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學校聘僱的職員是否屬廣義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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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52214 (心好男孩)
時間 2024-10-09 07:21:05
留言 33則留言 (15推 1噓 17→)

請教各位版友 公立學校除了教授與公務員,另一種是不需參加國考而以勞工身分聘僱, 想請問後者是否屬公務員服務法所稱之廣義公務員? -- 請問公立大學所聘的約用人員(行政組員、技術組員等)屬公務員服務法所稱公務員嗎? 感謝各位版友資料 學校聘僱的行政類:行政組員(陞遷後為助理管理師->副管理師->管理師),技術類:技 術組員(助理工程師->副工程師->工程師,為持續聘僱(不用一年一聘),請問國立大學 中此類是屬約用人員嗎? 了解,感謝版友詳細資訊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51.11.15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728429667.A.DC7.html

GundamW : 視學校進用依據和與學校簽訂的聘僱契約有無規定10/09 08:18

luismars : 會計會喚你"非正式"人員,檢調用"公懲法"的時候是10/09 09:29

nazui : 不懂2樓邏輯 學校管適用勞基法人員的是總務處 關會10/09 09:49

nazui : 計什麼事10/09 09:49

luismars : "實務經驗"XD 會計主任就是這麼叫別人的,跟錢有關10/09 10:37

suweiQQ : 當然不是,校聘的更沒有國旅卡10/09 10:44

suweiQQ : 在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刊登不代表就是廣義公務員10/09 10:44

ncnuboy : 學習適用勞基法的,只有技工友歸總務處管!10/09 11:53

s8960046 : 貪污,性騷擾,性侵,就是廣義供誤圓10/09 12:11

anutnut : 我猜2樓的意思是,一般時候只會認定是約聘僱,但有10/09 12:16

anutnut : 會計核銷問題的時候,約聘僱人員就會被看待成公務10/09 12:16

anutnut : 員一起論處。10/09 12:16

marskam723 : 對10/09 12:22

DAEVA : 這題選擇題會考10/09 12:48

ssss61204 : 約聘僱是約聘僱,學校自己招勞工身分的叫臨時人員,10/09 12:51

ssss61204 : 約用人員或校務基金人員,每次一堆人亂講10/09 12:51

luismars : 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約聘之人員,係公務員服務法之適10/09 16:50

luismars : 用對象(銓敘部85年2月27日85台中甄一字第1256915號)10/09 16:51

tony1768 : 2樓說的對 10/09 17:00

ssss61204 : 約用人員非屬公務員服務法適用對象 10/09 17:25

AntiPiece : 福利沒你,出事有你,那你八成就是廣義公務員 10/09 17:26

tony1768 : 說的好 10/09 17:31

kutkin : 沒有掛約僱的都是約用 10/09 19:53

kutkin : 你這些都是勞基法的約用 10/09 19:53

GundamW : 約用人員是勞工,非公服法所稱文武職公務員,但有 10/09 20:44

GundamW : 無比照適用公服法,要看學校規定跟契約內容。請詢 10/09 20:44

GundamW : 問服務學校人事室。 10/09 20:44

suweiQQ : 前幾樓都已經解釋了還一直追問 10/10 09:00

AxlRose : 在薪資清冊跟勞健保上面就是非正式 不用崩潰 10/10 09:14

AxlRose : 在公務人員眼裡你們勞保是比公保屌的 10/10 09:14

AxlRose : 不過一般也不會直接叫你非正式人員 那是個人行為 10/10 09:34

maniaque : 現在大學基金可以聘僱計畫人員,工作行為上是準用的 10/16 09:39

maniaque : 像3條5~8條,11條這一堆li li ko ko 10/16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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