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被警察驅趕的合法性?

看板 SuperBike
作者 salosi (黑、灰、白)
時間 2012-01-16 08:38:44
留言 53則留言 (28推 0噓 25→)

趁好不容易休選舉假的空檔來追焦服務一下車友(中部) 拍不到二十分鐘就來一台警車,兩位警察一下車就叫我把相機收起來 如果屢勸不聽就要以刑法185條第一項妨害公共往來安全罪送辦 並將我的相機及相關設備當場查扣起來.. 老實說也不是第一次被趕了,只是這次連法條都搬出來..-.- 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第一項之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須行為人有故意為損壞或壅陸路、水 路、橋樑,或其他公眾往來之設備,或以他法致生往來之危險者,始可成立,若行為人僅 在路旁堆置雜物,尚未「致生往來危險」,即不成立該罪。又該罪係為保護公眾(即不特 定之多數人)往來交通之安全而設,所指之陸路係指「供公眾往來之陸路」而言,本條以 損壞或壅塞公眾往來之設備或以他法致生往來之危險者為要件,而所謂供公眾往來之設備 ,凡供不特定之多數人往來需要之設備,一律包括在內。我國刑事訴訟制度,係採真實發 見主義,審理事實之法院,對凡與待證事實有重要關係之事項,不論對被告有利或不利之 證據,均應依職權為必要之調查,當事人聲請調查之證據,就案情有其調查之必要者,亦 應加以調查,否則即難謂非應於審判期日調查之證據未加調查之違法。 比較有疑問的是,我把重車停在白線內,所站的攝點也不在馬路上(不在柏油路上) 只是在道路旁邊坐著手持相機跟早餐..如果路上的車輛或行車發生事故我要負責?? 最後只好被迫離開........ 其中自稱某分局長的警察最後也沒有開勸導單給我(說下次再遇到我就直接帶回警局) 想請問這樣是否真的具有強制力及合法性?朋友說如果真的被帶回去告警察妨礙自由-.- 結論是..... 追焦時候跟騎車時候都一樣不要一個人...被兩個警察圍起來的感覺沒有很好-.- -- ◆ From: 210.209.13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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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al :轉到PTT生活法律板?! 01/16 09:33

louis90795 :好詭異 第一次聽到站在馬路邊拍照是違法的 01/16 09:45

Xsara :在哪邊啊?我只知道苗栗台3還滿常這樣被趕的 01/16 09:57

Dovelpc :路邊拍照違法? 是台灣嘛?太離譜了 01/16 10:12

susanoo :扣押你的財產已經構成刑事訴訟法的強制處分,原則上 01/16 10:26

susanoo :必須要有法院核發的搜索票才能為之 01/16 10:26

susanoo :警察這種作為是違法的,上法院告他們吧! 01/16 10:27

sarltis :如果你是現行犯的話,他的確是有部分無令狀搜索的權 01/16 10:31

sarltis :限。不過這要說是現行犯,也太凹了!下次"請"他們開 01/16 10:32

susanoo :無令狀的附帶搜索是在逮捕的時候附帶為之的,既然這 01/16 10:34

sarltis :勸導單好了!都不知道怎麼凹才凹的過! 01/16 10:34

susanoo :樣的話是不是警察應該現場直接把原po上手銬帶到警局? 01/16 10:34

Kulawa :路邊拍照拍到被上手銬也太... 01/16 10:35

sarltis :附帶搜索是為了維護執行逮捕員警的安危而搜索被逮捕 01/16 10:36

sarltis :人隨身攜帶的物品中有否具危險性的武器等,我不知道 01/16 10:36

sarltis :要怎麼凹攝影機需要被搜索扣押 01/16 10:37

sarltis :還是他們認為使用攝影機拍追焦照會影響交通安全,是 01/16 10:37

sarltis :犯罪所使用之工具,而得予扣押,但是還是很凹阿 01/16 10:38

susanoo :原po你的攝影器材有沒有還給你? 01/16 10:44

susanoo :to s大:可能苗栗警方認為砲管真的是砲管吧..(攤手) 01/16 10:46

salosi :沒有扣啦..是如果我沒有當時離開現場的話就有可能 01/16 10:50

salosi :另外我要說明的是他們口氣並沒有不好,也算好聲好氣 01/16 10:51

salosi :我瞭解他們的無奈,只是被驅趕的感覺真的很差 01/16 10:52

salosi :還有我還想再拍阿..下次會不會真的被扣是我所擔心的 01/16 10:52

sarltis :理論上是不會被扣啦,除非硬凹! 01/16 11:05

MikaMax :純粹警察欺負人民未諳法律習性吧?以達到驅趕目的 01/16 11:09

juliushan :聽他們鬼扯,警察自己在路邊測速也違反 185-1? 01/16 11:29

juliushan :通常 185-1 是用來抓『飆車族』,還沒聽過抓拍照 01/16 11:30

chuan710613 :跨年一堆山上路邊停車看日出的怎解釋= =" 鬼島!! 01/16 11:32

Sunal :確認其適法性 真氣不過下次遇到直接打給蘋果如何 01/16 12:35

longines0502:鬼島士大人 XXX 01/16 13:00

sarltis :直接打給苗栗地檢署會不會比較快~XD 01/16 13:00

Moci :板主該不會在大河底那邊拍照吧 01/16 16:48

a17004 :太好了~以後警察就別在路邊偷拍違規~ 01/16 16:58

brianbbs :警察可以用"執行公務"來解套 01/16 17:18

imc :坦白說, 如果人家沒有同意拍別人應該算違法吧~~ 01/16 19:45

imc :只是現在好像還沒有很嚴格的規範~~ 01/16 19:46

TheAvenGer :警察不意外啊 很多都是____ 01/16 20:14

chiangmh :0800督察室 01/16 20:34

TonyAsa :什麼鬼...拍照也犯法了 01/16 20:35

TonyAsa :有沒有法條寫得落落長,卻根本不知道在講什麼的八卦 01/16 20:36

sarltis :法律本身是無辜的,有問題的是立法跟用法的人! 01/16 22:28

lovegogi :台三線苗栗路段嗎[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01/16 23:20

u21054 :你沒影響他執行就沒半判定妳妨礙公務 扣你也不能扣多 01/16 23:25

u21054 :久 太機車的話 可以請蘋果來一下 感覺還蠻怪的 01/16 23:26

lpgaga5566 :警察XDDDD不過法條看不懂怪法條也XDDD 01/16 23:32

susanoo :有沒有苗栗警方喜歡以刑逼(人)民的八卦 01/16 23:38

LT134P :那我拍照檢舉違規不就我自己也違規 這... 01/17 01:33

salosi :是苗栗沒錯 01/17 09:25

YJM1106 :你唬爛他說 我是律師 你剛剛說什麼 沒聽清楚 01/17 12:32

bp89757 : 流氓 01/17 13:51

CheK :路邊拍照違法??那不是都條北北專利嗎 01/17 19:34

kenmore :下次再去拍順便帶個針孔,po出來馬上變大新聞 01/22 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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