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學校規定學生的包包

看板 Teacher
作者 trtr112 (pk)
時間 2014-12-13 22:57:34
留言 50則留言 (17推 0噓 33→)

想請問各位先進: 1. 因為我們學校是住宿學校(之前已po過一篇),學校最近又實施了一項 新規定: "為了防止學生攜帶違禁品進入宿舍,規定學生到校後不能將 "背包(背在肩上的那種)帶進宿舍,也不能背自己帶的斜背包包進宿舍, 一律都要放在教室裡", 一律只能使用學校給的側背書包,(一樣不能 帶進宿舍),請問這樣的規定是否合理? 2. 另一個問題是,如果老師要體罰學生前,先行打電話告知學生的家長, 並也得到家長的同意,請問這樣是否就不構成違法? 3. 老師沒收學生物品 (3C產品), 請問沒收的時間長短是由老師自行決 定嗎? 例如: 可否沒收到學期末才還給學生? (以上仍有經過家長同意). 最後, 我想確定一個問題: 老師對學生所做的任何處罰行為,包括搜書包 等等的行為, 是不是只要 "該生家長同意" 就一切沒問題呢? 感謝先進們的回答~~ --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7.38.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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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nial : 住宿學校是私立的嗎? 如果是私立的~ 不接受就轉學嘛 12/13 22:58

vesia : 你只要記得「家長可以同意,也可以事後反悔」,慎之 12/13 23:03

mingjer : 體罰不管有否家長同意,都不合法。 12/13 23:05

vesia : 而且家長同意是一回事,有人去檢舉你們就會出事 12/13 23:05

trtr112 : 是私立的,我只是想知道,是不是家長同意就是無敵 12/13 23:06

trtr112 : 基本上,沒人會去檢舉,因為其它老師都似乎讚成這樣的 12/13 23:08

trtr112 : 規定,只是我想知道,我們是不是一直在做不對的事. 12/13 23:09

volenty : 你的教育理念跟學校不一樣而已... 12/13 23:31

bwzhan : 不知道你當過兵嗎?? 軍校都合法的 XDD 12/13 23:33

bwzhan : 我只能推: 你的教育理念 跟 學校 不太一樣!! 12/13 23:34

lolen : 我可以100%跟你保證,一旦學生去跟家長吵,最後家長 12/13 23:50

lolen : 不爽去提告或是找媒體鬧,保證你輸到脫褲子 12/13 23:51

lolen : 就算有當初家長的簽名同意也是沒用,犯法的事情就是 12/13 23:51

lolen : 犯法,不會因為有家長簽名就可以自動合法化,頂多讓 12/13 23:52

lolen : 你少賠一點而已,而且真的出事你絕對會被學校切割 12/13 23:53

cacud : 不可以體罰 12/14 00:45

danial : 我覺得原 po 好像學生 12/14 09:22

maybetodo : 法律上就算家長親自到現場支持你體罰 12/14 10:08

maybetodo : 也是違法的。 12/14 10:09

rtf120 : http://goo.gl/c0uujJ 值得一看 12/14 10:20

rtf120 : 重點整理:1.體罰未造成傷害沒有賠償問題 2.私校 12/14 10:21

rtf120 : 沒有國賠問題(不是廣義公務員) 12/14 10:22

rtf120 : 所以回應原po,如果全校都如此,你只要小心不要「造 12/14 10:23

rtf120 : 成傷害」,並收集好校方、家長都要求你這樣做的證據 12/14 10:24

rtf120 : 出事時應該就能全身而退。 至於合不合理就不在討論 12/14 10:25

rtf120 : 的範圍中。 12/14 10:25

knnney : 我印象中以前有聽過體罰不要給家長簽同意書 12/14 10:59

knnney : 因為就算家長簽名同意 只要出事反倒成為犯罪的證據 12/14 11:00

maybetodo : 2007年的研究員文章,在2014年上法院時 12/14 11:10

maybetodo : 是否有佐證效力???有勇者敢於嘗試嗎? 12/14 11:11

maybetodo : 另外,學生不因未成年而無檢舉能力 12/14 11:12

maybetodo : 另外出事時學校是力挺還是開教評會開除你?? 12/14 11:15

maybetodo : 也要先弄清楚 12/14 11:15

rtf120 : 教師法第14條提到解聘要件 其中第12款是這樣寫的 12/14 11:19

rtf120 : 體罰或霸凌學生,造成其身心嚴重侵害。 12/14 11:19

rtf120 : 體罰不造成傷害不會解聘,不過原po是私校,老闆叫 12/14 11:20

rtf120 : 你走就走,也無關乎什麼法條了。 12/14 11:20

tuiyop : 樓上rtf大的文章連結是作者希望老師以說理說服學生 12/14 13:23

tuiyop : 而不是未造成傷害就沒事吧 12/14 13:24

izna : 語氣真的滿像學生假裝老師來po的XD 12/14 13:53

izna : 一切照規定來 不要多做 不然很慘 12/14 13:53

mein : 學生家長同意和合不合法是兩件事 12/14 13:59

Cainx : 2.3不能吧 法律就是不行 不要管學校規定 12/15 12:26

Leika : 檢查書包 在必要時 不須經家長同意 12/15 14:12

Leika : 但妳必須要提出徵兆 才能執行(例:下課時滿身煙味) 12/15 14:12

Leika : (或是帶18禁漫畫等 這時就可檢查書包是否有相關物) 12/15 14:13

Leika : 沒事就盡量不要翻學生抽屜書包 有事再動 12/15 14:14

Leika : 至於1. 請搬出學務處的要求向家長說明 不滿的話請他 12/15 14:14

Leika : 自己投訴學務處...學務處會說明(對整體紀律的要求) 12/15 14:15

Leika : 如果學務處都不能堅持 妳也不需要堅持了 12/15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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