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被慣老闆坑工時,提出後就被離職了

看板 Tainan
作者 annie0412 (Annie)
時間 2016-11-19 23:28:54
留言 89則留言 (68推 0噓 21→)

【後續處理更新】 (手機排版,敬請見諒。) 大家好,我是原po。 首先,謝謝大家對小妹發生的事件,完全超乎意料之外的關心。 過程中收到許多鄉民和朋友的建議與關心,由衷謝謝大家! 以下,也向大家告知目前事件的後續處理情形。 1. 已致電向台南勞工局,具名投訴詳細相關經過。 同時,勞工局亦在看到po文後,主動至事發店家進行檢查,並查獲違法事宜,更與老闆聯 絡。 後續本人會再與勞工局聯繫,確認投訴後相關結案事宜。 勞工局處理說明: https://www.ptt.cc/bbs/Tainan/M.1479305492.A.EE8.html 2. po文發出後,便接到O寧店老闆及品牌督導之關切聯繫。 相關對話亦有留存證據,若仍有後續糾紛,將提供相關單位做為調查證據。 老闆親戚代po聲明: https://www.ptt.cc/bbs/Tainan/M.1479232234.A.9B0.html 老闆亦承諾,將給付資遣費,以及截至11/10工作的薪資。(致O店因打卡單遺失漏算的薪 資,已在po文前就給付) 3. 截至目前,除本人ptt與facebook帳號之po文,「未」主動聯繫、投書任何媒體。 若有引用本人之文章及相關資料,請務必註明出處。 另,因媒體多稱「工讀生自製影片」投訴,故在此澄清:文章中影片並非本人製作,乃是 本人委託友人製作,經我確認無誤,才由其帳號公布。 因在網路上發現有人直接下載,上傳在其私人平台,卻未標明出處,故在此提醒,請務必 尊重原作智慧財產權。 4. 今日會選擇訴諸上網,公布事件經過,乃是因事件發生初期,試圖與老闆溝通,但未 得到正面的回覆與處理,才擇此下下策,將事件公布。 出發點並非想要傷害此品牌、本店組長或其他分店,更非想藉此得到不屬於自己的任何東 西,而是希望能請老闆正視此問題。 最大的希望,無非是希望其能「承認錯誤、遵守法律、尊重員工、同理各自的立場」。 更希望其能善待目前的員工,以及曾是員工的員工們。 5. 最後,再次由衷謝謝大家的關心,小妹感激不盡!然後,小妹要去找工作了XD -- 11/20 20:27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5.82.24.15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nan/M.1479569336.A.A13.html

a21424359: 推!祝原Po找工作順利 11/19 23:32

kuohungting: 推推!看完原po的文章真的覺得你值得更好的老闆,加 11/19 23:36

kuohungting: 油 11/19 23:36

mashmabo: 推 11/19 23:36

molelovemusi: 加油 學妹! 11/19 23:37

finzaghi: 11/19 23:37

Go2: 11/19 23:39

goodser456: 跟前幾天3天20萬哥差好多好多好多 11/19 23:45

wiggle1114: 推推!加油~ 11/19 23:46

ding0725: 推 11/19 23:49

OGCisbad: 推 11/19 23:59

starcow: 加油,罰死貫老闆 11/20 00:00

carolwu: 推一個原po邏輯清楚 11/20 00:03

gs00001: 還不是老闆怕名聲臭掉趕快出來道歉 11/20 00:04

uisiang: 推一個 辛苦了 11/20 00:06

shalunaku: 辛苦了 11/20 00:09

singyia: 加油! 11/20 00:09

remix1117: 推!加油! 11/20 00:12

yago: 加油,這是你應得的! 11/20 00:15

tail0414: 推,妳值得更好的工作 11/20 00:18

bobom: 小妹 身份不能曝光啊 不然工作可能會不好找… 慣老闆太多 11/20 00:22

yago: 我第一份工作的主管告訴我一個概念,底下的員工就是內部顧客 11/20 00:22

yago: 一個主管連內部顧客都顧不好,他怎麼會幫你招攬外部顧客?? 11/20 00:23

yago: 你把內部顧客顧好,他不但自己消費,還會幫你帶來客源! 11/20 00:23

yago: 可惜台灣傳統老闆都只把員工當傭人.... 11/20 00:24

fusbibi: 也想到樓上講的… 11/20 00:26

fusbibi: 樓樓上 11/20 00:26

eellnn: 推~辛苦了! 11/20 00:28

joijoe: 原PO辛苦了 11/20 00:28

lupins: 祝福原PO 11/20 00:32

annie0412: 謝謝b大提醒!在選擇將事件公布上網時,我早已想過這 11/20 00:39

annie0412: 個問題。但我想,會因為我對抗慣老闆就不敢用我的老闆 11/20 00:39

annie0412: ,那還是不合作也罷~希望大家都可以在更友善的環境裡 11/20 00:40

annie0412: 工作 : ) 11/20 00:40

csiebbk: 祝妳早日找到好工作。 11/20 00:42

godchanny16: 推 11/20 00:45

yago: 能夠八小時不用餐的員工超強的耶!(雖然不人道囧) 11/20 00:46

noguchizhou: 推 11/20 00:50

ifee: 當初說妳愛計較,這應該是他的真心話。這種老闆開的店, 拒 吃 11/20 00:54

fireguard119: 內外部顧客的理論第一次聽到,蠻不錯的 11/20 00:59

chong17: 推 11/20 01:06

Or3: 為自己權益著想就變成愛計較的員工 這種老闆也.... 11/20 01:12

r8468000: 同學給推!茄萣吳彥祖來此簽到,辛苦了! 11/20 01:19

wouldyou: 哀...我家附近 時薪50的早餐店 不知道怎說 11/20 01:23

liniwater: 推原Po 可以請妳去怒刷一輪台南慣老闆嗎 11/20 01:50

ctes940008: 推 11/20 02:13

hyde7621: 比較想知道東寧店這幾天生意如何 有人這幾天路過嗎? 11/20 02:13

skakiu: 帥氣! 11/20 02:42

zanwu: 推!! 11/20 03:40

regeirk: 推 11/20 06:13

greedystar1: 祝你順利找到工作 11/20 06:35

book2381: 帥啦 11/20 07:05

chanceiam: 爭取正確的事推 11/20 07:08

papta: 請勞工局聘僱你啦 11/20 07:36

dyutruman: 推 11/20 07:38

handlesome: 推 11/20 08:13

conceal: 推 11/20 08:32

TGHSUben: 同學推,有你這種員工,老闆才不會亂來。 11/20 09:29

neihu00: 時薪五十的早餐店不是已違法? 11/20 09:54

KangSuat: 推推 11/20 09:55

asuna147: 推 祝原po順利 11/20 10:22

soulstar01: 推 11/20 10:30

rurara: 昨晚經過看到很多人,我個人是會抵制,但不是大家都知道這 11/20 11:08

rurara: 件事 11/20 11:08

ga2006077755: 推正妹學姐 11/20 11:10

onerepublic1: 推 11/20 12:01

jang99: 推 11/20 12:24

umano: QQ 11/20 12:56

AQED: 推 11/20 13:02

ac06162: 好險,我還有吃到你包的12吋潛艇堡,開心… 11/20 14:12

Treant: 大推 祝你一切順利 小弟很愛吃致x店 每週至少吃2次 現在 11/20 17:25

Treant: 我也決定不去吃了 11/20 17:25

Treant: 大家工作無非就是為了合理薪資 都是出來生活的 連合法合理 11/20 17:27

Treant: 薪資都給不起的老闆 還是倒一倒回頭去當勞工吧 台灣勞動 11/20 17:27

Treant: 環境需要改善 不能姑息養奸 11/20 17:27

mra2284: 退 11/20 17:35

nforcex: 推 11/20 19:00

yangyuyuyu: T大 原PO與致穩店員工都有說明兩家老闆不一樣 還是 11/20 21:50

yangyuyuyu: 可以去致穩店唷 11/20 21:50

lupins: T大不要誤會致X店啊... 11/20 23:04

dian9: ! 11/20 23:42

swallow510: 辛苦了 打個工還要遇到這種鳥事真的衰爆 服務業的員 11/21 01:52

swallow510: 工通常都不知道自己權益在哪裡 都傻傻的給老闆凹被 11/21 01:52

swallow510: 老闆騙 像妳邏輯這麼清楚又勇敢站出來捍衛勞工權益 11/21 01:52

swallow510: 的女孩真的很棒 11/21 01:52

mirrorhide: 推! 11/21 18:09

a50676: 推 11/21 19:05

st49002: 認同前版主yago的發言,也恭喜挺身而出的小妹能夠取回自 11/22 08:52

st49002: 己應有權益。 11/22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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