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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Pringle: 不<一定,有可能只是case training,但私下所有人也會 06/30 20:10
→ Pringle: 知道是誰幹的,畢竟這種事瞞不了 06/30 20:11
→ airmaplemax: fab八卦傳的比run貨快多了 06/30 20:13
推 dickyman: 只會寫姓+XX 小過或大過一支 寫全名的還沒看過 06/30 20:15
推 MMMB4219: 非常合理 做錯事被公審有什麼不對嗎?? 06/30 20:15
→ MMMB4219: 我覺得貼工程師名字和照片就好 小姐罰錢即可 06/30 20:16
→ MMMB4219: 都當到工程師了還這麼不小心 把WAFER當玩具 被罵剛好 06/30 20:16
推 winnerme: 要我會把照片名字拿下 事情金額經過倒是ok可貼 06/30 20:17
→ winnerme: 反正大家都知道是誰了 公司沒有秘密的 06/30 20:18
推 TTLKING: 有差嗎 這種事根本瞞不了吧 06/30 20:22
推 ShinyTiger: 名字 事件經過ok 照片就不必了吧?又不是被通緝 06/30 20:22
推 deltarobot: MO本身就是一件不道德的事 06/30 20:25
→ hahaluck: MO每間都有也會有附帶處罰 但公布給大家看 就比較少 06/30 20:31
推 kissa0924307: 這種搞法 以後招人恐怕會有反效果 06/30 20:34
→ unwoman: 沒看過貼照片的…… 06/30 20:35
→ LiveView: 瞬間全FAB傳開,然後當事人準備三階展開報告 06/30 20:36
推 mart9266: 記過扣考積就好了 有必要這樣嗎 06/30 20:41
推 kevin0216: 公告全名記過扣薪水 照片有看過 報廢數量損失金額也有 06/30 20:42
→ Roger37: 造成原因若是非常低級的失誤,這樣處理就不意外了 06/30 20:43
推 winnerme: ㄜ...是越低級越不能這樣吧 是存心要他被全廠笑嗎... 06/30 20:48
推 sai1268: 沒看過貼照片的,純粹想搞走他 06/30 20:50
推 Simonfenix: 聽聞三星賣不出去的不是倒在專案負責人門口嗎? 06/30 21:18
→ Simonfenix: 當然不知道真假就是 06/30 21:18
推 juangpeiyi: lesson learned 06/30 21:31
→ patear: 台灣法規不能公告全名,若要符合社會責任標準,三個字都不能 06/30 21:41
→ patear: 但是...在fab馬上就會傳遍遍了啦...損失夠大還會傳出公司 06/30 21:42
→ patear: 以前就有聽說友廠imp改程式沒處理好,死了好幾千片的慘劇 06/30 21:43
→ a8330028: 以前看過偷帶手機會公告在公佈欄懲處 06/30 21:45
推 lorimoe: 我們還有會請當事人月例會出來描述自己怎麼錯的哩~在公審 06/30 21:57
→ melzard: 月會好歹是內部場合 發信給全公司也太狠了 06/30 22:13
推 milly911: 公司如有在推企業社會責任(下游廠商稽核),可以反映, 06/30 22:28
→ milly911: 前公司op板子做壞,只能張貼出圈圈圈 叉叉叉,部門全稱, 06/30 22:28
→ milly911: 跟具體事由,不可以寫全名 06/30 22:28
推 ljsnonocat2: 當事人到個廠區巡迴報告...我聽過這樣的 06/30 22:28
推 SamMark: MO一次就被逼退 那這家公司也太玻璃心了 06/30 22:55
→ SamMark: 如果MO一次就要公審 那整家公司氣氛可想而知 06/30 22:56
→ SamMark: MO相關部門知道就好 但刻意寄Mail CC全公司 貼公佈告欄 06/30 22:57
→ SamMark: 幾乎是變相逼退該人員 我看這家公司只會越來越慘 06/30 22:58
推 deltarobot: 在GG MO雖然會被幹譙 但是好像也不會到貼出來公審 有 06/30 23:02
→ deltarobot: 錢就是不一樣 06/30 23:02
推 colabears: 那個友廠我好像知道是哪裡,聽說當事人當天就被火了 06/30 23:49
推 heuer: 之前我還是小菜鳥時、在某公司RD部上班。某位老兄跳錯站… 07/01 00:11
推 heuer: 有光組的跳到爐管去。結果那根管子報銷、後面進去的全部GG 07/01 00:12
→ heuer: 據說損失了8000萬。然後那位老兄還是一直在原公司上班。不 07/01 00:13
→ heuer: 他一生一瞬間就賺了8000萬還滿屌的XD 07/01 00:14
推 kissa0924307: 沒設防呆機制 這公司問題不小 活該吧 07/01 03:01
推 william307: MO的人report加公告事情經過就好吧!罰錢貼照片沒必要 07/01 06:03
→ william307: MO有錯,但本來就是公司該負擔的成本,頂多把人火了 07/01 06:03
推 heuer: 有防呆機制。只是RD帳號權限很大…外加假日連續值班、 07/01 06:19
→ heuer: 他自己又用另外一個帳號進行w check … 07/01 06:20
推 WindowsXP: GG如果是run某客戶的貨MO 客戶可以直接要求GG炒人 07/01 10:43
→ WindowsXP: 不過講歸講 有沒有實施不知道 07/01 10:43
→ chengcti: 沒叫你賠錢吧 07/01 12:13
→ jab: 公告: 部門+照片+姓名+職級+MO經過+損失+改善方案 07/01 13:21
→ jab: 我上一家公司會全部貼出來 07/01 13:22
推 imhanhan: 就算了吧…沒要求賠錢就偷笑了 07/01 13:36
→ colabears: 除非可以證實是蓄意行為,不然不可以要求賠償的 07/01 23:08
推 bug914: 台積有貼照片在公告上阿,以前都看過,課長還會被連坐公告 07/02 15:37
推 OszKa: heuer那case很有名 07/04 11:25
推 heuer: 莫非樓上是前同事? 07/04 1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