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板規修正--新增臨時條款

看板 Tennis
作者 yevvi (yevvi)
時間 2012-05-23 22:48:53
留言 189則留言 (49推 2噓 138→)

Dear 網球板板友: 有鑑於法網大賽將至,以及前一段時間三項土場大師賽所發生的小風波插曲, 經板主群討論下,板規將在近日起做小幅度的修正。 一,新設不受歡迎者條款。 鑑於蒙地卡羅網賽期間,多名網友反應,有網友的言論令眾網友感到不滿, 但在現行板規並無規定對此行為做出裁罰的情況下,針對日後出現類似行為, 乃新設條款。 實施檢舉構成要件:該網友言論經眾板友感到不滿五次以上,(一項比賽限定1次) 一但發現符合違規情事,檢舉人可寫檢舉信上報給板主,由板主群裁決。 此規定的重點在於(1)次數 (2)眾板友不滿的證據。所以請檢舉人寫檢舉信的時候, 一定要這兩項證據明顯的列出來。經板主群查獲一但屬實,將以現行板規(三)b.2規定 ,挑釁球迷族群來論處,並把眾板友不滿的證據於裁決文中全部列出。初次警告累犯水桶。相對而言,若檢舉人提供證據不足,板主群將不予受理。 二,勸告制度規定明文化。 a.所有的警告規定,但犯事情節較輕者,板主群裁量時得予以勸告。 b.獲得勸告者觀察期兩個月。 c.集滿兩隻勸告者送一隻警告,但觀察期延長至三個月。(勸告兩個月+警告一個月) d.三個月內累積三次勸告者送水桶券一張,其餘規定比照水桶規定處理。 (第三隻勸告有一隻警告的效力) e.在新規施行前的勸告累計不朔及既往,但警告規定仍朔及既往。 此兩條新規將於2012年5月27日下午17:00開始試行(法網會內賽開打時) 未來再視情況併入常規板規,祝大家看球愉快。 -- ◆ From: 118.167.189.125 先說這條的立法目的: 警告發言不當的人還是其次 重要的是希望板友在被發言激怒的時候 能夠第一時間先向板主群反映 而不是推文中直接吵起來 這樣也可以保護一些被釣魚釣到的板友 第二個就是 板主群決定警不警告 最重要的裁量是次數與證據 若是單純的看不過去是不會被判罰警告的 板主對於這條並不會任意妄為, 對於"眾板友不滿的證據"這條是認定很嚴的, 並不是你人數達到了或是發言內容只是說看不過去就一定成立這個條件, 還要比對相關結果影響才能決定能不能受理。 像剛剛就是一種很基本的民意測試, 以剛剛的條件來看, 我很難受理這類案件。 之前有討論過,100個人當中只有20個人反對,都還不能成立。 同時在母體數的部份,100個人樣本太小,需要更大的母體數。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nnis/M.1337784539.A.DFE.html

musicforever:不過有時候有些人會因人廢言倒也是滿有問題的... 05/23 23:01

Ice826:直接把ID打出來就變成尚書條款了... 05/23 23:21

mattch:"眾板友"力量好大,不認同這種做法。s許多言論挺有道理 05/23 23:23

okcall:這恐怕會發生因人廢言或多數暴力的情形 05/23 23:26

arjbt:很多人是先入為主的認為s討厭某球員 所以就覺得他是來亂的 05/23 23:28

mattch:我不了解他的過去,但我不認為批評他的言論就多有道理 05/23 23:29

lion7683:這..要修版規是一回事..但是不該把尚書的ID打出來吧 05/23 23:29

chiousun:這...看不爽就揪朋友條款!? 05/23 23:30

yyyyy6116:我偷偷在這裡分享剛剛在fb看到的 http://ppt.cc/rIbI 05/23 23:30

lion7683:這樣公佈ID就等於先硬扣帽子,把他歸在錯的一方 05/23 23:33

cwj886728:誇張的捧某些球員或是沒有查證就亂講數據挺有道理?? 05/23 23:33

chiousun:拜託別實行這個條款 發言內容由現行版規規範就好 05/23 23:34

lion7683:但並不一定是多數人都覺得他失言...至少我就不覺得 05/23 23:34

chiousun:由版友會不會不滿發言內容來規範很不洽當 05/23 23:35

cwj886728:失言是事實 又不是感覺的問題 05/23 23:38

HXZ:這很明顯是尚書條款 我覺得不是很恰當...太多人根本就逢他必反 05/23 23:38

HXZ:就有人不覺得了還事實勒... 05/23 23:40

eidolonspier:不覺得有必要這樣..... 05/23 23:42

Eeli2008:yyyyy6116的連結lol 不過小威好可憐... 05/23 23:44

yevvi:從剛剛板友的反應看來,很明顯(2)眾板友不滿的證據 明顯不足 05/23 23:46

lion7683:我不覺得他的言論有誇張到要拿他來專設條款 05/23 23:48

ffint:不需要專設條款+1真要說的話雖然他的某些推文很....可是如果 05/23 23:52

windsson:檢舉歸檢舉~裁量權還是在版主身上呀~你亂檢舉也沒用 05/23 23:52

ffint:真的指出他的錯誤他還真的會聽的 05/23 23:53

ffint:而且他一些分析還挺有道理的,只是會無理性的捧一個球員這樣 05/23 23:55

ffint:讓人覺得他像反串 05/23 23:55

mattch:拜託不要執行,這會讓網球板變得很荒謬 05/23 23:57

joyjcc:至少比某些激進球迷好多了,至少他不會直接攻擊球員 05/23 23:57

lion7683:頂多有時他的發言會被網友吐一下而已,但也沒引發什麼戰端 05/23 23:58

kerry0496x:他會聽的話就不會有這一天了 別再護他了 05/23 23:58

kerry0496x:他再不懸崖勒馬的話 制裁的時刻就快到了 05/23 23:59

lion7683:而且眾板友..多少人算眾板友..這標準其實也不好拿捏 05/24 00:00

arjbt:說實在話 誇張捧某位球員也沒錯吧 只是有人看不習慣而已 05/24 00:00

arjbt:不管他是不是反串的 05/24 00:01

kerry0496x:「有人」的數量很多喔 費迷、納迷都看不慣 05/24 00:01

kerry0496x:這人數加起來有多少不用想了 05/24 00:01

joyjcc:有演變成多數暴力的預感...... 05/24 00:02

ffint:他會聽的是關於戰績之類的啦!這倒不是引發不滿的根源 05/24 00:02

kerry0496x:如果是討論板規要不要執行是另外一回事 但是 05/24 00:02

YKT839:沒必要 05/24 00:02

kerry0496x:某s是亂源 根本不用辯了 要不然不會有這天 05/24 00:02

kerry0496x:為了清除亂源 要用啥手段可以討論 05/24 00:04

HXZ:不覺得捧球員有什麼不對+1 05/24 00:07

lion7683:什麼手段 我到覺得樓上這席話比較像是"亂源"會講的話 05/24 00:07

lion7683:對不起 是樓樓上 05/24 00:07

joyjcc:怎麼覺得有人特別激動 05/24 00:07

HXZ:逢某人必反才是亂源 05/24 00:08

yevvi:我這篇不是給兩位拿來互相攻擊的,謝謝! 05/24 00:08

Eranieka:好可怕!!!!! 為什麼要這樣鬥爭尚書..... 05/24 00:10

kerry0496x:從挺他好多次結果一再累犯... 能不怒嗎? 05/24 00:15

ffint:說真的~雖說看尚書某些推文會覺得有點不爽,可是他的發言完全 05/24 00:18

ffint:符合現在的版規吧! 05/24 00:19

kerry0496x:所以才在這邊討論要不要用啊 因為影響到的人會很多 05/24 00:21

mattch:請問板主,眾板友沒有很認同你這篇,臨時條款照樣執行? 05/24 00:22

kerry0496x:雖然我有自信不會被影響到就是了 05/24 00:24

RNLRNL:所以說 他算是在鑽版龜沒規定到的? 05/24 00:25

lion7683:條件2有點攏統,是100個人回文,其中40個人反對算是眾板友 05/24 00:36

lion7683:還是只有10人回文但是有7個人反對才算? 05/24 00:38

james30603:拜託 網球板主群執法公正度還要質疑嗎... 05/24 00:44

zack7301428:我覺得他還蠻認真看球的阿 只是有些言論還是想一想 05/24 00:49

zack7301428:再推比較好 尤其是那種打好一場球就捧上天的那種言論 05/24 00:50

mune:建議板規要力求客觀明確, 否則很麻煩的 05/24 00:55

musicforever:可是看他不順眼的才會想檢舉他 05/24 00:56

musicforever:如果他引起少數的眾板友不滿,其他人沒不滿的人也 05/24 00:57

musicforever:也不會去信說他不覺得不舒服,這根本無法判定是否 05/24 00:58

dc91:網球板的板友這麼脆弱不能看自己不想看到的言論? 05/24 00:58

musicforever:多數人對他不滿 05/24 00:58

musicforever:說實在的我覺得他脾氣很好了,幾乎每次都被莫名酸 05/24 00:59

musicforever:也沒看過他有什麼強烈的攻擊性言詞出現 05/24 01:00

yevvi:所以文中的所有人的推文証據會顯示一切阿,而且您講的根本就 05/24 01:01

mune:沒有對球員或板友人身攻擊/謾罵, 但多數板友不爽就違反板規 05/24 01:02

musicforever:而且認真說起來有人會先上鉤,氣不過再檢舉 05/24 01:02

yevvi:無法成立,如果是我處理無法受理 05/24 01:03

mune:可能會流於言論審查, 當然我覺得網球板板友不會這麼偏激 05/24 01:03

mune:但這條規定是不太合理 05/24 01:04

yevvi:所以還要看一個構成要件 這個行為是不是造成眾網友互相攻擊 05/24 01:08

yevvi:的引戰效果 要先判斷這個前提 05/24 01:09

mune:了解, 非客觀因素最後要判決時建議採用"兩位以上板主"看法一 05/24 01:15

mune:致, 稀釋掉一些個人好惡的疑慮.... 05/24 01:16

mune:辛苦了, 未來的檢舉人跟板主 -_- 05/24 01:18

nixon:言論的力量是因為言論本身, 而不是解讀的人及人數 05/24 07:41

xxxxcat:版主辛苦了 05/24 08:07

waileslee:只是想建議取消噓文的功能,這字會有加強引戰的味道,不推 05/24 09:19

ForgerEames:網球板的噓文已經算是很少出現了耶,就算真的有兩方意 05/24 09:56

ForgerEames:見相左的人在討論,老實說我也真的很少看到噓文(那種 05/24 09:56

ForgerEames:特定偏激人士就論當別論了),所以噓不太是個問題。 05/24 09:57

xxxxcat:取消噓文的話,版規三d也要跟著改了... 05/24 10:04

yevvi:取消噓文要經由板友公投決定,這是重大議程。 05/24 10:13

Jermeny:不喜歡這條款.....事情言論都不可能讓所有人滿意 05/24 10:18

Jermeny:不滿意要糾人實在很容易,這樣到底會造成板主整天在省檢舉 05/24 10:19

Jermeny:變成另一種戰爭方事(不爽雙方相互一直檢舉)還是大家當沒 05/24 10:21

Jermeny:這條款實在很難說。再者常常相同言論被放到普通球員、比較 05/24 10:22

Jermeny:不討喜球員或是球迷眾多的球員身上,反應多少會偏離客觀 05/24 10:23

Jermeny:畢竟沒人喜歡自己的偶像有負面描述,相同評論不同人不同 05/24 10:24

Jermeny:反應的情況實在不容易避免,一旦發生那不就開始狂檢舉了? 05/24 10:24

kerry0496x:要取消噓文也不錯 05/24 12:05

waileslee:我非常同意網球版算是一個相當友善的討論空間,但個人覺 05/24 12:09

waileslee:得每個人的意見不同,要完全禁止這些聲音是真的比較難,要 05/24 12:11

kerry0496x:看前面金庸人物和NBA的文章就知道網球版人多好了 05/24 12:13

waileslee:創造一個和諧的討論空間,除了自我的約束外(不攻擊批評, 05/24 12:13

kerry0496x:但還是有一直在碰底線的人 最後搞到板主要試探民意 05/24 12:13

kerry0496x:只希望這一次公告就能嚇到某s 以後就會自重 05/24 12:14

waileslee:不煽風點火),再來就是一個較為友善的討空間,而噓文基本 05/24 12:15

waileslee:上對討本身幫助不大,卻有可能帶來一些不必要的紛爭,可以 05/24 12:17

waileslee:免就避免吧!當然這是大家的決定,我也會完全尊重! 05/24 12:18

waileslee:版主們真的是辛苦了! 05/24 12:21

ForgerEames:網球板真的會有紛爭的時候根本跟噓文無關啊= = 05/24 12:32

ForgerEames:禁噓文沒什麼實益。 05/24 12:33

ffint:不支持取消噓文,就像上面For大講的吵不吵跟噓不噓根本無關 05/24 12:42

ffint:至於尚書~他其實沒造成什麼讓網友互相攻擊的引戰效果,大家 05/24 12:44

ffint:最多就酸幾句而已 05/24 12:44

ForgerEames:其實某s的發言習慣一直都那樣不是嗎,不知道為什麼最 05/24 12:46

ForgerEames:近突然有幾個人跳出來反他...。他的發言我是覺得略過 05/24 12:47

ForgerEames:就好,比起一些為特定球員奮戰到底的人,他的確對網球 05/24 12:48

ForgerEames:板的秩序沒有很大的干擾。 05/24 12:49

RNLRNL:樓上指的是哪位s? 05/24 13:00

ForgerEames:我說尚書呀@@ 這篇不就是在討論他嗎? 05/24 13:29

zack7301428:認同F大 若K大說的S是指S 我真的覺得有點太過 05/24 14:13

zack7301428:比起某些一直真對某球員的板友 尚書可愛多了 05/24 14:14

zack7301428:雖然他很多推文會想讓人吐槽 但也僅只這樣 會到破壞 05/24 14:14

zack7301428:秩序 也太過 05/24 14:14

JBLs:不好意思,因人廢言實不可取 05/24 16:55

JBLs:確定實行我就申訴 不要帶著成見去對人 讓民意決定是吧?? 05/24 16:58

yevvi:我想樓上誤會了,可能需要一些細部規定需要讀知 05/24 17:07

JBLs:誤會嗎 還是我解讀錯這個不是針對某s?? 居然要特別條款?? 05/24 17:38

yevvi:本來就不是對象只限於他而已,還有請注意一下我所講的構成要 05/24 17:42

yevvi:件的那一段,你會有這樣的反應很明顯你沒看到那一段 05/24 17:43

ElrosHsun:尚書條款XD 05/24 19:10

JBLs:亂版我想不用到板眾來決定吧?? 對象不限於他也是因他而生 05/24 20:53

JBLs:就大滿貫期間板主執行變嚴格就夠了 這種條款可以算多此一舉? 05/24 20:54

yevvi:你這話說的也不太精確,最後的裁量權還是在板主群身上,只是 05/24 21:03

yevvi:參考板友推文間的情況來決定犯案情節。還有,板主群在大滿貫 05/24 21:05

yevvi:期間自然會執法比較嚴格,不勞您費神提醒..^_^ 05/24 21:06

supergreg:目前看到反對比贊成多的多 可是感覺還是堅持一意孤行 05/24 23:04

musicforever:其實沒修文前的公告確實是針對他阿= =..是說已經修正 05/25 00:02

musicforever:而且我覺得板主的口氣越來越奇怪了= =... 05/25 00:03

JBLs:嚴格就可,這個的實行必要在哪?? 至少我到現在除了針對性, 05/25 10:12

JBLs:沒有看出其他的"必然性" 05/25 10:12

coolfish1103:板主群本來就沒有要徵求板友的意見,就不必申論了... 05/25 11:14

hitoma:第一點太模糊了,到底是要幾個人? 申訴幾次? 05/25 11:24

hitoma:例如:一個人申訴同一個賽事 & 兩個人申訴同一個賽事 ?/ 05/25 11:24

hitoma:如果我討厭某個,看到一次就申訴一次的話.. 05/25 11:28

yevvi:不受理,最起碼從實行起要積五個賽事(五篇文章)才能申訴。 05/25 12:03

yevvi:對象如果是同一個人的話。如果多人申訴的對象皆為同一人,避 05/25 12:13

yevvi:免浪費網路資源,板主群可以只選擇其中一封審理。 05/25 12:21

ffint:那要整一個人的話也很容易啊!連續五個賽事投訴他就可以了, 05/25 12:33

ffint:雖然時間長點但效果一樣,如果真的要實行的話,投訴的人數可 05/25 12:35

yevvi:正好不行,你要等五個賽事完才能把罪證收集在一起申訴 05/25 12:35

ffint:以有個門檻,可能3~5人以上會比較好一點吧! 05/25 12:35

ffint:一樣啊!這樣還不是等五個賽事,往前追溯反而更快 05/25 12:37

yevvi:還沒講完,每一篇都最少要100人以上(ID不能重覆) 05/25 12:39

ffint:簡單來說就是我要投訴的那個人,他推文的那篇至少要有100個人 05/25 12:40

yevvi:而且這些網友的理由不能只單純千篇一律類似這種看不順眼的理 05/25 12:41

ffint:發言過才能去投訴這樣嗎?? 05/25 12:41

ffint:還是100個都是對他不滿的人? 05/25 12:42

yevvi:由,而且你所有支持你這檢舉的這五篇論證的贊成數要達到80% 05/25 12:42

yevvi:以上。 05/25 12:43

yevvi:100個對他不滿的人 05/25 12:43

yevvi:所以提出檢舉信最少要提出500個ID,且理由全部都不一樣,不 05/25 12:44

ffint:那不好意思~板主恕我無理,那這篇跟這個條款根本就是浪費網路 05/25 12:45

yevvi:類似的人。 05/25 12:45

ffint:源的東西,恐怕連在八卦板亂的人也不會符合這條件,還有就算再 05/25 12:47

ffint:生氣的人也不會想去弄這個申訴,光申訴文花一個禮拜恐怕也做 05/25 12:48

ffint:不出來 05/25 12:49

yevvi:所以你還會怕有人會亂檢舉嗎 05/25 12:51

ffint:不但不會有人亂檢舉,恐怕連檢舉的人10年也不會有一個,反而這 05/25 12:52

ffint:更好的助長了"在發言符合板規"的情況下把板友鬧到不愉快的情 05/25 12:54

ffint:情發生,光是500個不同ID.理由找一輩子也未必找得到 05/25 12:54

yevvi:這一條本來就是參照憲法中罷免"總統"規定的事項,本來滲及絕 05/25 13:00

yevvi:對多數決的規定就應該越嚴謹越好 05/25 13:01

ffint:台灣有投票權的合法公民是有正確的人數的,但是這條訂的數字 05/25 13:04

ffint:是怎麼訂出來的?這是個很大的問題,光是從今年1/1到今天在網 05/25 13:04

ffint:球板發言過的ID有沒有超過500個都很難講,而且再無禮說一句 05/25 13:05

ffint:500個不同的ID都夠把板主罷免不知道幾次了,結果連只是檢舉一 05/25 13:07

ffint:個有可能犯了板規的人都可能檢舉不了 05/25 13:08

ffint:板主別忘了你開出來的個條件(5個不同賽事5篇超過500個ID)只 05/25 13:10

ffint:是符合可以申訴的條件,還不是確定那人真的會被水桶,就算被水 05/25 13:11

ffint:桶也不是永久的,說不定只是警告,所以這個板規的存在意義除了 05/25 13:12

ffint:擺著好看外完全想不出有什麼其他意思 05/25 13:13

yevvi:要消除"群眾暴力"的疑慮,這是必須得規範的。 05/25 13:15

ffint:還是建議板主冷靜思考下這條板規有沒有具有0.01%的合理性吧! 05/25 13:21

ffint:這對被申訴的人叫不合理,對想申訴的人叫不人道 05/25 13:22

yevvi:把門崁降低為25人及過半及可才是不合理吧,怨言滿天飛 05/25 13:29

ffint:板主請放心~以現在開出來的條件連八卦板都達不到,我簡直就敢 05/25 13:32

hitoma:反正這個誰也管不了,版主都辛苦po了這一篇就這樣吧 05/25 13:32

hitoma:不要流於民粹那麼我沒什麼意見 05/25 13:33

ffint:賭上我全部的P幣保證板主3年也收不到一封合規定的申訴 05/25 13:33

yevvi:嗯嗯,要賭博請到賭盤賭博,謝謝! 05/25 13:36

mattch:所以這是一條無理又幾乎無法執行的臨時條款?板主辛苦了! 05/26 23:57

您可能感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