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封街”活動可以依據哪一條規定舉辦

看板 Tainan
作者 skylittle (此位網友正巧無聊中)
時間 2022-10-24 18:3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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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本來廟會多,遶境多,遇到婚喪喜慶封半邊道路也是常見,這幾年也多了很多活動(去 年年底超多封街,甚至有一個週末連封4條路),今年又是選舉年,候選人為了造勢也會舉 辦造勢活動。 但是我想問的是“封街”是依據哪一條規定辦理? 有查了一下,基本上都是跟警察局申請,民宅修繕,吊車作業,宮廟遶境,路跑活動,集會 遊行,婚喪喜慶,...等等。 但是警察局的規定有一條是不得從事“商業盈利”行為。 那問題來了,有很多擺明了就是商業活動,有攤販販賣商品,主辦單位收取攤位費,水電清 潔費,這些算是盈利行為嗎? 封街活動是使用道路,使用屬於全體國民的公共財產,並且嚴重影響行車權利的活動,為什 麼可以拿來當作商業盈利呢? 還是有其他規定可以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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