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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azman :去年的法是綁十年不得再參加 且是之前被表的人提的 06/01 17:19
→ azman :結果 當他自己去年毀約後 去年底又說司法不公要改 06/01 17:20
→ azman :目前依去年的話還是綁十年+記過 不然你看中辦新公告 06/01 17:21
推 azman :中辦會發文要求貴校處分+十年不得參加介聘..去年做法 06/01 17:27
推 azman :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申請介聘辦法 990202 06/01 17:36
→ azman :第五條 06/01 17:37
推 hyperbole :忍不住要說上二句:我真的很想介聘回家,可惜沒成功 06/01 19:08
→ hyperbole :為什麼有人要反悔影響他人權益?填志願之前就該想好 06/01 19:08
推 Jacky0806 :這有弊端 夫妻雙方都申請對方縣市 結果兩人都成功 06/01 21:16
→ Jacky0806 :有一人勢必要放棄 被記過處分太輕 應該要限制夫妻都 06/01 21:18
→ Jacky0806 :為老師只能一方提出申請介聘 這才合理 要不然一堆夫 06/01 21:19
→ Jacky0806 :妻老師都來搞這一種玩法 一點公平正義都沒有 06/01 21:20
→ sendohandy :感謝,因為他們要提不一樣的記過方式,不知道可不可行 06/01 22:18
推 azman :政府會要求開教評會記過還有年度考績(乙或餅擇一.) 06/02 06:32
→ azman :但是若是校長是敢不鳥教育部的 是可以把教評會這部份 06/02 06:33
→ azman :搓成大概只有申誡或是記過 ..(考乙被搓掉或是丙變乙) 06/02 06:34
→ azman :制於綁十年呢?....法有明定 沒辦法搓掉 06/02 06:35
→ azman :但是應該只是說不能參加介聘 他要自己用考的還是可以 06/02 06:35
→ azman :簡單來說 擋十年不得介聘沒得搓湯圓 06/02 06:37
→ azman :教評會處份部分 看校長是否挺該師 挺的話 06/02 06:37
→ azman :就可以大變小 變更小 06/02 06:37
推 canifly :夫妻一方都為老師只有一邊能介聘也太OVER了吧 06/02 12:44
→ canifly :又不是每對夫妻成功了都會放棄 更何況也有在同一地 06/02 12:45
→ canifly :想一起調走的阿 06/02 12:45
推 hyperbole :亂入一下。請問sendo老師,台科大粉筆夾是在台科大福 06/02 13:18
→ hyperbole :利社買的嗎?我發現我有二隻,是學生送的,已經壞了 06/02 13:19
→ hyperbole :想再買來用(希望我沒有記錯看到粉筆夾的網誌)謝謝。 06/02 13:20
→ hyperbole :台科大粉筆夾就是小銀 XDD 06/02 13:20
→ hyperbole :s大好心回信:粉筆夾在台科大福利社買的,五、六年前 06/06 1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