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3年前大同無效之訴 最高法院發回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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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A40433 (Masa)
時間 2020-09-23 11:0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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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提醒---------------------------------- 1.原文連結: https://ec.ltn.com.tw/article/paper/1401310 2.原文內容: 3年前大同股東會無效之訴 最高法院發回高院重審 〔記者陳炳宏/台北報導〕2020/09/22 05:30 大同(2371)於2017年2月公告將召開股東常會改選董事後, 當時的市場派龍頭欣同公司因持有大同1.7%股份,而有獨立提 名權,當時欣同提名楊永明、林宏信為董事候選人,大同公司 以候選人未檢附必要文件為由,排除其資格,欣同公司對此不 服,向台北地院提出確認股東會決議無效之訴,該案經高等法 院判決認為大同公司要求檢附之文件於法無據,但最高法院上 週三(16日)通知大同,原判決廢棄,發回台灣高等法院重審 。 https://i.imgur.com/gsykGGz.jpg
3年前欣同董座林宏信,遭大同公司以董事候選人未檢附必要 文件為由,排除其資格(資料照) 大同公司表示,當時高院判決市場派勝訴,大同公司也立即上 訴最高法院,經過約8個月審理,最高法院通知大同,原判決 廢棄,發回台灣高等法院重審,通知書昨日才收到,至於後續 處理,將等收到判決書後再詳議。 高院之前判決市場派勝訴 大同公司表示,目前只收到判決通知書,也不曉得判決內容為 何,該案是針對欣同公司對2017年股東會提起的無效訴訟,高 等法院曾判大同公司要求檢附文件於法無據,目前看來最高法 院與高等法院有不同見解,所以要求重新審理,大同對於最高 法院判決表示感謝,也會依法維護權益。 3.心得/評論: 大同在9/21馬上發出以下聲明: 本公司感謝最高法院法官明察秋毫, 確認大同公司106年股東會及董事改選程序合法有效。 106年股東會選出董事合法運作,迄至109年董事會改選。 程序一切合法合規。 然後馬上又發聲明要求 對欣同、新大同召開股東臨時會 提出定暫時狀態處分聲請狀。 看來大同要求法院申請臨時判決這招還真有效 一拖可以拖上五六年跑不掉 拖到孫子都出來繼承就更好了 --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112.136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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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991238136 : 好扯 09/23 11:08

ted01234567 : 判決出來。資產都配光光了。剩空殼。嘻嘻 09/23 11:10

zhenglack : 合法掏空,查無不法。 09/23 11:18

whitefather : 3年之間可以做多少事情,法院何時才能視案子提升效 09/23 11:26

whitefather : 率啊啊啊 09/23 11:26

ray751203 : 股東真可憐 09/23 11:28

chanollili : 笑死了難怪想故技重施 09/23 11:48

SweetLee : 台灣法院笑死人 09/23 11:52

s860134 : 政商關係良好的重要性: e.g. 收錢不起訴 法院豬腳麵 09/23 12:05

s860134 : 感謝台灣司法 從警察、檢察官到法官 一連串的笑話 09/23 12:06

BBFish55 : 法官被看不起不是沒原因的 09/23 12:09

qunmie : 法官真的很多恐龍,很多都是還在舊法沒在更新的 09/23 12:29

xbearboy : 駁回更審大同就發新聞稿聲稱自己合法了 09/23 12:52

xbearboy : 三審採書面審主要是看引用辦決法條之類有沒錯誤 09/23 12:53

xbearboy : 這樣也能當作翻盤也是很阿Q 09/23 12:53

yoshilin : 問題是新的董監都改選了,舊的已經沒有意義 09/23 13:00

AUwalker : 廢物 三年了還沒決定結果 09/23 13:09

clairehao : 法院效率真是差 都三年了 難怪想故技重施 09/23 13:30

smallcar801 : 收錢辦事比較難,收錢合法拖延比較容易 09/23 14:38

ggttoo : 台灣司法呵呵~~廢到笑 09/23 23:20

smallkop : 等結案是要幾年? 09/24 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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