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閃兵」去美國15年 12萬抵兵役

看板 Tainan
作者 jackloutter (Clarkson)
時間 2022-11-20 16:4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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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閃兵」去美國15年 12萬抵兵役 https://news.ltn.com.tw/news/Tainan/breakingnews/4129047 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2/11/19/4129047_1_1.jpg
林姓男子到美國「閃兵」,南院認為他妨害兵役,判四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資料照 ,記者王捷攝) 2022/11/19 23:50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林姓男子在15年前出國,區公所兩次通知他回來做兵役體檢,他 都以要照顧家人為由滯留美國,台南地方法院認定妨害兵役,判四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約12萬元;不過,以兵役法來看,役男除役年齡是36歲,林男已經37歲,符合除役資格, 如果再次回國,不用服役,只需繳納罰金,就可成功「閃兵」。 國際局勢不穩,義務役兵役將從4個月新改回一年,讓許多役男喊崩潰,兵役法第三條規 定,男性只要滿十八歲就符合「役齡男子」,需要服義務役,直到36歲才能除役,不過有 不好的案例,是將孩子送到國外當「閃兵」,等到36歲在回國,林男就是類似的案例。 林男在2007年出國就再也沒有返國,後來區公所在2016年函文給林男的家屬,請家人轉告 他要回國來做兵役體檢,不過當時家屬卻說林男是在國外照顧家人,公所認為這可能妨害 兵役,經民政局函送南檢偵辦,檢方做出不起訴處分,在2018年公所再次催告,要林男回 國體檢、服役,林男仍以相同理由拒絕回國,這次檢方做出起訴,南院也認為林男的確妨 害兵役判處4個月徒刑。 不過今年林男已經37歲,到達服役年齡,如果不回國,也不用面對司法處罰,即使回國, 他未來也不用服役,也不用服刑,由於4個月的刑期處罰,他可以換成罰金約12萬。 --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4.20.10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nan/M.1668933699.A.B7E.html

nptrj: 閃兵沒那麼麻煩 11/20 17:00

Antihsieh: 蠻划算的哈哈 11/20 17:17

cityman9999: 值得 11/20 17:33

WANGSH: 有實力94任性 11/20 17:38

qq204: 很抗中保台呢 11/20 17:57

comeonII: 這價格很划算 11/20 18:45

jamt: 花12萬就不用進去看一堆智障也是挺划算的 11/20 19:37

LeeFrank: 根本賺爛 不用進去跟一群破腦生活 11/20 21:54

MadeTW: 有錢人的作法好好學好好看 11/21 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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