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聯發科限制離職工程師跳槽 高院判競業禁止條款「無效」

看板 Tech_Job
作者 as30385438 (LCH)
時間 2021-07-01 13:04:31
留言 29則留言 (11推 2噓 16→)

好奇問一下 所以他是先離職到香港某公司 然後發哥在台灣提告 他就不能去香港上班,要先回台灣處理訴訟? 有這樣搞的嗎?還在審理中就不能去新公司上班哦? 那大公司要搞人來個殺雞儆猴不就超容易 賠你幾個錢又不痛不癢,但你職涯規劃整個被搞亂 -- 我主要的問題是離職後去新公司上班,只要被前公司告違反競業就先不能上班嗎 這樣勞工也太可憐了吧 不是= =我這個問題跟發哥沒關係吧,只是不懂法律想問而已 所以只要公司在台灣,被告競業條款就不能去上班嗎? 比你年輕,臭了嗎QQ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6.1.228.19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ch_Job/M.1625115873.A.984.html

godnnn : 樓下幫打電話給M總機詢問,謝謝 07/01 13:10

tsairay : 其實是偽裝港商的中資吧,香港哪有ic產業 07/01 13:14

godbye45 : 36500你好 07/01 13:20

kyosuke1 : All in 問題請按1 07/01 13:48

labell : 惡意挖角跟竊密正常失業 07/01 14:02

labell : 華為 後面港資色誘挖腳不少歐 參考美國政界 07/01 14:02

chaoskyuriop: 一堆競業簽爽的啦 離職沒付你錢競個屁 07/01 14:43

kevinmeng2 : 香港公司有背景調查很正常,這情況背景調查一定過 07/01 14:43

kevinmeng2 : 不了,你別把台灣病態當常態 07/01 14:43

chaoskyuriop: 勞工都不用吃飯就對了 07/01 14:44

goodga : 你連鑫澤在哪都不知道 有啥好討論的 07/01 15:01

wan8088 : 這間在台灣吧.. 07/01 15:02

aaa40303 : 沒給錢的競業都是屁 鉢齞悛怳]是常態xd 07/01 15:47

aaa40303 : 告跳槽者怎麼打不出來 07/01 15:48

GavinBelson : 法律上,除非法院有發定暫時狀態處分,不然因該是 07/01 15:50

GavinBelson : 可以照樣上班。但新公司會不會叫你別去就是另一回 07/01 15:50

GavinBelson : 事了 07/01 15:50

bluezoo : 原文"聲請假處分獲准,並執行命令".單純就你的問題 07/01 15:51

bluezoo : 答案是yes. 07/01 15:51

labell : 縣實就是失業 叛國啊 07/01 16:09

labell : 現實 07/01 16:09

master32 : 哪來的叛國??? 07/01 16:11

labell : 貸款GG 人生GG 叛國啊 07/01 16:36

supereva : 還去香港上班勒XDD 好嫩的發言 07/01 16:41

gn01216674 : 原新聞的寫法的確會讓人誤會 07/01 16:54

gn01216674 : 「前往香港商xxxxxxxx」 07/01 16:54

wcre : 公司沒給競業期間生活費,法院還假處分的時候提抗告 07/01 18:27

wcre : 駁回假處分都馬會過,尊重專業請律師吧 07/01 18:27

clv : 也許 他只是不想工作 爽賺一年薪水吧 07/01 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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