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WomenTalk
: ※ 引述《gkc (南北)》之銘言:
: : t大舉的例子很好,整篇看下來,最大的問題說實話在於,某F的邏輯一開始
: : 就錯誤,所以引發了許多無意義的爭論,因為最大的問題點就出在於,他一
: : 直拿(定義、定義、定義),來討論事情,並一直認為語言用字一定要有具體
: : 定義才能討論,一定要有一把標準的尺,才能有標準答案,並一直引用教育
: : 部和聯合國的字典來當擋箭牌,但事實上這一連串,根本邏輯有誤:
: 在我看來因為大家都這樣認為,所以就是真理。
: 的邏輯才是錯的。
: 在古時,大家都認為地球是方的,結果被證實不是。
: 大家都認為太陽繞著地球轉,結果被證實不是。
: 上述兩個簡單的舉例,就能輕易證明。
: 多數人的認定不等於真理
: 這才是錯誤的邏輯。
你又來了,你講的例子是""理工""領域,現在討論的是語文,非常抱歉。
又再舉不倫不類的類比。理工很多事務是有具體衡量標準可惜語文沒有。
光是你所謂的""正常"",莊子的定義就和教育部不同,莊子認為只要是渾
然天成,即便有人出生六隻手指,那也叫正常。 那老子呢?孔子呢?
你有一一去做文獻探討嗎?沒有嘛,還拿理工來比喻語言,說實話功夫太淺
,半吊子的功夫就等於沒有,共勉之。
: : 1.語言是約定俗成
: : 事實勝於雄辯,依教育部國語課本,說牛仔褲,要唸成牛"子"褲,國編館課
: : 本以前演講叫做""講演"",上次新聞也報出過,那為何現實社會沒人這樣念
: : ?新聞中就點出關鍵了,因為受訪者說那樣唸會被別人笑,為何被人笑?邏輯
: : 不就很簡單了,意思就是語言是約定俗成的東西。是由"群眾"所形成的共識
: : 。所以拿教育部的東西硬套根本是不倫不類。何況教育部的編寫內容也只是
: : 部分舉例,可以偏概全?
: 我同意語言是約定俗成
: 正因為約定俗成的特性,所以一個詞語給人的感受是不停在變動的。
: 比方說二十年前的「同性戀」,與現在的「同性戀」這個詞給人的感受有無不同?有!
: 而人的感受是主觀的,也就是因為這樣所以同性戀這詞給人的感受會隨時間
: 而變動。
: 既然是會變動的,也就沒有一定的標準。
: 沒有一定的標準,也就不夠客觀。
: 既然不夠客觀,就不足以拿來被判斷一個事實的存在性。
: 客觀就是不管換成誰來看,結果都是一樣的。
: 例如:身高180公分的人比170公分的人高
你邏輯謬誤又來了,身高牽涉到統計,既然是統計那就是理工類數學,可量化
,可比較,問題是語文並非量化科學,例如跟老婆說我愛你,有單位可衡量?
愛幾公斤?沒有嘛,既然你同意是約定俗成,承認就好。
: 這件事實是否存在?
: 不管找誰來判斷,都會得到相同的結論,才足以判斷事實的存在。
: 否則每個人判斷出的結果都不見然相同,那這個事實究竟存在與否?
: 根本無從判斷。
: 因此才需要有客觀的判斷方法來檢驗事實的存在性。
你狀況還沒搞清楚,沒人在跟你爭論是不是同性戀這個"事實",玵是你的語意
是否有問題? 帶有歧視。
: : 2.教育部的東西僅供參考
: : 先不說剛剛第一點,所講的教育部的東西和現實有時有所出入,就連定義,
: : 有些也不一定正確,在你還未確認是否正確前,就奉為聖經拿來爭論有何意
: : 義?? 事實勝於雄辯,去年教育部就因為""單身公害""的詞彙定義成為眾矢之
: 我也同意僅供參考,但起碼我有可提供參考之依據。
: 而其他人呢?沒有= =
: : 的還差點因此預算被砍。 07年更因為三隻小豬事件引發砲轟。就算撇開這些
: : 不談。 編教育部字典的也是人,邊的內容也是根據他的主觀意見,僅供參考
: : ,不然你現在立刻去教育部字典搜尋(效率)兩個字,它顯示出的定義其中有
: : 一項就是寫""效能""。一看就知道錯誤!
: 真的嗎?繼續看下去。
: : 基本上連企管系大一有唸過管理學的學生都知道,(效率)和(效能),根本是
: : 不一樣的東西,效率指的是資源投入產出的轉換能力,效能指的是,決策目
: : 標是否正確。
: 哈哈哈哈哈,這我真的去搜尋了一下。
: 結果事實證明,並非辭典寫錯,而是您看錯。
: ===
: 3. 效率
: 注音一式 ㄒ|ㄠˋ ㄌㄩˋ
: 漢語拼音 xi o l 注音二式 shi u l u
: 相似詞 功效、效能、效力、效用 相反詞
: 所付出之能力與所獲得之功效的比率。如:「他辦事有效率,深得上司讚賞。」
: 物理上指儀器所輸出的有效能量與輸入儀器的總能量的比值。
: ===
: 複製貼上沒有格線,但是幫您打亮了,那是相似詞,不是定義或解釋。
: 真正的定義或解釋在最下面兩行。
: 只能說,有辭典也要會看辭典阿...
對阿,錯的是誰?? 教育部說他是""相似字""耶,問題是哪裡相似?? 根本是完全
不同的東西。 說實話看別人文章要看懂邏輯,這個例子就證明了教育部的東西一
堆錯誤,也是人編的僅供參考,重點在這理。 連重點都不會抓,要不就是能力太
差,要不常識不足,自己選一個。
: : 如果,依照某F的邏輯,我在考企研所時,題目考我效率的定義,難道我應該
: : 在答題時回答""依據教育部字典定義根本等於效能""??你覺得這樣答會正確?
: : (小結):所以,某F最大問題就是,語言很多時候沒有標準答案,甚至範圍非常
: : 廣,是約定俗成的東西,而非具體僵化定義的東西,但偏偏他卻喜歡硬套僵化
: : 定義,而且這定義還不一定完全正確,而奉為圭臬來討論問題,當然會變成無
: : 意義的爭論。因為這行為就好像拿著教育部的課本堅持,唸"牛子褲"才是正確
: : 然後一直說大眾唸牛仔褲是錯的,是一樣的,也就難怪一直被轟,因為語言是
: : 約定俗成的東西!!
: 連解釋在哪裡都看錯,這邊就純搞笑了吧?那不必回應囉。
是你看錯吧,他說""相似字"",表示字典寫的內容錯誤。因為兩者根本不相似。
而且你真的指他的解釋還是錯的,效率指的是,投入資源與產出的比率,
非單指(((所付出之能力與所獲得之功效的比率))),因為它定義的是說能力,
可惜資源不等於能力。
: : 3.第三個邏輯謬誤就是自以為語言需有固定標準
: : 部分語言也許是,許多語言卻並沒有一定標準,光是""知道""兩個字,何謂知
: : 道?若按照某F或教育部,可能就會說~知道就是明白一件事物。但我的師父以前
: : 我跟他拜師學藝時,按他的標準,他認為"知道"並不只是"知這件事",而是要
: : 能融會貫通,能觸類旁通,並且能掌握其邏輯舉一反三,才叫知道,可見許多
: : 詞語,並無標準答案,因為語言是人文、是約定俗成而非數理。
: : 不然,案這謬誤的邏輯,碩士論文太好過了。你認為碩論的第二章[文獻探討]
: : ,是在做啥?就是在探討關於這研究前人所下的定義跟看法。以前我寫論文,光
: : 是(效率)這兩個管理學有具體定義的東西,就有十幾位學者針對不同情境,有其
: : 他較為不同的定義了,若按F這麼玩。我當年的碩論,YA~~~第二章我只需5分鐘
: : 就寫完了,我只要把""教育部的定義剪下貼上""即可。但事實並非如此,所以你
: : 真要定義,能否把所有有關詞彙的文獻探討,先整理完在來版上談談??
: 這邊就是您的腦補了,成如前面所述,我同意語言是約定俗成。
: 所以沒有一定的標準。
: 哪裡我說有固定標準了?
: 我是說「判斷事實存在的依據」須有固定標準。
: 純腦補,已解釋。
你自己說要像有一把尺一樣,良出來答案都固定。
: : 4.第四個問題更誇張,就是不曉得語言因地制宜
: : 本篇有人提到說,某F自己的定義也認為那句話有歧視意味,但F引用聯合國定義
: : 來解套,那為何會發生多數版眾和他自己都認為有歧視意味,但聯合國的定義卻
: : 有所出入?? 為何事實和大家的認知都和聯合國有段差距?除了我先前說的,語言
: : 許多時候沒有固定標準和約定俗成之外,最大的問題在於:
: : 某F搞不清楚狀況,這裡是""台灣"",文化有跟外國一樣嗎??語言也是因地制宜,
: : 例如""組織""的英文,同樣一個字美國拼做organization,英國是organisation,
: : 有人是錯的嗎? 都對! 因為因文化制宜!! 你可能會想凹說這是用字,不是語意,
: : 就算拿語意來說,我們肢體語言比手勢7,台灣叫LUCKY幸運7,不好意思,同樣是
: : 肢體語言,美國的語意叫Loser,所以你在台灣引用外國文化編成的定義來討論,
: : 當然會引發連某F和大眾都認為是歧視但偏偏聯合國定義沒有這狀況的滑稽事實。
: : 所以會這樣討論不是常識能力問題,或者就是來亂的。 麻煩自己選一個!!
: 這就幽默了,我原本引用的歧視定義,是教育部國語辭典中的定義。
: (#1HvrIHcw)<=證據
: 別跟我說這樣不夠因地制宜阿@@"
: 是因為後來有位試圖引用聯合國定義,卻引用成文章標題的C大表示
: 我依據教育部國語辭典所訂出的指標,是不足以成為判定歧視的指標。
所以,回到剛剛的問題,你引用教育部,你有把所有有關歧視的說法和文獻都統整??
若沒有不就已偏概全??
: 並且質問:
: 「你覺得你訂出的指標,和聯合國的定義有任何一厘米的關係嗎?」
: 所以我配合他的需求,將定義換成聯合國的定義。
: 來回應他的文章。
: 不過很可惜的是,他被我指出把標題錯當定義之後,
: 就默默地不在回文了。
: : 5.最大謬誤點
: : 最大謬誤點還是出在,某F不懂語言是約定俗成且因地制宜的東西,所以一直鬼打
: 我已經解釋過,我認同語言是約定俗成,
: 而且因地制宜,相反的是有人不認同這些概念。
: 所以您表達的前提就已經錯誤,下面的說法我想大概都不會成立了吧?
: 那就不解釋了。
: 記得要看清楚字典,謝謝。
: : 牆,回歸正題。講同性戀不正常這件事是否涉及歧視。
: : 某F提出一堆教育部字典說不正常就是不同於常人....等等等,重點在於,整句話
: : 的""實質語意""才是關鍵,為何正常多數人認為這是歧視,這是因為(不正常),
: : 三字普遍認知帶有貶意,而擬依據某個人的先天部分特質,給予帶有貶意的說法,
: : 這不是歧視是啥?
: : 如果你想說不正常 = 不同於平常的話。
: : 那我們來檢視一下同樣式不同於平常哪些字是沒有爭議,哪些字是帶有貶意。
: : 同樣是形容一個人不同於常人:
: : A.他這人很特殊,是個奇人
: : B.他這人不太正常,思想也不正常
: : 何者帶有貶意? B嘛,很明顯!! 所以重點是你用的字是帶有""貶意"",而且是
: : ""約定俗成"",眾人皆知,並且是用來針對特定特徵的對象,當然有問題。
: : 不然事實勝於雄辯,為何有警界以身高或力氣拒絕女人參與警界工作,會被轟
: : ""性別歧視""??這例子連用字爭議及定義都沒有喔,可見在正常認知情況下,
: : 針對特定先天特徵或族群的人給予不合理評論或對待就叫歧視。這應該是常識,
: : 同樣事實勝於雄辯,不然某F趕不敢跟我打賭,賠率多少都行,如果你對自己的
: : 說法那麼有自信,我們要不要找個立委服務處,問問哪位立委敢公開說(同性戀
: : 不正常)這句話不算歧視,一切天經地義。 而且他講了不會被砲轟,若你說的就
: : 是真理,敢對賭否??
: : 最後補充一個統計常識給F,基本上板上大於30人表態意見,本質上意見的比例
: : 就近似於常態分配了,那麼你的想法是否符合常識否,相信很明顯。
: 您想表達的是樣本數大於三十即可推論母群嗎?
: 那我想提醒您另一個統計常識:
: 要考慮樣本是否具備代表性
: PTT上的女版的某個討論串內發表意見的人
: 年齡?性別?教育程度?社會地位?種族?...這種特質有否符合母群的比例分配?
: 這樣抽樣所做的推論能有效推論母群嗎?
: 這個議題上這些樣本會具備代表性嗎?
說實話比起妳拿NTU這類有特定族群的人當比例要客觀多了。
: 如果我為了做老人福利滿意度調查,
: 抽樣了N位20~30歲的年輕人
: 這樣我能推論出老人福利滿意度的現實情況??!!
: 不能吧?因為樣本根本不具代表性阿@@"
你都已經有條件限制說是老人了,有前提條件的研究,當然是針對目標對象,
你真的懂研究?? 你拿一個對象有條件限制的東西,來討論一個反應常態的東
西,這個也敢拿來講??
: 把PTT上的女版的某個討論串內發表意見的人當成樣本
: 來試圖用統計方式推論出母群(全台或全世界)怎麼會合理呢?
因為女版,正好沒有什麼太特殊的條件限制,合理度自然比你主觀認為的情況
正確,還拿特定條件對象及研究來類比常態?? 老實說,半吊子的功夫就等於沒
有,我實在很不喜歡浪費時間去解說一些碩一就該知道的常識。
回歸正題,你還是閃躲我的問題嘛!! 既然你對自己的論調那麼有自信,敢對
賭否?? 讓事實勝於雄辯,哪位立委辦事處隨便你選,看你的(同性戀不正常
不算歧視)的論調,有哪位立委敢為你背書?或者講了不會被砲轟歧視,你既然
要全國性嘛,那我們就來賭一睹,讓立委來""全國性""發聲,看全國輿論的
""約定俗成"",是否會合乎你的""""高論"""",你既然那麼自豪?敢賭否?
賠率1:100我都敢跟你賭,不敢就證明你是心虛雄辯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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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250.162.51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374298800.A.BCA.html
→ tomcoollee:==========回歸正題,你還是閃躲我的問題嘛! XD ====== 07/20 13:41
→ tomcoollee:===========FinalAce大只敢回他有把握的問題========= 07/20 13:41
→ tomcoollee:=大家FinalAce說了喔:歧視是行為不能當成一個人感受喔= 07/20 13:42
→ tomcoollee:=大家FinalAce說了喔:歧視是行為不能當成一個人感受喔= 07/20 13:42
推 nirvanalex:唉呦就不要再回他了 你們一直蓋舞台給他跳舞 07/20 13:42
→ tomcoollee:FinalAce:歧視是行為不是感受,要有客觀的判定標準才行 07/20 13:43
→ tomcoollee:FinalAce:歧視是行為不是感受,要有客觀的判定標準才行 07/20 13:43
→ tomcoollee:FinalAce:歧視是行為不是感受,要有客觀的判定標準才行 07/20 13:43
→ nirvanalex:他就是希望回文 這樣才會有觀眾 越回只會越稱了他的意 07/20 13:46
→ nirvanalex:真的擺明了就是要來把女版老臣趕走 自己當王 07/20 13:46
→ nirvanalex:反正就不要違反版龜版主也無法怎樣 等到人走了自己來選 07/20 13:47
→ nirvanalex:看到新版主招募公告了嗎 這就是他的目的 07/20 13:49
推 yaokut:建議大家開啟無視能力,越回他越開心啊 07/20 13:59
推 FinalAce:T大,我沒這樣說,那是你說的@@" 07/20 14:30
→ tomcoollee:^^^^^^^^^^^^^^^ 乖 自己回文要自己看清楚喔 ^.< 07/20 14:37
→ tomcoollee: 看清楚再來玩(摸頭) 07/20 14:38
→ FinalAce:沒有就沒有啊,你推一百句也不會變成有... 07/20 14:38
→ tomcoollee:不會承認就不會承認,明明臉腫得跟西瓜一樣還是不會說 07/20 14:42
→ tomcoollee:自己腫 XDDDDDDDDDDDDDDDDDDDDDD 07/20 14:42
推 shinome:有就是有,事實擺在那,否認一百次也不會變成沒有 07/20 1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