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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owy (職場新鮮人) 看板: Tech_Job
標題: [新聞] 張忠謀:工作 是有效率做對的事
時間: Wed Oct 20 16:56:39 2010
作者:吳迎春 黃靖萱 出處:天下雜誌 458期 2010/10
五十多年以來,從基層工程師,一路做到總經理、董事長,張忠謀一週工作不超過五十
個小時,他的堅持何在?
今天我想從工作、生活、承諾談起。
我對工作的理念,就是有效率地做對的事,這包含了二部份,「效率」及「做對的事」。
在職場上由誰來決定什麼是「對的事」?主管有七、八○%的責任,員工自己則有
二、三○%的責任及權力。
「權力」是指假如主管要員工做的事,員工認為不對,他有權適時反映。「責任」則是
指員工認為該做的事,不必等主管建議,自己可以主動放手去做。
「效率」則剛好相反,個人要負起七、八○%的責任。每個人都應該有效率地去做對的
事。有的人會說,我工作缺乏效率是因為「主管要我整天開會。」我會回答:「假如你
覺得開會對你沒有幫助,應該要跟主管反映。」每個人在工作上都應該展現自主管理的
能力。
我想分享自己的經驗。我一週工作不超過五十小時
當年我一進入職場,就自許要有效率地做對的事。一開始,當然是由主管告訴我什麼是
對的事情,但隨著工作逐漸上手,我也會有自主的判斷力,這成了我工作的原則。
有了原則後,每天要花多少時間工作呢?五十幾年來,無論是擔任基層工程師,還是總
經理、董事長,我的工作時間一星期都不超過五十小時。
唯一的例外是在德儀工作的前半年,根據鄰居的說法,我成了瘋狂的工作者。為什麼瘋
狂?因為我看到建功的機會。之後雖也曾一週工作超過五十小時,但次數極少,回台灣
後,可以說沒有過。
但這不表示我回家後不做任何公事。我在家會閱讀主管們的週報,約十二、三份一頁以
內的報告。
至於在週一至週五的下班時間,我則從來不做和工作直接相關的事,我把時間用來閱讀。
閱讀是我很有興趣的事,可以很自由,隨意穿著,腳翹在桌上,聽著古典樂,這時我太
太會在我身旁畫畫。當我閱讀一、二個小時後,她會忽然叫我:「來看我的畫」。我會
鼓勵她,跟她說「畫的很好」。
這種放鬆的心情,跟在公司工作的五十個小時完全不同。所以我相當堅持,一週在辦公
室不超過五十小時。我也希望同仁,包括基層員工在內,都遵照這個原則。
休息 比任何事都重要
平常我會在六點至六點半間離開公司,週末不上班,因為週末對我非常重要。在一週工
作五十個小時後,我需要充電(refresh),週末就是我refresh的時間。所以我總是把
週末空下來好好休息,也不應酬,假如是和好朋友沒有拘束的談話,那是樂趣,不是應
酬。
幾十年來的職場生涯,我一週最多工作五十個小時,最少四十小時,因為生活中除了工
作、經營家庭、婚姻外,還要培養興趣。我的興趣就是閱讀、音樂,有時會去聽音樂會
,過去還有打橋牌,但近年來很少打了。
待在辦公室的時間一週不超過五十小時,這樣工作、家庭與興趣才能得到平衡。
最後,很重要的是,一個人必須願意做出承諾。
假如沒有承諾,人就像沒有信仰、沒有靈魂。
我要求的承諾是,第一,對家庭有承諾。第二,對公司、工作有承諾。對公司與工作的
承諾,二者有所差別,假如只對工作有承諾,可能會做出不利公司的事。例如,一位員
工雖然離職了,但緣於對這份工作的承諾,他到別家公司繼續從事一樣的工作,並把在
前公司所學一併帶走,這就是對公司沒有承諾。
有些人的能力很高,卻欠缺承諾,這樣的人也許可以創造短暫的成功,但我懷疑,他們
會有快樂的人生。
工作,要有承諾才有意義,否則只是為了賺錢,這樣會快樂嗎?我想不會。我相信人要
有承諾,這也是我一生奉行的哲學。承諾,使我的生活、工作充滿意義。
我們從今年六月開始,每週確認每位員工的工作時數。我要求員工每週工作五十個小時
以內,假如有的單位做不到,一、二週的緩衝尚可接受,但是五十小時是明訂的原則,
人資長在週報裡都會跟我報告。
(人資長補充:如果某單位長期超過五十個工時,我們就會跟主管溝通,了解問題出在
哪裡,並要求要有實際的解決行動。)
把生活主導權交給員工
有好幾個單位的工時數字,從五十七、五十八小時,降到五十二、三,這數字包含中午
用餐時間。
在我開始注意工時的事時,我發現公司下班後還在各廠禮堂放電影給員工欣賞,我中止
了這項措施,因為我認為不該讓員工混淆工作與生活。為什麼下班了還要待在公司?持
續看見同樣的面孔?公司應該負責提供員工一個有樂趣的工作環境,而員工下班後的生
活則該交由員工自行負責,這是我的理念。唯有把主導權交給員工自己,他們才會積極
尋求工作及生活的平衡。
公司內的社團活動也是相同情形,希望是員工自發性參加,而非基於同儕壓力而加入。
我們帶給員工一個具有挑戰、報酬優於同業的工作環境,但不負責他們下班後的生活,
而且我絕對相信,一個人要快樂,最重要的是要先學會主宰自己的生活。
(六點了)我要回家了。
轉錄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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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4.219.26.45
10/2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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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jerrybicycle:台積員工:六點了,我要回家了? 10/20 17:00
推 ronall:人性 10/20 17:01
推 alibodawahah:嗯... 10/20 17:01
推 imrod:六點了 大家要叫便當嗎 10/20 17:18
→ imrod:十一點了 大家吃消夜否 10/20 17:18
推 samjo:80%的台灣經營者沒辦法這樣想的... 10/20 19:03
→ samjo:80%會太恭維嗎 10/20 19:03
→ dcam:我看到TSMC的工程師與主任工程師都不是如此的,我採樣有誤[email protected]# 10/20 21:26
→ roron:「效率」<= 別忘了這個啊. 張忠謀的意思是如果你跟他一樣有 10/20 22:24
→ roron:效率. 一個禮拜五十小時就可以了. 10/20 22:24
→ roron:沒有他的效率. 那他就請你走路啦. 他只要找一個禮拜能只做 10/20 22:25
→ roron:五十小時. 就可以有"效率"地做完工作的人. 10/20 22:25
→ roron:樓上的主任工程師看來就是效率不夠高的case吧. 不加點班 10/20 22:26
→ roron:恐怕已張忠謀的標準,早就回家吃自己了吧. 10/20 22:27
→ andymai:張忠謀現在還很懂基層工程師在做的事和所需的技能、知識? 10/20 23:00
→ andymai:如果他都很瞭解~那用他的"效率"標準來看人比較準~不然... 10/20 23:02
→ andymai:這不是很好笑嗎?經營者要是沒有夠專業的主管來輔佐~哪能知 10/20 23:03
→ andymai:人善任?還拿自己的"效率"來高談闊論~要工程師們情何以堪? 10/20 23:05
推 chrisho:有效率的運用自己的肝 10/21 00:19
推 bobju:不是,他沒講的是他的管理手段.當你[懂得]拗底下的人幫你做事 10/21 02:30
→ bobju:時,你又何苦讓自己太累? 瞭了沒? 10/21 02:30
→ bobju:能幹上高位的,絕對都有這一套本事. 10/21 02:31
→ bobju:不會拗人,不懂管理的工程師,做到死吧你! 10/21 02:32
→ piss:只能說將帥無能,累死三軍,兵再有效率也沒用~ 10/21 12:35
→ piss:拗人不是管理的長久之計,不要把下面的人當笨蛋~ 10/21 12:36
→ piss:其實張仲謀算很有智慧的決策者,決定"對"的事的機率高 10/21 12:41
→ iincho:台灣是兵熊熊一個,將熊熊一窩...XD 10/21 12:54
推 bobju:只聽過[孫仲謀],[張忠謀],沒聽過[張仲謀]. :P 10/21 18:34
→ piss:嗯…劉德華,劉的華傻傻分不清:p 10/21 21:22
推 aeCynzia:每次看到張董提出來的觀念,都覺得果然是張董~~ 10/22 19:00
→ aeCynzia:應該讓我老闆也看看~我老闆覺得就算工作很早就就做完了 10/22 19:01
→ aeCynzia:還是要留下來Study..每天工時至少十小時他才覺得是[email protected]@ 10/22 19:01
→ aeCynzia:文章重點不在於瞎減工時~而是在於"效率"~這才是王道!!!! 10/22 19:05
推 meltice:砍掉重練最有效率了 記得老爸要選郭台銘喔 不要選錯 10/25 1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