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娶越南老婆嫌棄非「在室」 反被法官批極

看板 Tainan
作者 ytkuang (就是那個光)
時間 2021-02-03 08:4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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娶越南老婆嫌棄非「在室」 反被法官批極端物化女性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430369 自由時報2021年2月3日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台灣蔡姓男子控訴婚姻仲介黃姓男子媒合的越南女子阿紅並非單 純女孩,而是有男友的「非在室女」,阿紅與他結婚後還偷走家中黃金,由黃男同夥協助買 機票逃回越南,他依債務履行理由提告,向黃男求償95萬多元。但台南地院法官查認,黃男 仲介契約僅在媒合跨國婚姻對象,結婚對象決定權仍在蔡男,判敗訴。 蔡男主張,黃男是非法婚姻仲介,2019年3月間向他收仲介費、帶他到越南與阿紅相親結婚 ,之後,他察覺阿紅在越南當地已有男朋友,根本不是處女、沒有那麼單純,當他與家人發 現此事後,阿紅在臉書社群封鎖他及其父親。 當蔡男提出想解除婚約時,黃男謊稱那臉書帳號不是阿紅使用的,2019年8月阿紅入台灣戶 籍,同年10月中入境台灣、住進蔡家。 蔡男指控,阿紅10月底竟偷走家中所有黃金,由黃男同夥協助買機票逃回越南,他求償95萬 多元,列舉付出仲介費約17萬多元、到越南數趟花費機票食宿,家中損失黃金10萬餘元,還 有給阿紅的生活費等9萬多元,共45萬多元;還有黃男違約,要請求50萬元慰撫金。 黃男解釋,是基於公益幫蔡男介紹對象結婚,沒有詐騙問題;阿紅拿走的是結婚時蔡男送給 女方的金飾,男性金飾已還給蔡男。 對於蔡男控告黃姓仲介違約,法官表示,依雙方仲介契約,黃男需給付的是僅為蔡男媒合跨 國婚姻對象,2019年3月間,蔡男決定與阿紅結婚,對於阿紅是否為適合結婚對象應由蔡男 自己負責,黃男沒有再為蔡男媒合其他結婚對象的義務,否則會違背公序良俗(即媒合重婚 ),黃男沒有違約問題。 此外,阿紅拿走的是結婚時送給女方的金飾,難認對蔡男有損害,蔡男主張送金飾是有真實 婚姻、願意共同生活的「有條件贈與」,阿紅明明有男友還來相親,又謊稱是處女,並非是 真的想結婚。法官認為,這部分蔡男可另對阿紅提告婚姻無效、請求損害賠償,而非對黃姓 仲介告債務不履行求償。 法官並說,阿紅婚後仍有返回越南遷徙的自由與權利,沒有潛逃問題,蔡男沒有理由向黃男 求償相關財物損失與慰撫金。法官還批,蔡男婚姻觀念建立在非常不平等的父權思想,且極 端物化女性,阿紅有可能是結婚後無法與蔡男一起生活才返回越南。此案還可上訴。 --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2.26.59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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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tvs: 恐龍法官 02/03 09:39

miture: 那蔡男是處男嗎? 02/03 09:40

ftvs: 不食人間煙火 02/03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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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m0718: 對那層膜有幻想的上一代台南 02/03 10:31

lovetoo: 提告“債務不履行”而敗訴,是哪裡恐龍!? 02/03 10:35

furuuchitw: 法官算很好,提醒蔡男要找對方法提告 02/03 12:19

PCMAN2005: 以後不是童子身不能娶? XDD 02/03 14:09

hab: 娶她難道不也是貪人家的美貌,既然都有男朋友,嫁你不就是貪你 02/04 12:07

hab: 的錢 02/04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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