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nan/M.1553758145.A.A0B.html
推 lovecard: 難怪大家爭著當議員議長03/28 15:32
推 cliff880528: 這還只是有抓到的... 03/28 15:39
推 skyhal: 才一億 鬼才相信 03/28 15:48
推 QkooQ: 我不信,一億而已 03/28 15:53
噓 mizuhara: 媽的,1998年犯案拖了快20年才定讞,那筆賄款早就被花光 03/28 16:05
→ mizuhara: &多爽了20年... 03/28 16:05
→ a2334436: 好爽 才關個幾年 03/28 16:14
推 lylaz: 真的很爽,在最好的年紀花光光囉 03/28 16:18
推 xKore35: 我14年也沒有一億@@ 03/28 16:23
推 iam0718: 我不信... 03/28 16:44
推 iem2000: 童仲彥12萬判7年半...難怪能貪就貪 03/28 16:59
→ jiern: 童仲彥問題出在不認罪 並且不願繳回犯罪所得才被重判 跟童 03/28 17:13
→ jiern: 仲彥同樣被起訴台北市前議員秦儷舫 承認犯行並繳回犯罪所得 03/28 17:13
→ jiern: 2百多萬獲判緩刑5年 03/28 17:13
→ lsyn: 我得議長獎的獎狀有他的名字,感到羞恥... 03/28 17:56
噓 fatstan: 這個人也沒有認罪阿 03/28 18:06
噓 lovecard: 這個人也沒認罪,還愈判愈少 03/28 18:09
→ jiern: 童仲彥跟黃郁文二個都沒認罪 一個判14年 另一個判7年 所以 03/28 18:13
→ jiern: 童仲彥判太輕?? 03/28 18:13
推 kami0928: 溫柔洽查某讓我們一起看下去 03/28 18:17
→ jiern: 貪污罪從來不是依貪污金額多少來做判刑 這點不公平有失公 03/28 18:20
→ jiern: 允 但藍綠皆完全執政過 從來沒人想修法 03/28 18:20
→ jiern: 除非只貪五萬元以下 03/28 18:21
噓 fatstan: 一個議員12萬判7年 一個議長1000萬14年 03/28 18:37
→ fatstan: 不過黃郁文早就不知道跑去哪裡了 03/28 18:53
推 tfhkrt: 以前公民課的時候 公民老師還說他唯一支持黃郁文 03/28 19:25
噓 fatstan: 更正 少打一個0 03/29 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