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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內政部長慣例 劉世芳挖洞給自己跳
陳鴻偉/台北報導
2024年6月1日 週六 上午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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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北市警察局長人選未如台北市長蔣萬安之意,內政部長劉世芳(見圖)5月31日在立
法院表示,溝通就是這樣子,不是百分之百大家都會滿意,就是互相尊重。(姚志平攝)
台北市警局局長人選爆出中央、地方不同調爭議,內政部長劉世芳親上火線跟台北市長蔣
萬安「喬人事」,已成為內政部長首例。
有警界人士認為,劉跳過警政署自己來,但又不理解現行「只給1人」的規則,貿然提供2
人選給蔣挑,無疑「挖洞給自己跳」,也引發「不了解還要硬來」的質疑。
劉世芳昨在立院受訪時表示,溝通就是這樣子,不是百分之百大家都會滿意,就是互相尊
重。
警界人士指出,過去從未有內政部長直接跟縣市長喬警察局長人選前例。
從早年非常關心警界的余政憲,到馬政府時期的江宜樺、李鴻源,甚至近期深諳警界的徐
國勇,或許有人暗下指導棋,但都是交給警政署長執行告知。
內政部下轄警政署,徐國勇也曾說警察人事權「本來就是我的」,劉世芳的做法雖無法理
問題,但已打破歷任內政部長的慣例。只是,首次出擊就鬧爭議,給外界「不了解還硬來
」的觀感。
警界人士更指出,現行制度運作早已沒有「挑名單」,此辦法可追溯到1997年陳水扁擔任
台北市長時期,當時扁不滿警政署未溝通就派局長,後來才出現警政署選出適合的3人,
交給縣市長挑選以示尊重的做法。
但此舉馬上出現大問題,就是讓誰先挑。若先給北市,台中、高雄等都有意見,也發生過
3個人選市長都不喜歡的狀況,徒耗時間和心力。
早在王卓鈞任警政署長時,就已改成單一人選,當時王經常奔走各縣市,和首長懇談溝通
決定人選,如果仍不滿意,署才會再推下一人。
但就算縣市長不喜歡,也只能無奈接受,像警政署當年單一提報陳嘉昌,傳出柯文哲很有
意見,也只能讓他上任。
劉世芳這次親喬人事,有警界人士認為,她可能鑑於前部長徐國勇和署長的鬥爭,想要宣
示主權,才會跳過警政署,但又不了解現行只報1人的人事通例,貿然報出2人,等於搬石
頭砸腳,這才引發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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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tsoumoo1988: 方找記者給對方洗臉囉 06/01 17:27
→ tony870414: 就一個官位也能吵成這樣 06/01 17:31
噓 Sugimoto5566: 一樣都是警察怎麼不處理一下大輪番空番的問題 06/01 17:46
推 fixjo: 警戒人士不用具名喔 這麼愛講 怎麼不直接上火線說清楚 06/01 17:58
推 shxiao046: 方的關係很好喔 06/01 20:15
→ UWC: 方神果然恰如其名,新聞出來好像就都只有講他好的 06/02 09:46
推 mengshiue: 警界人士就是方本人吧 到底多愛這個官位 06/03 1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