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 版主產生方式與版規修改權限

看板 TaichungBun
作者 shauhong (shauhong)
時間 2015-04-28 21:18:53
留言 25則留言 (4推 0噓 21→)

1 有關版主產生方式: 舊版規規定版主產生方式有兩種1.被選舉 2.被現任版主指定. 版主卸任方式則是1.主動請辭 2.被罷免. 建議廢除第二項版主產生方式, 理由一: 這裡有一個系統性的缺陷 例如某任版主可以指定自己的分身為版主,萬一原帳號被罷免, 還可以用分身帳號繼續當版主,如此一來就變成萬年版主... 理由二: 以法理上來說,由現任版主指定的版主沒有任何民意基礎, 應該視為現任版主的副手,當現任版主卸任時,副手自動解任,而不是繼位 建議修改此版規,由下任版主開始實施 2 關於版規的修改方式 舊版版規賦予版主修改版規的權限,只要公告三天後就自動生效, 因此我們看到過去半年來版規修改達十次以上, 前任版主一意孤行肆意修改版規 建議版規修改必須舉行投票,多數通過則實行新版規,否則實行舊版規 --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18.6.5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chungBun/M.1430227136.A.7CE.html

nba9999: 1講的沒錯 2有待商榷 04/28 21:24

DRIariel: 印象中指定板主是ptt既有規定[email protected]@a 04/28 21:25

wores: (15) 申請板主權: 04/28 21:31

wores: 板主有權申請增加板主協助管理看板之權力,申請之新任板主 04/28 21:31

wores: 必須經過該板所 04/28 21:31

wores: 有板主同意,依照規定向上層組務申請新增板主權,板主以三 04/28 21:31

wores: 人為限,第四人 04/28 21:31

wores: 須通過板務站長通過。 04/28 21:31

wores: 第一點去pttlawser建議才有用,在這喊改站規?台中版沒這麼 04/28 21:33

wores: 偉大 04/28 21:33

wores: 第二點也是站規給版主的權力,你…要不要去別的地方建議? 04/28 21:37

wores: 還是台中版要特別一套規範?真偉大www 04/28 21:37

iwcuforever: 會累死,最後估計也沒啥人會投... 04/28 21:43

haidai: 第一點只能讓時任的版主自行遵守了 04/28 22:08

redmj110: 已回文討論 04/28 22:15

Adven: 棒球板沒有指定板主這回事 還是群組比較特別? 04/28 22:30

sean7073: 樓上 站規有 我記得以前台中板熱門時期也有 04/28 22:31

sean7073: 只是剛好這次前板主很厲害的用上了 04/28 22:31

redmj110: Adven這是站規(我文章有說)跟什麼組無關.... 04/28 22:32

Adven: 熱門板面這樣作不就省事多了嗎XD 04/28 22:40

goodman: 不可能廢除 那是PTT站方給予的權限 04/28 22:41

vividcat46: 啥時候要選新版主? 04/28 22:53

redmj110: 沒有要選阿~去組務板申請新增板主,用[指定]的唷^^ 04/28 22:56

shauhong: 我對現任版主沒有意見,他在任沒幾天,未來真做不好還是可 04/28 23:18

shauhong: 以罷免,但我希望"世襲"制度可以修正 04/28 23:18

您可能感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