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請避開此間外商公司&此人

看板 Soft_Job
作者 lyuping (湘蘭)
時間 2018-08-16 23:44:36
留言 53則留言 (27推 1噓 25→)

前略,更新進展 我在該公司掛的職稱是「資深工程師」而已,並非管理職 該公司告了我刑事背信罪,我已經收到警局通知 數條細則是告我竄改電磁紀錄、竊取公司機密blahblah等等的罪名 說我讓他們專案無法產出並且損失重大 (該產品初始開發而已根本沒上線發布過) 該公司自稱我被解雇時把資料都刪除 並自稱我有授權給他們使用我私人的google帳號,要求我把我私人的帳號給出來 而且裡面的員工都幫該公司作偽證 聲稱他們親眼目睹我使用公司電腦刪除資料 (ps: 公司後期因為新進員工沒有添購新電腦, 也並無配備給我電腦,我是用自己的筆電,不清楚他們何來的目睹?) 並舉證了「檔案右鍵內容的截圖」以證明我「刪除」檔案(WTF...) 範例如下圖,我提出被永久刪除了如何能截圖? (警局筆錄) 對方反而改口說是「修改時間」是我離職當天,所以不是刪檔案而是竄改 (偵查庭) https://pic.pimg.tw/isvincent/1364614676-3029870093.png
並且以我在家遠端工作連進公司的紀錄(當時有取得主管同意) 聲稱我「刻意」連線進公司主機刪除資料 (試問不過防火牆連,是要怎麼遠端工作?) 該公司還聲稱會繼續告我其他民事,要我走著瞧 海外母公司STGW solution(也是新加坡石盈)的負責人利○莳(新加坡人) 該公司是個小集團,底下有約十間公司分布在海外 主要是在馬來西亞以及新加坡,其他在香港、歐洲也有一些控股公司 該海外負責人說他們海外也有聘請律師所以不怕我反提告 後來要求我與台灣代理負責人蔡先生「道歉」就沒事 並且「要求」我不要告公司,聲稱我的薪水已經是「管理階級」 且新加坡以及馬來西亞超時工作是無加班費的 所以本來就沒加班費這回事 (但這裡是台灣) 該公司也聲稱並無積欠我加班費 本人在職期間只有請病假,並也有檢附就醫收據 也並無申請加班補修(該公司無我的申請證明) 但他們的台灣行政人員未經許可 造假並私自挪調我的假,聲稱我已經用掉了加班 請務必小心被該人與該集團聘用 母公司是要打算把軟體研發team搬來台灣 前頭有個工程師也是離職時被威脅說要找兄弟打他 本人誤以為「小妹」的身分在業界很安全,殊不知... -- 好啦,小妹英文差請不要鞭太大力阿 我是真的有開始考慮以後上班都要自備錄音設備 並且要從上班錄到下班...不然出事都措手不及 的確上了偵查庭是這樣沒錯 都是證人們說的,蔡先生只是身為主管徹查發現此事 但是證人們對法律並不熟悉,不知道為什麼要出來作偽證 偵查庭上被告(我本人)非常弱勢 並無資訊相關背景的人士介入調查 無論警局或是庭上都是老人家.........更別說電腦基本常識,語言不通。 >"< 我有改了, 謝謝 我有在庭上質疑對方是假造證據 要求扣押對方主機查資料,直接問他也不回答我... 其實我在PTT發文 有版友入職前有查到我這篇文章 但他還是報到在該公司工作就算了,還有去跟公司講 變成我在網路上散播不實謠言 對方想加告我這條 好心一身腥 Q_Q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0.77.18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oft_Job/M.1534434279.A.0C1.html

x246libra: 檔案右鍵內容的截圖 這能證明什麼 我不懂 ... 08/16 23:47

lyuping: 我也不是很懂...可能我智商太低 08/16 23:47

susaku: 先推 期待大大未來繼續更新後續 08/16 23:49

lyuping: 更新後續就一直被告吧,該人聲稱要告死我(可惜沒錄音到) 08/16 23:50

lyuping: 聲稱等著要收我的訃聞 08/16 23:51

alihue: 很有勇氣。加油,祝你順利 08/16 23:51

chter: 高調 08/16 23:52

truett: brabra哈哈 08/17 00:12

NoNuclear: 閱 08/17 00:22

zuso: 能不能不要每次都沒錄到音 08/17 00:25

new122851: 公司名稱 地址 電話 負責人? 08/17 00:34

atpx: 告人哪有這麼容易, 無法舉證等同告失敗 08/17 00:42

freedls: 加油!! 惡劣資方 08/17 00:46

dsilver: 幫高調 08/17 00:56

chocopie: 30KB,未看先猜空檔案XD 08/17 01:50

alog: 就憑這樣的舉證還想加告民事 =.= 這年頭都當民事很好打就是 08/17 02:15

alog: 了 08/17 02:15

alog: 不過你要小心證人指控的影響力 你還是早點去找個熟刑事辯護 08/17 02:20

alog: 的律師諮詢看怎樣應對處理 而民事想打真的沒有這麼簡單 08/17 02:20

alog: 另外如果對方刻意為了此事,刻意將作業系統原先放置的資料進 08/17 02:25

alog: 行大量刪除,要是被查出來 我想他們應該也會相當不利 假設你 08/17 02:25

alog: 所講的都屬實 08/17 02:25

alog: 你所謂憑空捏造不存在的事 08/17 02:28

gpctv: 是之前那個的後續嗎?! 08/17 08:43

gpctv: 這真的有點莫名其妙 08/17 08:43

ccpz: 他端出證人就好辦啦, 原告亂講話沒事, 證人亂講話偽證罪 08/17 08:59

ccpz: 上身就要哭哭了 08/17 09:00

michaelchen1: 靠 只能說加油 08/17 09:00

ccpz: 修正一下,原告講得太誇張還是有誣告罪,不過偽證比較容易成立 08/17 09:02

mago: 光是跑法院就夠累了,搞個一年不是沒有可能,做好心理準備,事 08/17 09:08

mago: 情對錯只能由法官決定,撐得久才是真的 08/17 09:08

a1234shin: 要特別小心台灣刑事的法官... 08/17 09:16

slash66: 那個截圖根本不證明什麼,按解除封鎖就可以編輯了 08/17 09:40

Ekmund: 插個花 bra->blah 前者是... 08/17 10:12

Ekmund: 那張圖我也看不出啥 只覺得他們真的是做軟體的嗎... 08/17 10:13

abc01251: 紅的明顯 請不要以為 右鍵內容圖無仿, 審查人不見得懂 08/17 10:29

abc01251: 你知道 標題殺人? 08/17 10:29

es8603: 扯 遇到這些鳥事原PO辛苦了 08/17 12:47

paul800526: 辛苦了 08/17 13:17

suninrain: 是不是要找法扶還是專打這類型的律師比較好些~加油 08/17 13:19

SuperCry: 又是新加坡 08/17 16:44

DCTmaybe: 當高調 08/17 18:41

bitcch: 高調 08/17 21:30

giantwinter: bra bra 08/18 01:33

femlro: 新同事如果作證你真的蠻危險的 法官對證人的信任蠻高的 因 08/19 11:52

femlro: 為證人說謊是有罪的 要找的打臉文證人的證據 08/19 11:52

uller: 加油 08/19 21:39

mickyG619: 高調 08/19 22:36

sforzando: 加油,來個法院認證吧 08/20 13:00

pennymarkfox: 加油!! 跑法院真的很麻煩=_= 08/21 14:15

leveger0903: 資訊業 還是有蠻多地雷公司啊 08/23 13:11

riddlefree: 刑事的部份,為保留證據,先申請假處份去扣押相關主 08/25 01:31

riddlefree: 機吧! 08/25 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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