD: 部法律是像台灣民法一樣定需要雙方的合議11/21 19:25
→ sharline1013: 那你怎麼不說這條法律在阻礙別人變成同性戀..不就是11/21 19:32
→ sharline1013: 出軌,雙方性別組成是有差嗎11/21 19:32
噓 HayaSan: 同性戀不是天生的?那到底要如何解釋雙親都是異性戀 整體11/21 19:32
→ HayaSan: 社會風氣大多是異性戀的情況下還是出現了同性戀的狀況啊11/21 19:32
→ HayaSan: ???11/21 19:32
噓 james13112: 蛇馬東西11/21 19:37
噓 sglory: 啥?? 11/21 19:45
噓 k1314520illy: 既然不是天生就帶去給精神科看看阿11/21 19:46
噓 guitar0225: 好煩,乾妳什麼事?你同性戀嗎?11/21 20:12
噓 x19x: 為什麼同性戀可以扯到變兄弟姐妹亂倫,廢文 11/21 21:18
→ Peter521: 慘,風向錯誤 11/21 21:25
噓 kanna: 你的疑慮,異性戀通通適用好嗎 11/21 21:27
→ zankarasu: 親兄弟和親姊妹就算異性戀也不能結婚啊,這啥問題 11/21 21:28
→ kanna: 為什麼要剝奪假性異性戀變回同志的機會?11/21 21:28
→ zankarasu: 可以把這麼簡單的事搞到這麼複雜的腦袋到底[email protected] @||| 11/21 21:28
→ zankarasu: 而且看過歷史的話,就知道同性戀情自古以來就很多 11/21 21:29
→ zankarasu: 只是因為後面朝代禁止和基督文化影響,才變成檯面下 11/21 21:29
→ zankarasu: 所以這並不是病或突然出現,算是很正常的事吧11/21 21:30
→ zankarasu: 一直刻意把"同性間可能產生戀情"妖魔化才是不正常的11/21 21:30
噓 AmamiUchida: 又是你啊…錯誤資訊一再也不會變成真的11/21 22:09
噓 noovertime: 晚上好,五十嵐最近出的抹茶大家覺得好喝嗎?11/21 22:13
噓 jai23012: 在台灣分居也可以作為訴請離婚的請求權基礎好嗎 11/21 23:45
噓 jai23012: 還有性交,拜託去看一下刑法怎麼定義性交的好嗎?最好會 11/21 23:48
→ jai23012: 不知道女同志的性行為怎麼判定 11/21 23:48
噓 x19x: 亂倫的部分,自己看一下第三段好嗎? 11/22 00:02
→ x19x: 到底為什麼同性戀可以跟阿嬤孫子結婚扯在一起 11/22 00:05
→ x19x: 邏輯這麼差的文章看了很累 11/22 00:06
噓 pukate: 糟糕,我看了什麼,眼睛業障重,邏輯不通,0分! 11/22 08:29
噓 watermom5566: 浪費我時間看完 11/22 09:22
推 eric791112: 最簡單的方法是立專法而非修民法,這裡唸過法律的太少 11/22 10:44
→ eric791112: 立委亦同,這些人根本不知要修多少法條,與其生爭議不 11/22 10:44
→ eric791112: 如直接立特別法 11/22 10:44
噓 senaku: 樓上帶什麼風向 你根本不知道專法才要耗費司法資源 11/22 13:53
推 eric791112: 樓上你有唸法律嗎? 11/22 16:05
→ eric791112: 若有有來辯~若無你去旁邊玩沙吧 11/22 16:05
推 eric791112: 專法要耗費司法資源??????你在公殺毀啊? 11/22 16:08
噓 senaku: https://goo.gl/wd5rd9 調到46:00有解釋 11/22 21:40
推 eric791112: 你果然沒唸過法律~~~首先你會信曲棍球段的話即可笑之 11/22 22:21
→ eric791112: 行為 11/22 22:21
→ eric791112: 德國因為憲法本文已有規範,立特別法之結果當然違反法 11/22 22:24
→ eric791112: 律優位,故最好的挑戰方式當走憲法法庭,反觀我國不管 11/22 22:24
→ eric791112: 有無立特別法都有牴觸釋字之可能,故何來增加司法負擔 11/22 22:24
→ eric791112: ????你以為修民法就不會抵觸釋字嗎?毫無概念麻 11/22 22:24
→ eric791112: 修專法的好處還有適用者會去打釋憲逆?適用者都能直接 11/22 22:27
→ eric791112: 爽爽用,有訴之利益人會去耗費司法資源嗎? 11/22 22:27
→ eric791112: 妳看得懂嗎? 11/22 22:28
噓 senaku: http://ivod.ly.gov.tw/Play/VOD/93671/1M/N 11/22 22:37
→ senaku: 請參考尤美女的答詢 還有如果你是基督徒的話就不用再說了 11/22 22:38
噓 eric791112: 誰跟妳基督徒,現在是除了沒唸過又要扣帽子是吧? 11/22 22:49
→ eric791112: 可憐欸~毫無獨立思考能力,只能一直看這種沒啥意義的影 11/22 22:51
→ eric791112: 片哦~訴之利益看不懂吼~~可不可以唸點法律呀?拜託一 11/22 22:51
→ eric791112: 下要辯至少也該有專業人員,好嗎? 11/22 22:51
噓 senaku: http://udn.com/news/story/6840/2110105 司法官支持同婚 11/22 22:53
→ senaku: 我知道成大是很厲害啦 但不用這麼咄咄逼人 您79年次的吧 11/22 22:55
→ senaku: 唸過法律在哪裡高就呢??就事論事而已不用一直反諷啦 11/22 22:57
→ senaku: 跟你談話沒什麼交集 我就回到這邊為止 11/22 22:58
推 eric791112: 不是很厲害啊~不是要論法,結果跑來一個不僅沒背景知 11/22 22:59
→ eric791112: 識還會扣人帽子,不是很好笑嗎? 11/22 22:59
→ eric791112: 又要龜縮了哦?奇怪我當初說(((立專法)))你說會耗費(( 11/22 22:59
→ eric791112: (司法資源))) 11/22 22:59
→ eric791112: 我就回妳上開見解再問何來耗費可能,結果妳怎麼回???? 11/22 23:00
→ eric791112: 妳反而問我是不是基督徒 11/22 23:00
→ eric791112: 完全不懂妳的邏輯,文明知識份子豈會有妳這種邏輯,要 11/22 23:02
→ eric791112: 辯來談法,妳又不談,現在又要躲起來,貴校都這種人嗎 11/22 23:02
→ eric791112: ? 11/22 23:02
→ eric791112: 我知道你看得到啦,你有設追蹤,妳有空問問您母親,辯 11/22 23:04
→ eric791112: 論跳針亂扣帽子毫無邏輯可言,造成如此人格是求學階段 11/22 23:04
→ eric791112: 中那個環節出問題,記得問一下哦這很重要 11/22 23:04
噓 senaku: https://goo.gl/MKgFCq 我就再回你一次吧 為何不立專法 這 11/22 23:51
→ senaku: 篇的第一點很清楚了 還有尤美女委員是律師出身的 並非你 11/22 23:51
→ senaku: 說的立委不懂法 你覺得我會相信他還是相信你這個鄉民呢? 11/22 23:51
→ senaku: 懂法很好但不是賣弄知識 我問你是不是基督徒也叫扣你帽子 11/22 23:51
→ senaku: 嗎?你如果不是就回不是啊 但如果你是的話我就不想浪費時 11/22 23:51
→ senaku: 間在回應你 至於你人身攻擊的部分恕我就不予回應 11/22 23:51
推 eric791112: 又抓到惹,不僅沒邏輯又無誠信,人身攻擊係指對該人為 11/23 00:02
→ eric791112: 不實的指述,試問吾人對你哪裡有不實指證? 11/23 00:02
→ eric791112: 欲評論與法律領域事務至少需有點背景知識,沒背景知識 11/23 00:04
→ eric791112: 的當然能看看文章開始自High,用特別法排除普通法之方 11/23 00:04
→ eric791112: 式會比單修普通法曠日費時?若是依據何在? 11/23 00:04
→ eric791112: 第二點何來違憲之餘?又是沒唸法律之人要扣帽子麻,立 11/23 00:07
→ eric791112: 專法有違憲之餘呵呵,第三點完全是技術性事項,技術性 11/23 00:07
→ eric791112: 事項小問題,縱觀上述哪裡徒耗司法資源 11/23 00:07
→ eric791112: 拜託說一下,到底立專法何來徒費司法資源 11/23 00:07
→ eric791112: 你問宗教又丟司法官連署很明顯想說我是恐同者吼,奇怪 11/23 00:09
→ eric791112: 惹我從一開始就跟你談法律,你幹嘛莫名回宗教傾向呢? 11/23 00:09
→ eric791112: 這不是想扣人帽子什麼才是想扣人帽子? 11/23 00:09
→ eric791112: 不是說我帶風向,我說我不懂為啥耗費司法資源,請你解 11/23 00:10
→ eric791112: 釋又說不出個所以然 11/23 00:10
推 eric791112: 同志婚姻發展如何吾也樂觀其成,理由是與我無關啊~現 11/23 00:20
→ eric791112: 在重點是請你說明為啥立專法耗費司法資源?我已答辯, 11/23 00:20
→ eric791112: 煩請依答辯內容辯明 11/23 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