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股王離職員工爆被要求歸還紅利 大立光這樣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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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of70380 (小隆)
時間 2017-03-17 18:55:48
留言 38則留言 (23推 3噓 12→)

來源: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finance/20170317/1078296/ 原文: 股王離職員工爆被要求歸還紅利 大立光這樣回應 股王大立光離職員工向《蘋果》爆料,之前於加工部門任職期間遭受不公平對待,私 人工具箱遭幹部翻動,最後離職公司還要求返還員工紅利,為了區區14萬要法院強制執行 ,且至今2月份薪資也未入帳,離職員工表示,堂堂股王欺人太甚!該離職員工表示,當時 公司有要求他們簽約,工作未滿2年須將紅利依比例退回。 對此,大立光表示,有關14萬元紅利,由於當初雙方有簽訂合約,工作未滿2年要依比 例退回,公司在3月8日有跟當事人連繫上,對方說會匯回,但公司卻遲遲未收到款項,在 經多次催繳下,終於在3月14日下午收到款項,在確認收到款項後,公司也在3月15日就將 2月薪資匯到當事人的帳戶。 至於該離職員工不滿公司幹部私下翻動私人工具箱,遭不平等待遇,才會導致他離職 ,公司則說,當初在該員工離職前,公司有私下訪談,但他並沒有反應此事,且就公司了 解,私人工具箱是可上鎖的,不太可能會發生此事。 不過,投訴人表示,目前為止,薪資尚未入帳,且公司也未主動與其聯繫。 ======網友看法====== 網友留言表示,「進入公司前雙方有簽訂合約,工作未滿2年須將紅利依比例退回,這 聽起來應該還合理啊」。 有人說,「進去就規定未滿兩年紅利要退還,現在要你退還紅利不是剛好而以,而且 在公司的工具箱很難是私人的吧,他是大立光,裡面多少技術機密的東西你知道嗎,隨便 一個技術留出去就幾千萬,幾億的東西,進去前應該都有簽保密合約一類的吧。」 不過,也有人認為,重點在於大立光有沒有違反勞基法對工資發放的相關規定,就此 報導內容來看,其2月份薪資是在該勞工繳回紅利(2月14日)後之隔天2月15日才發放,其爭 議點在於大立光的發薪日(此事件為2月15日發放),如已超過(未遵守)當時雙方在簽訂勞動 契約時的發薪日期,那就可能違法囉。 --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6.5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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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peking: 區區?14萬很多啊!我四個月薪水了 03/17 19:03

rocky5566: 血輪眼 03/17 19:07

kof2200: 在裡面的員工不會心寒嗎? 03/17 19:07

areUretarded: 合約都簽了還在吵 03/17 19:11

cacalota: 合約要是有違反法律在前簽了也是無效 03/17 19:12

YJM1106: 遲發工資是違法的喔,依法可重罰三萬,請企業主切勿心存 03/17 19:25

YJM1106: 僥倖 03/17 19:25

a61156114: 可是他沒危法阿樓上,頂多只能說他不夠大方 03/17 19:26

qazxc1156892: 台積電表示: 03/17 19:35

iiiikkk: 沒有要求全部歸還已經很好了 03/17 19:37

Smile365Day: 新聞不是寫90w, 怎麼才14w 03/17 19:44

rssh0106: 所以啊,台灣就是GG and others. 睾丸無誤 03/17 19:59

docker: 睪丸文番外篇 03/17 20:11

ckvir: 因為不是退全部吧 應該是比例 03/17 20:30

NSYSUEE: 大立光可以學居居啊,先給你一半,離職後另一半不給了這 03/17 21:21

NSYSUEE: 樣 03/17 21:21

abyssa1: 追回分紅這種合約不會違反啦 又不是懲罰性賠款 03/17 21:24

spiderway: 比例14w 真多 03/17 21:42

PTTcrazy: 幹嘛還錢給公司~~了不起一個月薪資給他~~ 03/17 22:30

cobrasgo: 按比例退還好吧,當初講好的不是嗎? 03/17 22:43

cobrasgo: 很多公司也是分批拿,離職就有一筆拿不到 03/17 22:45

cobrasgo: 意思不是一樣嗎 03/17 22:45

cobrasgo: 板上最推的GG就是這樣 03/17 22:46

yamax: 紅利就沒在保障範圍,當然容易上下其手 03/17 23:06

leav: 扣押薪水逼員工退還獎金,有公司這麼敢喔 03/17 23:51

blackman5566: 一直都這樣啊 當初自己同意的 要走就反悔 不對吧? 03/17 23:53

baldwinhuang: 很多公司退還後所得稅還是要繳才慘 03/18 08:36

sampsonhugh: 有任何意見歡迎寫信給行政院 http://0rz.tw/UJHXZ 03/18 08:55

bluewindwmg: 爛公司可以去死了,大立光裡面的林家跟跟梁家,全部 03/18 09:04

bluewindwmg: 去死 03/18 09:04

gj942l41l4: 追紅利哪有違法= = 03/18 09:36

osfufu: 海邊表示....想離開海邊要捐出來才走得了.... 03/18 10:25

pqpqpqpq: 科科,看推文就知台灣奴隸真多 03/18 12:30

luche: 這種勞動契約感覺違反民法等基本原則吧 03/18 16:53

whizz: 家族公司 撐不久啦 歷代股王都很慘 03/18 21:04

Ron51320: 我離開大立光退了20幾萬,離開後覺得當初決定非常正確。 03/19 13:52

Ron51320: 雖然最不爽的就是那些錢的所得稅自己也是要繳就是了 03/19 13:53

brightest: 已經繳稅 被追回 稅會退給你嗎 03/21 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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