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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leocs : 我的常識告訴我教唆員工離職可以當場解僱,但是好 01/04 22:54
→ leocs : 像我們的法律規定不是這樣的,那遇到這種人公司要 01/04 22:54
→ leocs : 怎麼辦? 01/04 22:54
推 bnd0327 : 如果公司真的這麼好,幹嘛怕人教唆離職 01/04 23:06
噓 final01 : 怎麼到現在都還沒出來爆料阿...一直看粉專有屁用喔 01/04 23:10
推 ScottBrooks : 員工都贏了幹嘛出來爆料 又不是傻了 01/04 23:26
→ vatog : 法官怎麼想是一回事 至於你說站在哪一方...你真的 01/04 23:35
→ vatog : 覺得公司理虧? 01/04 23:36
→ vatog : 在我看這很明顯是法規跟不上現實 能容忍這種員工的 01/04 23:38
→ vatog : 人請一定要出來開公司造福大家 01/04 23:38
推 abyssa1 : HR不是常常教唆員工主動離職? 01/04 23:46
→ chadtracy : 基本上歐美公司只要遇到這種可能影響到法規的問題 01/04 23:47
→ chadtracy : 第一個動作不管是不是PIP一定先開人評會 01/04 23:47
→ chadtracy : 如果沒有辦法溝通就走PIP或解雇而已 01/04 23:47
推 fanatics5566: 除了人資跟法務,開始懷疑這家公司是不是連公關都 01/04 23:58
→ fanatics5566: 沒有…… 01/04 23:58
→ vatog : 我不知道那人怎麼做的,如果是1對1閒聊還能容忍,如 01/05 00:06
→ vatog : 果很公開高調,例如在辦公室大喊,那我覺得那和在 01/05 00:06
→ vatog : 辦公桌上大便沒什麼差別,您覺得這樣也不該當天解 01/05 00:06
→ vatog : 僱嗎? 01/05 00:06
噓 sp063439 : 我"覺得"? 你"覺得"? 那事實是什麼? 01/05 00:11
推 sp063439 : 補推 01/05 00:20
推 holebro : 好了啦老闆QaQ 01/05 00:26
→ tofuflower : 推解釋。法遵很重要。 01/05 00:27
推 leopika : 資方奴開始怪勞基法對勞工太好喔? 01/05 00:33
推 samhsu : 某樓標準示範了法盲長什麼樣子哈哈哈哈哈哈 01/05 00:48
推 f12sd2e2aa : 天啊 某人一定覺得違法法律可以直接槍斃 不用經過 01/05 00:50
→ f12sd2e2aa : 審判 01/05 00:51
推 GameHeven : 法規跟不上現實,你可以離開台灣,去別的國家開公司 01/05 07:05
推 a1379 : 法律跟不上你以為的現實 關我屁事XDD 01/05 07:42
→ a1379 : 你不滿法律 要嘛出國不然就是修法 都做不到就遵守 01/05 07:43
→ a1379 : 難道你看機台SOP不順眼就會自己亂調參數嗎 01/05 07:43
推 jamo : 如果他堅持不接受資遣,你搞你的pip,問題是最終你得 01/05 08:25
→ jamo : 在法庭上證明你11-5的事實,他如果工作上沒有大紕漏 01/05 08:26
→ jamo : 就單純在辦公室到處勸誘人離職 01/05 08:26
→ jamo : 那麼你無法證明11-5的情況下,你要嘛接受他天天來 01/05 08:26
→ jamo : 辦公室勸人離職,要嘛天天付薪水讓他不進辦公室 01/05 08:27
推 jamo : 也不用工作,如果他當初的勞動契約沒有簽WFH的話 01/05 08:29
→ jamo : 你雇主室不能片面變更勞動環境的! 01/05 08:30
噓 HenryLin123 : 噓一下大概率 01/05 08:45
→ timTan : 如果有走 PIP. 應該就可以順利炒魷魚。 01/05 10:53
→ timTan : 員工雞掰,但是該跑的流程不跑,法院不會理妳。 01/05 10:54
推 hidog : 先口頭告誡後,事主仍未改善,之後資遣可能會被認 01/05 11:17
→ hidog : 為合法資遣 01/05 11:17
→ hidog : 目前公司該走的程序沒走,敗訴剛好而已 01/05 11:17
→ hidog : 要開除也跑個程序,好嗎 01/05 11:17
推 snaketsai : 不要牽拖其他好好做法遵美商 01/05 12:06
推 jamo : 沒有,就算你有pip,一樣要符合那5點~ 01/05 13:13
→ erty : 做pip就是要符合11-5的,樓上希望你不是HR,太丟臉 01/05 13:27
推 jamo : 你說符合就符合? 原來台灣現在的裁判長是 hr! 01/05 15:47
推 leocs : 我也希望我是老闆本人 哈,從現有的資訊看來這個比 01/05 17:04
→ leocs : 較像是開除而不是資遣,雖然我不知道就法律而言資 01/05 17:04
→ leocs : 遣跟開除有沒有一樣就是了,我們公司是有列一些紅 01/05 17:04
→ leocs : 線,根據HR的說法,踩紅線是會被開除的,當然我不 01/05 17:04
→ leocs : 知道公司這樣做有沒有違法就是了 01/05 1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