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攝影師台南公園隨機拍路人索費 法官認推銷商品而不罰

看板 Tainan
作者 jackloutter (Clarkson)
時間 2023-09-20 19: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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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師台南公園隨機拍路人索費 法官認推銷商品而不罰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7452506 2023-09-20 13:49 聯合報/ 記者 邵心杰 /台南即時報導 潘姓男子今年8月18日遭控在台南公園隨機向路人拍照,追趕並強行索取費用20元,台南 警方認他涉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強賣物品行為送辦,台南簡易庭認潘雖有攔路推銷商品, 但並不等同強賣商品,勘驗錄影畫面僅58秒,也無追趕或強迫推銷情事而不罰。 潘坦承,當時幫路人拍攝照片,並索取10至100元費用,且向路人陳稱「我花60萬新台幣 ,包括像是菲律賓跟台灣人,一聽到照片要10、20元,就直接給我跑掉」、「這台相機要 10萬,我有沒有虧待你?沒有虧待你吧?」「你要我跪下去,你才願意掏100塊給我嗎? 」等語。 然而,潘遭質疑上前索討費用,路人拒絕支付。他辯稱,當時是因已先向路人表明自己是 接案全職的攝影師,取得路人同意才拍照,雙方並約定好以10元至100元購買1至5張照片 ,支持其創作,他也使用專業相機打光燈、構圖,但路人在拍攝完畢後,不滿意照片成效 ,不願意支付費用,他感覺拍照技術受到羞辱,才會這麼說。 台南簡易庭勘驗市警五分局提供錄影光碟,潘與路人對話全程僅58秒,且無雙方拍照前磋 商過程,影片中前50秒潘全程站立不動說話,並無以身體壓迫情事,影片中女聲也僅回答 「好,謝謝,不好意思。」,50秒後潘即移動腳步自行離去,並無追趕路人行為。 且綜觀潘所拍攝路人照片,被拍攝者在特定景點、面對鏡頭擺出嘟嘴、微笑等姿勢且表情 並無不悅也無遮擋,整體而言,有一定取景及設計且光線明亮等情,足見潘非未經同意拍 攝,而職業攝影師有償拍攝照片與常情無違,且收費20元並無高於交易行情。 台南簡易庭認為,該交易過程究有無強賣推銷情形,抑或僅雙方溝通過程有所誤會的民事 消費糾紛,令人起疑,實難僅以潘上述言論即率爾認定他有強賣物品行為。 https://tinyurl.com/ejnd4v6f 台南簡易庭認潘姓男子雖有攔路推銷商品,但並不等同強賣商品,勘驗錄影畫面僅58秒, 也無追趕或強迫推銷情事而不罰。圖/讀者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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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p001: 不是拿台相機就可以自稱攝影師的 09/20 19:34

w2776803: 去拍法官啊 09/20 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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