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打傷男大生 瑪莎小開二審仍判9年

看板 TaichungBun
作者 minstrel99 (SHINE)
時間 2023-09-28 12:00:15
留言 40則留言 (16推 4噓 20→)

打傷男大生 瑪莎小開二審仍判9年 2023-09-28 02:20 聯合報/ 記者陳宏睿/台中報導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7470180 食品業小開張敦量前年駕駛瑪莎拉蒂轎車與宋姓男大生車禍,張涉夥同李韋霖、陳勁豪毆 打宋致重傷;台中高分院昨認定張涉犯殺人未遂罪,判刑九年,與一審刑度相同,李、陳 則涉犯傷害罪,而非原審認定重傷害,刑度從四年八月改為三年。 宋母昨得知判決結果表示「無法接受」,她說張等三人二審期間仍否認犯行,沒有彌補誠 意,也未達成和解,審理期間還在庭上提供兒子前往健身房、遊樂園、接受媒體採訪影片 ,將她與兒子置於被跟拍恐懼中,居然還獲得輕判,對司法正義無法彰顯,「失望、心寒 」。 二審認為,宋姓男大生案發時兩次倒地,李、陳對宋生傷害為第二次倒地之前,根據檢方 起訴資料,無法證明宋生重傷害傷勢是在第二次倒地前造成,撤銷原判決,改認定涉犯傷 害罪,各判刑二年六月,另二人對宋生車內四名友人犯強制罪各判八月,應執行為三年。 張敦量部分,合議庭維持涉犯殺人未遂與強制罪認定,屬一行為觸犯數罪名,屬於想像競 合犯,非一審認定數罪、分論併罰方式,也撤銷原判決,分別判八年六月、十月徒刑,應 執行九年,與一審刑度相同。 宋姓男大生前年開車經台中市西屯區,切換車道與張敦量駕駛瑪莎拉蒂發生車禍,張與同 車李、陳涉毆打宋致住進加護病房;一審認定張犯殺人未遂等罪判刑九年,李、陳涉犯傷 害致重傷等罪各判四月八月徒刑。全案上訴二審期間,張父曾以七百萬元希望調解,但破 局。 --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2.230.19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chungBun/M.1695873617.A.A61.html

doubleyellow: 還沒定讞,還可以上訴三審! 09/28 12:13

TRFgee : 跟一審刑度相同誰要給三審? 09/28 12:15

louis5265 : 台灣的司法,呵呵 09/28 12:15

ch1rmon : 慶記之都果然名不虛傳 09/28 12:16

Tencc : 有上訴後越判越重的案例嗎 09/28 12:17

ch1rmon : 球棒慶記隨身攜帶,打人、防衛必備神器 09/28 12:17

k70113 : 雞市日常啦!愛投狗黑雞怪我囉? 09/28 12:19

windom : 為什麼它們這些人渣都不會打到那些狗官的家人啊 09/28 12:22

GGrunrundela: 鬼切ㄏㄏ 兩造都是____ 09/28 12:31

y303y191 : 三審豬腳麵線 09/28 12:36

marurun : 鬼切沒被打殘可惜。打人的沒被關終身可惜 09/28 12:39

goodfood : 可教化 09/28 12:46

abc0312 : 公車撞死人賠多少?這件沒死也沒殘,卻判9年 09/28 12:47

hawdaiya : 有建商媽媽罩,不怕不怕 09/28 12:48

dawnnn317 : 法律已死 09/28 13:09

HuaLan : 通常只會越判越輕,變重的案例不是沒有,但很少 09/28 13:11

somia012 : 不是打傷 是打殘 大腦受的傷害大概一輩子都不會好 09/28 13:14

somia012 : 陪七千萬都算少 對方還好意思七百萬要分期 09/28 13:14

Tencc : 黑啊,所謂的上訴感覺就只是減輕刑期用而已 09/28 13:17

zark07222 : 惡少一定心想早知道打死鬼切仔,一點點錢賠一賠還 09/28 13:19

zark07222 : 好解決,現在這樣反而比較棘手 09/28 13:19

fenix220 : https://i.imgur.com/me0XF1G.jpg 09/28 13:24

yiyin330 : 八卦是同車同學家裡就是大官...所以其實是真的惹錯 09/28 13:35

yiyin330 : 人了 09/28 13:35

delta0521 : 大概是影片全程清楚,兩個共犯下手明顯遠低於主犯吧 09/28 13:47

lastroom : 鬼切仔康復了應該會繼續開車吧 09/28 14:00

Tencc : 真假? 那還只判這樣喔?共犯超輕 09/28 14:17

coolan : 兩邊都差不多 09/28 14:39

HuaLan : 20樓說的也沒錯,至少在台灣真的是弄傷不如弄死 09/28 14:43

HuaLan : 大部分的致死案賠償通常頂多就幾百萬,不小心只弄個 09/28 14:45

HuaLan : 半殘變成要照顧他下半輩子要賠的錢還更多 09/28 14:45

sayauser : 公車撞死兩個人的輕多了,真的生不如死 09/28 14:45

MK47 : 越改越輕 在上訴三審看看 09/28 15:06

a910n242 : 菜政府的司法改革真成功 09/28 16:40

somia012 : 20樓說的是大貨車碾死那種才會弄傷不如弄死 09/28 17:16

somia012 : 瑪莎仔律師不夠強 無法讓檢法從殺人改成過失殺人 09/28 17:18

somia012 : 如果瑪莎仔當初真的把人打死 變成殺人罪並不會更輕 09/28 17:18

somia012 : 我知道是過失致死啦但講過失殺人比較多人理解 09/28 17:19

jerrylin : 他爸那麼鐵齒就進去關一關 09/28 17:24

windyroad : 有野雞雜誌說台中治安最好 09/28 17:35

您可能感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