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WOW板板規暨板規建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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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rgus0519 (尿破小便斗的神人)
時間 2016-09-12 09:5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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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查法:文章標題前或文章裡面按大寫 Q,以這篇為例: ┌─────────────────────────────────────┐ │ 文章代碼(AID): #1EuX7-sz (WOW) [ptt.cc] [公告] WOW板板規暨板規建議區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WOW/M.1323438590.A.DBD.html │ │ 特殊文章,無價格記錄 │ └─────────────────────────────────────┘ #1EuX7-sz 就是文章代碼;想要找到代碼所表示的文章有兩種方法: 直接在文章列表整串貼上 #1EuX7-sz;或先按 #,再輸入 1EuX7-sz 。 凡優文皆接受推薦 凡疑似違反板規者皆可檢舉 不方便透露id者,可站內信檢舉;但請理解可能必須存檔以備證明 任何處理皆會在推噓文後說明。 有疑問處歡迎站內信指教;本文僅作推薦檢舉及板規建議之用。 -----------                  WOW板板規 以下為本板板規,發言前請先詳閱。 上站未滿300次惡意違反板規者將視情況加重罰則 且簽名檔視同內文,請注意 ------------------------------------------------------------------------------ 一. 違反以下板規,依情節輕重程度給予警告,或7~14天水桶, 情節重大者文章砍除並斟酌給予退文。精華區留底 a. 交易文 嚴禁牽涉現金或P幣的任何交易行為,無論是道具、帳號或是帶人過關、點數卡等等 (但周邊交換周邊、WOW遊戲內G換G等不在此限) 註:目前帳號交換帳號blz並無明訂禁止,同意但是不鼓勵版友此類行為 自刪者根據回收筒證據視情況為規避板規,除原處分外加一支警告。 b. 引戰文 1. 挑釁、吵架、人身攻擊、刻意引發筆戰、鬧板(刻意討噓等) 註:此條板規為僅接受當事人檢舉,群嘲部份,單篇文章為五人檢舉即受理 檢舉人請簡述理由以便板工參酌,情節重大者版主得以介入處理。 五人檢舉期限為從文章發出後的48小時內累積滿5人。 2. 各種針對特定族群攻擊之文章、推噓文、簽名檔,包含但不限於 宗教、學校、地域、種族、職業、性別、政治傾向(政治人物)等… 暗示、影射、同音異字,如客觀上得確定所指涉之對象或範圍者亦同。 c. 提供or尋求恐怖、18禁、非法資訊、不當程式、木馬病毒等惡意網頁連結者。 註:如有有類事項不了解是否違規者,請先來信版主詢問。 自刪者根據回收筒證據視為規避板規,除原處分外加一支警告。 d. 惡意修改推文 刪除、修改推噓文本身並沒有觸犯板規, 但若是文章作者以修改文章之方式,竄改他人推文內容, 而使其違反版規,嫁禍他人者,即構成惡意修改推文。 e. 造謠 發表、轉載、散佈不實言論之文章,推噓文亦同,若為文章則原文刪除 本條僅接受檢舉,檢舉人請附上反證當證據,經板主群檢視無誤後,將寄信予 被檢舉人,請被檢舉人於收信後24小時內提供證明自身言論非造謠之證據 f. 禁止倡導違反遊戲規章部分.檢舉此項板規時請附上違反之條款以便查證 遊戲規章連結:http://goo.gl/ZQEYc 凡板務公告底下針對板務的發言,如有遇到違反一.b 一.c者不罰,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情節重大者警告至原14天處分  ̄ ̄ ̄ ̄ ̄ ̄ ̄ ̄ ̄ ̄ ̄ ̄ ̄ 二. 違反以下板規,最低警告處分,嚴重者水桶7天 a. 空白文、一行文、洗錢文、無關板旨者。 空白文:內文空白者。 一行文:不論縱橫斜或者是曲線,內文不超過80個字元(約40個中文字)。 洗錢文:文章字數與文章價格差異太大,帳號將送呈金融部處理。 請注意,往後網址視為「圖片」(4字元)或「文章連結」(8字元)處理。 構成違規以上板規者,警告1次文章砍除,此條板規採一文一罰。 情節重大者,劣退。 b. 洗版 連續發、推文標題或內容中相似度高,或無建設意義內容的文章。 或者大量無意義之推、噓文亦構成洗板要素。 c. 注音文、火星文、羅馬拼音縮寫文、數字文 使用注音文、火星文以及羅馬拼音文縮寫(例如BL、LM)者則警告1次 兩次警告併入7天水桶。(詳見z-51-2-43) (註:一和ㄧ這種筆誤及原對話重現不在此限,但請不要故意) (註2:如wwwww為日文「笑う」 warau 的字首 w 而成,認定為拼音文縮寫) (註3:由數字替代非計數意義的文字,稱為數字文) (相關事宜請見#1NnmNvaf) (二.C目前僅接受檢舉) d. 1.公會招生,交易之類的文章7天限po一次 2.揪人開團文:(包含招兵買馬、重返榮耀) 每星期四凌晨4:00起至隔週星期四3:59為一週期,每週期 每個PTT_ID/real_ID/主要連絡人可發表一次。 違者警告一次並砍除文章,兩次警告併入7天水桶 3.往後招生、開團、找團文請統一用[徵人]標題,以利板友查詢 (詳見#1NrrtsB2) 註1:嵌在他類標題文內之招生、交易、舉團揪人亦同此項板規 自刪者根據回收筒視情況加一隻警告。 e. 如有其他事項,例如協尋走失、問卷之類的,請另行通知版務獲得同意。 以上兩種文體7天限PO一次,問卷有詳細Q_ary版,請先利用後再來wow版。 構成上述板規者,除水桶外文章砍除 註:自刪者根據回收筒證據視為規避板規,除原處分外加一支警告。 f. 發文及推噓文時如有提到他人角色名稱或公會,也請附上自己的角色名稱以示負責。 違者水桶7日,如發文則刪除文章。 g. 除版務或負責相關活動之小版主外不得使用[公告]標題,否則直接刪除不另行通知, 若以[公告]標題企圖冒充版務,水桶7日+劣退處理。 註:禁止對公告回文,如對該公告有異議建請在底下推文詢問,除特殊情況本版不會鎖公告 h. 實況文1天限po一篇,違者1次警告,3次警告併入7天水桶。 三. 違反以下板規,水桶30天,視嚴重情況給予退文。精華區留底 a. 散佈個人隱私資訊者 以各種方式(包含簽名檔、名片檔、暗黑分享…等), PO出他人個人資料(本名、手機、ID、e-mail、通訊帳號、相本、相片、部落格…等) (包含馬賽克部分資料、卻明顯可知現實所指對象者) 未經同意貼出者即屬違規(於推文內犯規之情形,視情況砍除該文章)。 b. 違反著作權者 未經原作同意,私自轉載他人文章,且未註明出處者,造成原作不適,經當事人檢舉 或板主查核後,水桶30天,情節嚴重者得永久水桶。 本板板眾發表之文章,若未經授權遭他人盜用轉錄於任何地方,經檢舉或查核後, 將公佈盜用者相關資料,且收錄為看板盜用文章永久黑名單。 請各家媒體及網站站長尊重板眾創作之所有權。 c. 張爸文、廣告文一律永久水桶 四.多次觸犯板規以及累計多篇違規文時之處理方法。 該使用者若非第一次觸犯板規,則以以往之水桶次數加倍其該次之水桶時間,一回 水桶公告即加倍一次,二回水桶之公告則為四倍該次之水桶時間。同理,公告三回 之水桶,則為八倍。除了三.b取消永久水桶之規範。 凡所有違反一、二、三大項達警告者,2次警告及併入該項1次水桶。 所有一、二、三大項底下之警告各為獨立關係,無法跨項合併成水桶 五.分身帳號處理方法。 已水桶之使用者以分身或請他人代為發文、推噓文如有違反板規時,經查證屬實, 當事人帳號均加重其刑一倍 六.板規自公告日起始具效力。板規不足之處版主可視情況斟酌處理。 七.檢舉程序 1.檢舉以"置底優文推薦與劣文檢舉區"、信件為主,水球、推噓文不具檢舉效力, 檢舉信須檢附文章編號、文章代碼、標題、欲檢舉之ID及其違規事實。 2.請勿濫用檢舉制度,如濫用檢舉制度者,經查證屬實,水桶7日處分。 八.水桶期限到將會自動解除,若對判決有意見者,得來信與3位版主申訴 若對版主群判決解釋仍不滿意者,才可至組務板向小組長申訴 九.版主群可視需求增修板規,或對板規做出註解或額外解釋,其效力視同板規 十.對本板板規與板務之建議與討論,集中於本板規下推文。 假釋id違規時的特殊處理辦法 (注意!!!) a.若踩到警告程度以下板規,仍然給予警告一次。 b.若踩到水桶程度以上板規,直接給予水桶三年。 錄 2012/02/09 2-f角色→角色名稱, 3-a卻明顯可知所指對象者→卻明顯可知現實所指對象者 2012/02/28 2-d獨立出懷舊團po文CD 2012/03/01 更改揪團為每周2次,禮拜4 4點重算 2012/03/31 修改交易文規定,2-f新增"提到公會"也要附上id 2012/05/10 新增一.B-1五人檢舉期限為從文章發出後的48小時內累積滿5人。 2012/10/25 新增二.C 數字文規定 2013/06/27 新增板規一.f 2015/01/06 第五大項 分身帳號及水桶者代po處理方法 更動。 2016/09/12 新增二.a劣退項目以及二.c補充說明 2016/09/13 新增二.d第3點 2016/10/1 新增二.c檢舉制度敘述、二.d第3點新增找團敘述 2016/11/7 新增一.e細項及第七大項濫用檢舉制度罰則 2017/06/01 修改二.d揪團文限制次數 2017/06/02 增修二.f相關限制 || 2017/06/19置底推文已備份至z-42-2-1-1 || --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9.164.10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W/M.1473645591.A.B53.html

Ptt_ID: [優] #ABCDEFGH [類別] 標題

Ptt_ID: [劣] #abcdefgh 違反板規 1-a

Ptt_ID: [Ptt_ID] #12345678 違反板規 1-c

MONMONGA: #1PJiULfW mermermer 於推文中散播不實謠言(造謠) 1-e 06/25 10:41

ChenDao: 以接受檢舉 版主群調查中 06/25 16:00

ChenDao: 最後決定不處分 Mermermer版友並非惡意散播 且並非是用 06/25 20:03

ChenDao: 肯定的方式在聲明 而後也請原po刪除爭議推文 結案 06/25 20:03

mimily0504: #1PJmNXOS 噓 ivywhip: 森77 本文並非[無用]和[閒聊] 06/25 23:56

ChenDao: 接受檢舉 調查中 06/26 01:22

ChenDao: 已進入處理程序 謝謝 06/26 02:07

enchyi: 阿古斯辭了那賭盤有人會負責嗎? (′‧ω‧‵) 06/26 07:20

becca945: 我的2C呢! 06/26 08:39

ChenDao: 你的2c在我這裡喔 嘿嘿嘿 06/26 10:40

ChenDao: 賭盤會由我跟動物負責八 06/26 15:13

chx64: 請問一下兩位版主 2C試辦後結果如何呢? 07/01 05:18

chx64: 還有這篇公告文是不是兩位版主其中一位更新成作者是其中一 07/01 05:24

chx64: 人 方便後續能夠編輯 07/01 05:24

chx64: 今天七月一號月初 剛好可以做這件事情 07/01 05:26

ChenDao: 2c試辦完後 目前仍需討論 辦完後反而對2c看法有些微不同 07/02 15:38

ChenDao: 所以需要再商議 07/02 15:38

ab784533: #1PMRnrWa (WOW) 文末偷渡招生文 07/03 12:44

Mohism: 請問板主 2C討論或商議後 會公告試行報告嗎? 07/06 15:09

ChenDao: 至ab784533版友 以接受檢舉 調查中 請稍候 07/06 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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