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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Sex5F: 是 03/21 10:36
→ WenliYang: 不整你整誰? 03/21 10:37
推 sjclivelo: 現在大公司都要提前申請勒 哪有當天申請這麼好康的 03/21 10:52
→ zaxck: 補充 : 加班申請不限時間,只要有加班事實即可 03/21 11:00
→ zaxck: 勞基法是這樣規定的,就算公司這些私規 也都不該影響 03/21 11:01
推 Iamjkc: 就看你敢不敢檢舉了 我是不敢啦 所以早點下班吧 03/21 11:27
推 Fiona102: 真的 所以原PO要去檢舉嗎? 如果不敢做那還是把討論合不 03/21 13:08
推 SigmaErica: 聽老同學說台南一堆鬼隔天報加班會mo.....扯 03/21 13:08
→ Fiona102: 合理的時間省下 去做其他事情看個影片比較實在 03/21 13:08
推 bxxl: 不一定要檢舉啊,也可以把法規附一附寄給HR 03/21 16:42
→ bxxl: 以前我的同事覺得HR計算加班費有問題時就是這樣做的 03/21 16:42
→ yozeng: 夢到某寶要填預計加班單。xdxd 03/21 16:54
→ zaxck: 因為還是會給,檢舉應該沒啥用,這私規真正用意 03/21 18:39
→ zaxck: 感覺是印象分數, 跟那萬惡的績效有關聯, 不小心違反就是低 03/21 18:41
推 sonyes103: 現在加班要累計才能報,怎麼可能當天報。現在可有勞動 03/21 19:17
→ sonyes103: 部黃金4小時 03/21 19:17
噓 willism: 勞基法哪有規定加班申請不限時間? 100年度勞上易字第172 03/21 19:26
→ willism: 民事判決, 如未經僱主及勞工雙方同意,由勞工片面延長工 03/21 19:27
→ willism: 時,則非合於規定之加班,勞工自不得以此依同法第24條之 03/21 19:27
→ willism: 求加給工資 03/21 19:27
→ willism: 正常的公司都會要你提前提出申請,否則誰知道你是在公司 03/21 19:27
→ willism: 逗留還是加班? 這種事情正反判例都有,也就是給or不給加 03/21 19:28
→ willism: 班費都有法官判過。最保險的做法就是,事先遞加班單, 主 03/21 19:29
→ willism: 管核過, 有人幫你背書, 這樣就萬無一失 03/21 19:29
→ willism: 再來舉一個要給加班費的,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0年度簡字 03/21 19:31
→ willism: 第662號, 告主張勞工xxx係下班後逗留於辦公室,並非加班, 03/21 19:31
→ willism: 是除非有證據足認勞工並未於簽到簿、出勤卡所載之簽到時 03/21 19:32
→ willism: 間提供勞務, 否則即應認勞工有於簽到、退時間提供勞務, 03/21 19:33
→ willism: 自應依考勤表而認定其有延長工作時間之情形,發給延長工作 03/21 19:34
→ willism: 之工資 03/21 19:34
→ willism: 沒加班單卻先請加班費, 到底誰整誰, 我想很清楚 03/21 19:35
→ zaxck: 造成誤會了,我是指加班申請的時效沒有規定 03/21 20:39
→ zaxck: 所以公司要你預先或是當天或是統一最後申請都沒關係t 03/21 20:40
→ zaxck: 只要有加班證據沒有多報少漏等情況 就算你提前申請也無所謂 03/21 20:41
→ zaxck: 所以原文說的規定2比較有問題 如果違反私規不給加班費就錯 03/21 20:43
→ zaxck: 如果最後還是會給 那這私規就是拿來整你的 03/21 20:44
→ zaxck: 有人能保證都不會忘記申請嘛? 只要你忘記就得解釋實在很... 03/21 20:45
→ willism: 都有判例告訴你, 沒舉證加班就沒加班費了, 你還在糾結什 03/21 21:07
→ willism: 麼違反私規, 敢保證不會忘了申請之類的... 03/21 21:08
→ willism: 記得請加班費, 卻不記得要填加班單, 公司要你解釋, 根本 03/21 21:11
→ willism: 合情合理. 03/21 21:12
→ willism: 真的要弄你, 不給你都可以, 上法庭勞工也不一定贏 03/21 21:14
→ willism: 就是有這種判例, 最好先搞清楚 03/21 21:14
推 erial: 有刷卡紀錄.有加班證明(output).事後慢點報哪有差 03/21 21:17
→ willism: 判例告訴你, 有刷卡紀錄不等於加班... 03/21 21:25
→ willism: 所以公司才要你解釋提證明, 產出就是證明, 合情合理 03/21 21:26
推 brent43: 我覺得在當月算薪資之前申請都合理,當天申請太幾拜了, 03/22 00:11
→ brent43: 是要搞你吧 03/22 00:11
推 stosto: 現在鬼島有問題的是明擺著不讓你報還一堆人要加班 03/22 01:47
→ stosto: 是有沒有這麼奴性,不如下班後搞副業 03/22 0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