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選] jschenlemn 參選政見 (更新)

看板 PuzzleDragon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時間 2015-04-12 02:37:36
留言 277則留言 (54推 28噓 195→)

一、前言 雖然本次補選位於種子名單 但隨著時間推移,有些政見需要更新 因此發了這個更新版的徵選政見 給各位參考 二、自介/資格 《ID暱稱》jschenlemn (sinra) 《經濟狀況》小富 ($141857) 《登入次數》1502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797 篇 (退:0) 《目前動態》E:發表文章 《私人信箱》最近無新信件 《上次上站》04/12/2015 01:34:57 Sun 《上次故鄉》114.42.211.133 《 五子棋 》 152 勝 104 敗 9 和 《象棋戰績》 10 勝 3 敗 0 和 二、參選動機 愛,一個簡單卻有力的動機 三、參選政見 1. 勇敢發文,詳細分享 2. 活動參與與獎勵 3. 精華區多樣化 關於前三項與之前政見一樣,因此就不列出細項 本次主要更新為版規的部分 以下為列出我認為版規未來預計修訂的的方向與說明 1. 版規3-1重新區隔與制定 目前版規的規範為 引戰或破壞板面秩序: 但是其實這條版規隱含了四種可能的違規 1. 釣魚 2. 過激言論 3. 族群迫害 4. 人身攻擊 四種違規的情形與處置各有相異處,因此有區隔細分之必要 a. 釣魚 也就是「使用挑逗性的言詞,致使討論偏向過於針對與激烈的行為」 b. 過激言論 使用「過於暴力,色情,或與犯罪相關聯,昧於風序良俗等詞語」 這條是為了防止玩家在評論角色時出現過於激烈的言論。 c. 族群迫害 「當事人使用的言論對於特定多數人造成負面影響」 類似群體嘲諷或是地圖砲,但是因為使用者也許並非故意,且其言論雖已具針對性, 但尚屬籠統而非強烈指向,因此與人身攻擊還是有所區隔 d. 人身攻擊 「針對特定個人而有客觀上之言語攻擊行為,造成該相對方認為其人格受有損害。」 與族群迫害不一樣,這條的針對性極為強烈。當事人不太可能是出於無意 因此處罰也會比族群迫害還要重,但也因此只有受攻擊者有資格提出檢舉。 以上就是我認為版規3-1需要重新修改與劃分的項目 至於詳細的條文與制定細節目前還需要進一步討論才能確定 2. 重新放為舊有版規6-4 原本6-4提供版主當討論串已經失焦或是討論爆炸時一個拉封鎖線的機會 現在的版規卻把他拿掉,也因此後續版主若鎖文或是結案,則失去了版規的授權 因此會把這條重新放回 3. 設定現有版規6-5冷卻時間 雖然此條在於避免洗版影響其他議題討論的空間,但硬性規定25篇就結案卻落於僵化 因為討論串最重要的精神還是在於內容,而非數量 因此我提出修正版的6-5 『6-5 為防止短時間內洗版壓縮其他版友討論之空間。 系列討論文於24小時內發文達20篇時,版主得公告討論暫停24小時, 期間內發文或以其他標題偷渡討論者,將刪文並視情況予以警告或水桶之裁量。』 以上6-4與6-5要配合一起實施。 一條規範系列討論文內容不要走火, 另一條防止短時間內大量討論洗版壓縮其他版友討論空間。 4. 廢除7-1-5 225倍的過度攻擊 這條規範過於籠統,處置也沒有合乎比例原則 因此現階段打算事先直接停用 至於違反同一條版規是否需要加重處置,我認為目前版規的規範沒有這個必要 有違規以現有版規處置已經足夠,並沒有需要特別加重到225倍的需求 5. 建立版規自我審查機制 一人違規,是那個人的問題,但如果一次有太多人違規 那麼就需要適時檢討一下版規了 因此我提出版規自我審查的機制。 『只要版主於審理期間發現版規適用有缺陷時,可以先宣告暫停審理 同時進行版規的檢討,等檢討完畢後,以最新的板規處理。』 - - - 礙於篇幅無法將所有可能更動的細節列出。因此僅列出概念與方向作為政見 四、經歷 1. Suckcomic 版主 2012~ 2. 參選兩次西洽版主,落選 3. 參選pad版主,落選 5. 結語 天佑PAD版 謝謝大家 -- 同樣回應xvmon123 除了版主主動判定外,版友也可提出理由書。判定標準與現有規範18禁的標準類似 我不認為那篇讚美新暗天的文章有「過於激烈」之餘 當然你也可能認為過激,那就請提交理由書給版主審查 版主審閱後會做出處置或不處置之判決。並同時檢附判決理由書 過激言論同時間涵蓋到2-8,18禁的規範 但過於激烈的言詞不止於此。過於暴力的也算在內 EX: 「出這麼爛的寵,山本全家死光光好了啦!」 這個以現行2-8來判就不免有點問題 但若用過激言論則可以予以規範 若山本自己來檢舉則成立人身攻擊 新暗天那篇文章依現有版規下並沒有被處置 就目前為止是篇合乎規定的文章 你這樣用犯罪行為來影射並不恰當 請先證明我那篇有違規,不然你用違規行為來舉例就不合理 我只堅持對的事情,而且至少我認為我能做到對是不對人 這牽涉到他版事務,我其實不是很想在這裡講 只能說對於這個問題我也問過其他版主.. 亂吐日人數減少原因很多,可能平時就能吐,也可能我們沒有定期開等等 至於說複製那套,應該說基本的法理與邏輯理論都一樣 只是因為版的性質不同,定的規則也不同 這並不是僵化,而是將事情訂得更明確 在很多不明確的情況下,只能仰賴版主的人治 這樣對於版友反而更沒有保障 如果是分權的話,版主僅能消極的宣告版規不適用,因為版主並沒有修改的權力 可是在PTT的話,版主是有權主動審查並且修復窒礙難行的版規 如果版友對於審查機制有監督上的疑慮 也可先進行版規追認的投票,通過後才以最新版規處理之前宣告終止的案例 當然實行的細節可以再討論 現在的問題就是當原本版規有缺陷時,要怎麼處理案件 我認為這是可以在版主「尚未審理」,「尚未判決」前 可以更積極先行版規的修復 不知道你為何會有這樣的認為? 如果可以的話就寫個信告訴我吧 自我審查並不是隨心所欲更動版規 相反的,他讓版主修改版規更有程序 而且,在現行版規可實施的情形下,版主也「不能」於審查期間隨意的更動 只有在版規有窒礙難行之處實才可 你要問我怎麼判? 我判就是認為沒有過激呀。還是說你認為舔腳跟舔腋下是18禁的行為? 所以我必須請你寫出你認為過於激烈的原因跟理由在哪裡 解釋一下自我審查機制好了 「版規自我審查」者,謂板主於進行裁判時,若發覺現行板規存在疑義或闕漏, 而無從依據板規解決爭議事件時,可即時凍結裁判程序,召開「板規檢討會議」, 並對有疑處或闕漏處予以彌補。 由於「自我審查」制度是於裁判之中,直接“凍結”裁判程序,因此原案之處理仍處於 不確定之繼續狀態,並無違反不溯及既往之基礎法理。 也不是這樣,其實就很簡單的。檢舉人需負責舉證的責任 而不是丟一句「你覺得這樣沒有違規嗎?」來反詰 不是,一再強調這條只有在「版規適用上有難度」的情形下,版主才可宣告審理凍結 如果現有版規已有規範,版主就不能隨意更動 你們舉的例子都是現有版規就有規範的 自然沒有動用這條的正當性 當然版主宣告凍結時,會附上理由書,甚至全體版主的署名 而版務會議修復完版規後,也可再行全體版友投票追認 施行細節都可以再討論,但是請不要誤認這是板皇條款 我懂你的意思了,不過你的意思適用「立法自我檢討」而非「司法自我審查」 版規既然沒有規範注意文,那麼當然不能制定新規則並溯及既往 僅能提出版規檢討,修訂新的版規 但是目前我提出的自我審查,是「版規遇到無法有效施行處,進行概念釐清或修正。」 並不是無中生有,先射箭後畫靶 我認為目前就有很好的例子,就是7-1-5,255倍。 比如說版主在審理時,發現某人已經同樣觸犯版規2三次了 照版規必須加重255倍。可是版主認為這樣的倍率太重,有疑慮 因此宣告裁判與審查終止,召開版務會議檢討7-1-5的條文 釐清概念並修正後,再用新宣告的版規進行處理。 你既然提了他版案例 那你有沒有看到 下一篇 #1K9EXkqv (SuckcomicBM) 還有那一長串的討論串 當初為了釐清概念,還把兩位找到版上好好討論 仔細審查兩方提出的證據,最後才下判決 你自己應該清楚,在其他版會不會有版主這樣做 現在你卻用這個攻擊我,這是我比較不能接受的 好吧,就回顧一下當初判決的心得吧。 也讓版友了解。假設如果IF我上任的話,我的處事為人 我認為一個好的版主,至少先能做到依版規行政。 也就是版規怎樣規範,我就怎樣判。 但是進階一點的,還能對版規的歷史,制定原因,甚至一整套體系有充分的了解 在下判決時,能夠補足文義解釋上的不足,綜合各種不同種的解釋方式, 盡可能做到最完美的判決。 市長的案例中,他不是憑空捏造,都是劇情中有出現,只是詮釋的方式有所不同 自然適用漫吐版規3-3上就有疑慮。因為這些劇情都確實有出現呀... 所以單就版規來看,當然也可以直接宣判市長沒有違規 但這樣又合理嗎? 不會 單純的「違規」或是單純的「沒有違規」都存在著爭議與瑕疵 這是一個版必定存在的模糊空間。也不會有版主沒事會想擾動 因為處理這個模糊所耗的成本,正義的代價高於結果的利益。 但是訴訟程序已經成立,我自然沒有權利擅自終止 所以我才會有感而發的說『他的嚴重性是否嚴重到需要以違規處理』 如果造成你的誤會,認為我是因人設事,真的很遺憾跟抱歉 但我並沒有這樣做,也沒有昧著良心袒護任何人 這幾年做下來,或許很多事情不滿意,但我這點對我自己有信心 也請大家對我有信心 三段論是對於板主判決的要求 如果版友能做到也是很好的 但至少理由要說清楚吧 請不要把完全不相關的版規隨意嫁接 現行漫吐版規並沒有如我所提的自我審查機制,就不能隨便用 能不能有效實施版主最清楚,不然他怎麼用版規判決? 不過要調整當然也要取得與版友的共識,所以才說要先宣告終止 過激言論,是為了避免版友在推、發文時使用明顯違反社會公序良俗而有過於暴力、 色情、犯罪關連之詞彙或描述。 就像睪丸一詞,這是版上違反2-8的判例,可是這是否過於色情,確有爭議 因為睪丸只是名詞,卻不一定是色情 所以才會提出這條,一方面修正2-8的規範,二來讓3-1的目標更加明確 施行細節與判定標準目前規劃如下 1. 這個言論必須 2. 這個言論也已經對非當事人之其他版友造成明確不悅 但是這兩條不一定都要達成才算,而且還需考量第三點 3. 言論自由與以上兩條的權衡 以此而有目前規劃的施行原則 A. 若該詞彙確實是明顯過於激烈。 EX:我要把新暗天抽插到她嬌嗔 EX:真想開車去把山本撞到殘廢 版主可直接S文要求修正,否則刪除文章 若於推文出現,可直接予以警告一次 B. 是否過於激烈尚有爭議,但有其他版友反映不舒服 EX:舔腳,舔腋下 版主收到版友檢舉文,檢舉文需檢附明確理由 經由版主依據本條文定義與版有意見判定後 (必要可邀集當事人說明) 做出判決。 而版主在審查時,1. 要看到版友指出明確違規的事實 2. 要權衡與言論自由的拿捏 3. 要有最恰當的處理措施 而處理的方式如上,可先要求修文,在者在刪文或警告 - - - 以此回看1. 新暗天 2. 山本全家死光光 甲. 新暗天如果我自己審查的話。文章那一段確實有引人遐想之程度 雖然屬於親密的接觸,但並非過於露骨或是色情的描述。 因此尚未逾越此條之規範。 當然如果是新暗天本人提出檢舉,因為這是跟新暗天最切身相關的 則會要求當事人修文或刪除 乙. 全家死光光一詞是否過於激烈仍可再議。 (政見中保持原文) 因為這是針對山本並且牽涉其他無關人的咒罵 確實有過於違反善良風俗的疑慮。 但一樣的,可以先請當事人先行修文。或是版友提出意見後再行審查 但是對於山本來說,這是明確對他的攻擊,所以可提出人身攻擊的檢舉 - - - 不曉得這樣有沒有回答到你的問題 也感謝你的意見與回饋 喔喔,不好意思漏看了 這樣的話可能必須請你提出「版友有明示暗示或是隱喻指出是你本人」的說明 山本可能真的很多人 但依照PAD版的常理來說,當版友在罵山本時,罵的就是製作人山本 在你(們)一再質疑「為何沒有過激」的情形下,可否請你(們)先反思 那篇文章到底哪裡有過激? 我認為,最重要的是你要提出你認為我違規的明確事實與理由 我的判定標準就打在上面了 因為言論這麼多,到底算不算違規有時需要CASE BY CASE討論 因此你要問我那些詞語算違規,我還真的無法明確回答,但是大原則是不變的 也因此這樣的不確定因素。這條會給予當事人修正的機會 推文的話礙於系統因素可能就比較沒辦法了 現行版規2-8依舊有盲點,就像睪丸一詞 而且僅規範18禁,範圍過小,因此提出修正版 其實我回去也想了很多,所以現在才回 當事人是否合意確實是個問題 不過你說的話已經有點偏向人身攻擊的判定 不過過激言論的判定是不用考慮當事人(無論是現實人物或是遊戲角色)主觀感受如何 也就是說,就算當事人覺得無所謂,但是對方使用的詞語已經 1. 逾越標準 2. 造成他人嚴重不舒服感 (不一定限定當事人) 那麼版主就會介入處理 因為說到底,就算你倆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也不代表公開的版上可容許這樣的行為存在 - - - - 那麼判定的標準。就是個很謹慎的問題 我認為現在可以修改成複數人檢舉制 也就是說,在版主開始判定前,必定要有至少兩人以上的檢舉 並且需要檢附50字以上之理由書。 收到後版主才會開始判定,該詞語文章是否有過於暴力、色情、或與犯罪相關聯等 在版友檢舉前,若版主覺得言論不妥只能先以推文勸導 經檢舉並判定違規後,版主才可令其修改 你這樣的問法其實有問題 應該把那篇文章請他們看,也先不要跟他們說甚麼 就單純問他們看完後的感受 如果他們都"主動"指出那段或是整篇文章過於煽情,昧於良俗 那麼就確實有問題 這樣會比你直接單問更妥善很多 不過很抱歉害你被好友封鎖跟刪除,也欽佩你實作的能力 也沒有通不通過的問題 就像我所說的,我到目前也只看到你們確實對文章很反感 但是你們 如果板主要判決,就必須具備明確的理由 - - - 有些事情可能要先說 如果是我判定的話,對於這種言論的尺度可能接受度會比一般人大 但是一個版是否能接受,有時候也不是一個人可以決定 如果遇到像文章中,舔腳舔腋下到底是否違規的模糊空間時 必要時我認為也需要委請其他版主一起審理 - - - 雖然我還是不認為我的文章有過於色情到需要判罰或是修改的程度 但是我認為我也需要更加尊重各位的感受與接受程度 畢竟成就一個版的是版友而不是版主自己 所以我會去把文章內容修改掉。 並且把各位所提的意見作為以後若上任後的參考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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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y3252355: 推個 ~~ 04/12 02:39

xvmon123: 請問過激言論如何判定? 04/12 02:40

spicysmall: 噓會被判定成過激嗎 04/12 02:41

caca5566: 為了防止玩家在評論角色時出現過於激烈的言論 新暗天? 04/12 02:41

caca5566: 你確定你沒有發過意淫文? 04/12 02:41

TinyMaster: 你能保持行政中立嗎 04/12 02:42

caca5566: #1KuEdFPb 你自己發的文 你怎麼判? 04/12 02:42

trollfrank: ╮(′・ω・`)╭ 04/12 02:43

acer5738G: ╮(′・ω・`)╭ 04/12 02:54

TinyMaster: ╮(′・ω・`)╭ 04/12 02:54

caca5566: 想對角色舔腋下 舔腿 你確定不過激? 04/12 02:58

caca5566: 好吧 我無言 你加油 04/12 03:00

ansonandan: 你可以雙手打字以示清白嗎(X 04/12 03:05

ufoofetkkk: 自己發的文當然不認為有過激之處 04/12 03:07

jouhouya: 過激的定義也太模糊了吧?維持原本有上車再處理不就好 04/12 03:09

song042008: 小偷可承認過他有偷東西? 04/12 03:23

z5921361: 如果想舔不行那prpr也要禁止? 有過激嗎? 04/12 03:27

kotenka: 那篇文章真的蠻噁的,推文聊聊就算,還發一篇專文... 04/12 03:28

k701: 請問如果我日文名字的苗字取山本的話 檢舉會成立嗎 04/12 03:35

k701: 可以算是當事人嗎?^^? 04/12 03:37

hugo7935: 就你回應版友的內容,我給噓。 04/12 03:40

song042008: 看來他不懂我們推文再說啥 04/12 03:44

zxc610621: 推推 04/12 03:51

death0228: 現行板規也沒有對過激言行進行罰則 所以拿去審能幹嘛? 04/12 04:02

imut: 靠邀 你之前是AC板的大濕嗎? 04/12 04:12

odin1206: 舔舔 就投你惹 希望有新的舔舔文 04/12 04:31

song042008: 所以我說他不懂我們在講啥阿xDDDDDDDDDDD 04/12 04:42

Andruw0819: 這人跟吱吱選的話我寧願投給吱吱… 04/12 05:45

odin1206: 隨便啦 反正投誰都會被鬥下來啦(? 04/12 05:59

john0909: 因為我紅燈右轉沒被警察杯杯抓到 所以我紅燈右轉是合乎 04/12 06:18

john0909: 規定der 04/12 06:18

rutw: 舔舔 04/12 07:18

wklxbiwee: 寧願投給吱吱 一個只會堅持己見的人當上板主就是版皇 04/12 08:20

kingvsandy: 拜託投給他,我也想給意見,只是我的意見啦,不重要。 04/12 08:26

kingvsandy: 可是你不聽的話就是不合格,大家都可以給意見,你們 04/12 08:27

kingvsandy: 說好不好阿。 04/12 08:27

JPIGHEAD: 我問一個問題 也算是我的隱憂吧 就你管的板而言 漫吐在 04/12 08:29

JPIGHEAD: 這三年間人數逐漸成長 可是就以一個指標性的亂吐日而言 04/12 08:30

JPIGHEAD: 亂吐的人卻逐漸減少 請問你認為這原因是否與管理方式有 04/12 08:30

JPIGHEAD: 關?是否會想在pad版上複製漫吐那套模式來使用呢? 04/12 08:31

hasroten: 耶以後不合己意的判決就可以送組務了 開心~ 04/12 08:39

tnst92191: 所以 幹你山本 這樣有算過激言論嗎? 04/12 08:41

liuedd: 還沒選上就被逗,你能繼續抗壓下去我就投你 04/12 09:16

animad: 幹你山本 04/12 09:20

diablo81321: 其實我不太懂為什麼你會覺得PAD板需要用到這麼僵化 04/12 09:24

diablo81321: 的板規線\ 04/12 09:24

fortexx: 最後一條打破罪刑法定的禁止溯及既往 這你敢信... 04/12 09:29

diablo81321: 而且 我覺得新的3-1有偷偷擴張之嫌... 04/12 09:30

fortexx: 還有審到一半改法律的喔 04/12 09:30

asas789: 改可以阿 不過該案依然用案法處理 不然就天天爽改就好了 04/12 09:32

asas789: 舊 04/12 09:33

diablo81321: 另外你的板規自我審查機制是想模仿停止審理申請釋憲? 04/12 09:37

diablo81321: 可是呢,那種東西是有權力分立才有的東西 04/12 09:38

diablo81321: 而且你沒有「最有利行為人」的原則 04/12 09:41

hugo7935: 還沒選上就打官腔直接擊中我的地雷 04/12 09:45

KerLae: 感覺就是版皇降臨的fu啊 04/12 10:02

phoenix286: 不同意版規自我審查機制 判應該還是要照原版規 改之後 04/12 10:12

phoenix286: 才能用新版規 04/12 10:12

SupaArchon: 虧你平常講得好像很懂法 結果最後一條zzzzzzzzz 04/12 10:15

blueyork: 老實說,感覺加上這些規定會讓pad戒嚴化......不是很樂 04/12 10:17

Ladyrose: 你的政見與推文回應實在讓人不敢恭維,不要求客觀但起碼 04/12 10:17

Ladyrose: 要公平,但看來是做不到。 04/12 10:17

blueyork: 見;希望是我想太多 04/12 10:18

peterman167: 我這板皇都覺得這篇好可怕,重力小心 04/12 10:34

peterman167: Btw,如果只是因為愛而參選,那會因為沒有愛而離開職 04/12 10:35

peterman167: 位嗎?大板板主超消磨熱情的喔 04/12 10:35

Mageo: 那個審理機制感覺超級恐怖的-.- 04/12 10:42

spfy: 你那第五點遇到刻意大量亂版時完全無效阿 一秒變戒嚴 04/12 11:08

spfy: 然後戒嚴後再朔及既往 這樣大丈夫嗎? 04/12 11:08

caca5566: 額... 我的問題是你自己的文你會怎麼判 你拿現行版規 04/12 12:12

caca5566: 出來幹嘛 ... 04/12 12:12

caca5566: 所以現在是 想跟腳色 舔她 摳她 摸她都行? 有夠變態 04/12 12:14

caca5566: 那你把色情那條提出來幹嘛 有提跟沒提還不是一樣 自打嘴 04/12 12:15

zyx12320: 蠻奇怪的@@ 04/12 12:19

acer5738G: 講再多也沒用 他就是有辦法講的一副他那篇沒問題一樣 04/12 12:20

acer5738G: 今天你承認你那篇真的有過激還不會正麼有爭議 呵 04/12 12:20

JPIGHEAD: 就是政黑版主改版規讓自己沒事最後被小組長改版規那套 04/12 12:35

JPIGHEAD: 更正 最後被小組長拔掉那套 04/12 12:35

death0228: ...嗯 所以性騷擾要弄到要違反18禁才叫性騷擾就是了... 04/12 12:41

death0228: 還是是說性騷擾的言行 不叫過激行為就是了? 04/12 12:42

JPIGHEAD: 真的覺得性騷擾 非當事人弄五個人去置底檢舉阿... 04/12 12:42

ice2240580: 舔舔青龍哪裡性騷擾了 青龍只不過是個軟體 04/12 12:43

JPIGHEAD: 認定是版主認定 又不是你我他認定 這邊一直質疑沒用吧 04/12 12:43

ckknkaiya: 現在不是他要選板主所以來質疑他的政見請他說明嗎 04/12 12:44

ckknkaiya: 說明清楚之後才能各自判斷票要投誰啊 04/12 12:45

death0228: 現在沒在管這個 所以那些現在通通都沒事-_-" 04/12 12:45

JPIGHEAD: 阿他不認為有咩 你們認為有 就不要選他阿...就這麼簡單 04/12 12:46

death0228: 所以我現在不能問清楚你真的認為沒有嗎= =? 04/12 12:46

JPIGHEAD: 比較麻煩的是第五條可以無限上綱版主權力 版主看你發文 04/12 12:47

JPIGHEAD: 覺得不順眼 搞個凍結 羅織個理由 再把你桶進去 這干ㄟ賽 04/12 12:47

JPIGHEAD: 然後看自己可能踩到版規 搞個凍結 版規修一修 喔又沒事 04/12 12:48

ckknkaiya: 同意第五條過度危險 是我這次完全不考慮投JS的主因 04/12 12:49

JPIGHEAD: 最後在跟你講說這並無違反不朔及既往 這合理嗎? 04/12 12:49

JPIGHEAD: 就拿我剛剛的發文 他不爽就凍結 訂版規 注音文15天 04/12 12:50

JPIGHEAD: 就把我送進去 然後之後不小心用錯了一跟ㄧ 就取消之類 04/12 12:50

JPIGHEAD: 基本上版主只要有心就可以無下限的運用這種權力...恐怖 04/12 12:51

hasroten: 簡單來說就版皇條款阿 甚麼你說在隔壁版已經是了? 04/12 12:51

death0228: 第五條我也覺得不妥 我那邊質疑的點 也只是是否真有能 04/12 12:55

death0228: 力 評判過激言論爾以 04/12 12:55

JPIGHEAD: 不是把不合常理的事情寫進版規就可以把他合理化... 04/12 12:56

JPIGHEAD: 怎麼還在堅持...就拿我剛剛的例子來講 現行版規無規範 04/12 13:06

JPIGHEAD: 注音文沒錯吧 假設有人發了注音文而你想水桶他 那就凍結 04/12 13:07

JPIGHEAD: 宣告理由注音文影響閱讀 版主署名跟投票追認到時候也可 04/12 13:08

JPIGHEAD: 已用別的方式修掉...我都想到了你會想不到? 04/12 13:09

JPIGHEAD: 再舉個例子 現行版規並未禁止對角色意淫 哪天有人跟你 04/12 13:11

JPIGHEAD: 一樣舔了新暗天 宣告理由輕度性騷擾法律都有規範 然後 04/12 13:11

JPIGHEAD: 桶他 這種信手捻來的講法要多少有多少 虧你還想寫進版規 04/12 13:12

JPIGHEAD: 你現在說會版主屬名+投票追認 上了之後也可以不認帳阿 04/12 13:12

JPIGHEAD: 看看多少人上位之後就變了腦袋 提出這政見只是令人質疑 04/12 13:13

JPIGHEAD: 對於你想要正當化版主的擴權行為是沒有幫助的 04/12 13:14

JPIGHEAD: 就連我在這邊連續推文 也可以說連續推文妨礙閱讀而桶阿 04/12 13:15

understar: 我每天都想抱著新暗天睡覺!!!! 04/12 13:19

JPIGHEAD: 最後提出以往你身為他版版主卻因人事事的可能性好了... 04/12 13:20

JPIGHEAD: #1K960rVc (SuckcomicBM) 在這篇文章裡面 如果沒有人提 04/12 13:20

JPIGHEAD: 出檢舉 我想你可能會對明顯違反版規的事項 一句算了帶過 04/12 13:21

JPIGHEAD: 因此我認為你當版主後 可能面對某些人事無法秉公處理 04/12 13:24

JPIGHEAD: 對你的質疑大概就這些 你漫吐版主其實貢獻良多 辛苦你了 04/12 13:25

JPIGHEAD: 對了 以上發言想桶可以修版規用提及他版版務這項來桶喔 04/12 13:26

hasroten: 你怎麼會有他不能秉公處理的錯覺呢 他覺得他就是公阿 04/12 13:28

jouhouya: 那的確是秉公處理呢 04/12 13:28

JPIGHEAD: 你懂得 那邊是我最認同你的時候 畢竟你就秉公處理了 04/12 13:37

JPIGHEAD: 但是在秉公處理之前呢? 明明沒有違反卻說算了 這裡才是 04/12 13:37

JPIGHEAD: 我對你有質疑的地方 當然人不能萬能我知道 總會因為某些 04/12 13:38

JPIGHEAD: 事情而失去了公正的客觀性 04/12 13:39

JPIGHEAD: 拿我舉的例子講 #1KAGrnxS (SuckcomicBM) 這篇你就講了 04/12 13:42

JPIGHEAD: 不是我想判 是你告了我才依法判 類似的話 你叫我怎麼信 04/12 13:43

JPIGHEAD: 你口中的公正?講些冠冕堂皇話來說明自己昧著良心判罰 04/12 13:44

JPIGHEAD: 然後要別人想想為什麼提告者要提告...這是人治 不是法治 04/12 13:49

xvmon123: 舔腳 舔腋下講得理直氣壯 夠紳士給推 04/12 13:49

JPIGHEAD: 為什麼我講話了之後別人都安靜了= = 04/12 13:49

death0228: 想說一下的 但太多字了好累ˊ_>ˋ J桑辛苦你了 04/12 13:50

JPIGHEAD: 以剛剛那個例子 之前 之後 你都心不甘情不願地遵守法規 04/12 13:53

Minihil: 老實說PTT我找不到所謂公正的板主 04/12 13:53

JPIGHEAD: 你能保證你得到及時修改法規的權力後不隨心所欲操弄? 04/12 13:53

JPIGHEAD: 這我真的持保留態度 04/12 13:53

Minihil: 大多都做判決時,還能依板規來就算好了XD 04/12 13:54

JPIGHEAD: 不過話又說回來 如果沒有即時修改法規這項的話 你在漫吐 04/12 13:56

JPIGHEAD: 其實真的是很不錯的版主 扣掉我講的那些自由心證以外 04/12 13:56

JPIGHEAD: 處理速度又快 做事也一板一眼不妥協 算是個人才了 04/12 14:00

kotenka: 官腔文鄒鄒的看了蠻煩的耶XD 能不能當個有鄉民靈魂的人 04/12 14:18

kotenka: 類 04/12 14:18

spicysmall: 得了吧 就算提出檢舉內容過去 還會被要求三段論證寫法 04/12 14:34

k1230588: [但是訴訟程序已經成立,我自然沒有權利擅自終止] 04/12 14:37

k1230588: 「版規遇到無法有效施行處,進行概念釐清或修正。」 04/12 14:38

k1230588: [...因此宣告裁判與審查終止,召開版務會議檢討....] 04/12 14:38

k1230588: 能不能有效施行也是你決定 這不就是擅自中止 04/12 14:39

xvmon123: >> kotenka 新暗天那篇很有靈魂啊 紳士度滿分 04/12 14:41

death0228: 性騷擾防治法 第 25 條 04/12 14:58

death0228: "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 04/12 14:58

death0228: 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 04/12 14:59

death0228: 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 以下罰金 04/12 15:00

death0228: 當然此乃告訴乃論罪 04/12 15:00

death0228: 你那篇文章新暗天只是一張圖爾以 我也不知道她會不會爽 04/12 15:00

death0228: 就算她不爽 也沒辦法告你 所以你沒"事" 04/12 15:00

death0228: 但就以你舉的例子 04/12 15:01

death0228: 出這麼爛的寵,山本全家死光光好了啦! 04/12 15:01

death0228: 山本自己來檢舉則成立人身攻擊(公然侮辱{告訴乃論}) 04/12 15:01

death0228: 不過不好意思呢 04/12 15:01

death0228: 說出這句話有被山本告(檢舉)嗎? 04/12 15:01

death0228: 您能預設山本一定會告嗎? 還是說山本只回謝謝指教? 04/12 15:02

death0228: 所以說出這句話在山本告之前也沒"事"是吧? 04/12 15:02

death0228: 那為何出這麼爛的寵,山本全家死光光好了啦! 04/12 15:02

death0228: 可以依"過激"言論處置 04/12 15:02

death0228: 而你那篇文章有意圖性騷擾使人不快的文字 04/12 15:03

death0228: 怎不能依"過激"言論處置? 04/12 15:03

death0228: 至於你說很想摸腳有沒有事呢? 04/12 15:03

death0228: http://goo.gl/1N7S54 這等"言語"都拿來當案例1了… 04/12 15:03

death0228: http://goo.gl/GzhIHC 這是真的做下去的新聞 04/12 15:03

death0228: 同樣的"行為"不要只是因為你只是對創作物不是對人 04/12 15:04

death0228: 就沒有過激 04/12 15:04

death0228: 所以試問 就以過激言論這條 您是要如何判別? 04/12 15:04

death0228: 這兩件事是否過激 依板主判別都只是非當事者的自我主觀 04/12 15:04

death0228: 判定爾以 甚至在此篇 就依那一篇 已經有不少版友跟您 04/12 15:05

death0228: 意見相歧了 04/12 15:05

death0228: 到最後會不會 因為幾句話 各自解釋而出現問題 04/12 15:07

death0228: 更甚者 嚴重點到最後甚至變文字獄 04/12 15:07

death0228: (不要戰我不夠紳士 我只是為了你們這些紳士著想…) 04/12 15:08

SupaArchon: 你還好意思提三段論啊wwwww 04/12 15:16

k701: 我等了一整天你沒回我推文啊? 04/12 15:17

song042008: 版友問你那篇文章 你說現在版龜沒違規 04/12 16:02

song042008: 版友問你那怎樣算過激 你又覺得舔腋下不算 04/12 16:02

song042008: 那到底怎樣才算 一定要提及18+才叫過激? 04/12 16:03

song042008: 那這樣直接判18禁言論就好啦 要你這過激條款何用 04/12 16:03

song042008: 照你的邏輯 我說你媽的ㄋㄟㄋㄟ讚好像也不算什麼 04/12 16:21

john0909: 想要好好的摸摸看,聞聞看,舔舔看,感受那身體溫度的 04/12 16:40

john0909: 的接觸,與褲襪特有的摩擦感 04/12 16:40

john0909: 嚐嚐那少女獨有,美妙的滋味 04/12 16:40

john0909: 你真的好意思說 不過激? 04/12 16:41

wklxbiwee: 舔腋下 is ok 04/12 16:42

death0228: 同醬 就是這幾句 然後你在去看看 我扔的範例一吧... 04/12 16:42

wklxbiwee: 我可以舔你的腋下嗎 尤其運動完過後的那個味道 根本讓 04/12 16:44

death0228: 而且就像你講的 那些話有違善良風俗 04/12 16:45

wklxbiwee: 人難以抗拒 阿~~~阿~~~ 光想我就要ㄝㄝ惹 04/12 16:45

death0228: 你講得那幾句去做的話就踩到違反善良風俗第83條之3 04/12 16:46

wklxbiwee: 獎給當事人聽到算性騷擾嗎 04/12 16:46

death0228: 然後呢你真的覺得 那些話很明確? 04/12 16:47

death0228: 在當事人指出這是攻擊之前這一樣是您非當事者主觀認知 04/12 16:47

death0228: 就像罵人變態白痴好了 確實是過激行為吧? 04/12 16:48

death0228: 當事人也確實可以算是被冒犯而可以進行檢舉 04/12 16:48

death0228: 但在當事者反應之前 您卻要先貼上過激標籤? 04/12 16:48

death0228: 就像法官對於告訴乃論的事情 硬要當非告訴乃論去處理 04/12 16:49

death0228: (您意圖性騷擾新暗天 我要罰你 04/12 16:49

death0228: 而不先問當事者覺得有沒有被冒犯) 04/12 16:49

death0228: (本版有關挑釁 人身攻擊 也是檢舉制呢) 04/12 16:49

death0228: 君不見有些人被講你真是變態(紳士)阿 04/12 16:50

death0228: 還覺得這是個稱讚呢 04/12 16:50

death0228: 當然地圖砲是另一回事 但這也要經過檢舉不是嗎? 04/12 16:50

death0228: 確實 我也對睪丸這生物名詞被判18禁這一件事 也有疑惑 04/12 16:50

death0228: 但這不代表 你提的那些 可以把這些東西分得清清楚楚 04/12 16:51

wklxbiwee: 你自己都講了 過激言論...(包含) 昧於... 04/12 16:57

wklxbiwee: 我是不知道朋友會用舔腋下來問好啦... 04/12 16:58

death0228: 有沒有過激.要不要把文貼去女性比較多的版看看吧ˊ_>ˋ 04/12 17:02

wklxbiwee: 剛問了身邊朋友 如果我要舔你腋下 你會有什麼感覺?開心 04/12 17:02

wklxbiwee: 還是噁心? 結果 噁心*13 刪除好友*3 封鎖*1 ... 04/12 17:03

xvmon123: 樓上真好 我只有自己可以問T_T 04/12 17:04

roea68roea68: 硬要舉這例子有點難看耶 幻想廢文ptt一堆 拿去現實 04/12 17:07

roea68roea68: 就真的有點點變態了 至於這廢文是不是大多數人無法 04/12 17:07

roea68roea68: 接受 我只能說事實他沒有被噓爆 04/12 17:07

caca5566: 但有人反感不就是事實? 04/12 17:09

ckknkaiya: 拿沒有被噓爆來護航笑點滿高的 現今板規沒有禁止該行為 04/12 17:09

ckknkaiya: 加上多數人視為玩笑形式 但如果JS板友上任提高標準 04/12 17:10

ckknkaiya: 後則是不同的世界了 04/12 17:10

ckknkaiya: 事實就是JS板友自己發過的文章無法通過該條的審核 04/12 17:11

ckknkaiya: 所以被板友拿來質疑 破解法其實很簡單 認錯就好了 04/12 17:12

ckknkaiya: 承認自己當時的文章的確不恰當 未來若上任會統一標準 04/12 17:12

ckknkaiya: 以該篇文章做借鏡 自己也會更加小心注意等等就好了 04/12 17:13

death0228: 我是不知道是不是指我啦 但硬要人舉例的人 好像不是我 04/12 17:13

k1230588: 可惜原PO的狀況就是標準不一的板皇心理 04/12 17:14

kingvsandy: 反正原po的定義是我說的都是對的,你們都是狡辯,我 04/12 17:18

kingvsandy: 還真想你趕快選上。 04/12 17:18

kingvsandy: 反正拿你那套標準來檢視你,不管是非黑白,你不就是這 04/12 17:19

kingvsandy: 樣搞? 04/12 17:19

zxc01301: 阿不就自high 只許自己意淫 不許他人尻槍 04/12 17:37

wklxbiwee: PTT幻想廢文很多沒錯 但本板很少阿 幹嘛把爛風氣引進來 04/12 17:37

jschenlemn: 有事情先中離,晚點一次回應 04/12 17:41

littlenee: 老實說如果你不發那篇意淫文 上次早就當選了 04/12 18:04

littlenee: 自業自得 有多少人是看了那篇文決定不投你的 自己想想 04/12 18:05

JPIGHEAD: 上次參選的時候哪來那麼大反彈... 04/12 18:07

k1230588: 上次的時候大家應該都在關注RIP vs 吱吱王吧 04/12 18:44

sheffler: 讓女性覺得不舒服的言論是否為性騷擾? 04/12 18:46

creamdancer: 你吻過我了嗎(′・ω・`) 04/12 19:56

jjkk119: 幫推 04/12 21:02

cokaka: 你到底中離完了沒? 04/13 00:53

kingvsandy: 阿不就好棒棒,現在會聽喔,那之前呢?不是不合你意你 04/13 19:53

kingvsandy: 就在鬧彆扭。 04/13 19:53

SupaArchon: 不是不過激嗎? 那你修文修個什麼勁wwwwwwwwwwwwwwwwww 04/13 21:24

jschenlemn: 不過激一樣可以修呀,這是我的文我愛修就修 04/13 22:00

jschenlemn: 尊重你們的感受我修沒關係,但是如果我是版主的話可 04/13 22:01

jschenlemn: 能不會判決需要 04/13 22:01

jschenlemn: 可能不會判決需要修正,畢竟我的好球帶較寬,所以然 04/13 22:05

jschenlemn: 後再有類似的案例也許需要有其他版主共同審理 04/13 22:05

SupaArchon: 你的文當然愛怎麼修就怎麼修 只不過你一開頭說不過激 04/13 23:18

SupaArchon: 中間連不違反版規都搬出來 現在卻說"尊重你們感受" 04/13 23:19

SupaArchon: 這立場轉變之快跟過去真是沒兩樣啊 04/13 23:19

SupaArchon: 須知過激言論是你自己提出來的政見 板友以你的文章質 04/13 23:19

SupaArchon: 疑會如何判決 你先講了匪夷所思的答案 又搬現行版規出 04/13 23:19

SupaArchon: 來 最後卻因風向改變立場 這樣要別人如何相信你執法? 04/13 23:19

jschenlemn: 我的立場沒變呀!上面就說,我不認為這嚴重到需要以違 04/14 15:37

jschenlemn: 規處理或是修文 04/14 15:37

jschenlemn: 而且我也說,要是日後判決,我也不一定會判違規,因 04/14 15:39

jschenlemn: 為我接受的程度較大,必要是會請其他版主一起審理 04/14 15:39

jschenlemn: 但是以版友身份來看,我的文章既然讓這麼多人無法接 04/14 15:40

jschenlemn: 受,好吧,我自己的文章我可以修改 04/14 15:40

jschenlemn: 也避免我的其他政見因此失焦 04/14 15:41

jschenlemn: 但如果今天我是版主,就不一定會以版規叫使用者修改了 04/14 15:42

jschenlemn: 。 04/14 15:42

kingvsandy: 所以你自己也承認你這樣做有問題了,那版主你還能當 04/14 16:44

kingvsandy: 嗎? 04/14 16:44

jschenlemn: 也沒什麼問題呀,就我的標準你們能否接受而已,如果 04/14 17:45

jschenlemn: 對我有異議,你也可以問問看其他版主意見怎樣 04/14 17:45

jschenlemn: 如果你是問我那篇文章是否過激,我認為是沒有,但你 04/14 17:47

jschenlemn: 們覺得有,所以我修改了 04/14 17:47

jschenlemn: 然而要是正式上任,我應該不會依版規令其修改 04/14 17:48

jschenlemn: 所以我認為擔任版主還是沒問題的,你們要不要選我就尊 04/14 17:50

jschenlemn: 重你們自己的選擇了 04/14 17:50

liu770889: 噁心 08/20 18:32

elmocc01: 平衡噓 08/28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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