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被記2支申誡的救濟請益

看板 PublicServan
作者 nagilong (~~)
時間 2023-11-09 15:3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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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朋友Po文:被記2支申誡的救濟請益] 各位板上大大,大家好: 小弟之前是中部學校正式職員,調職到新機關後,前機關因為缺人找不到人以及校內派系鬥 爭等等複雜原因,對小弟開了一場性平會指控我性騷擾, 想當然爾,結果當然是「性騷擾不成立」,只是要讓小弟不厭其煩跑程序 小弟想請問的事,性平會的決議性騷擾根本不成立,但是該學校還是以「逾越師生應有分際 」之理由,特別開一場考績會,記了我2支申誡 ,想想要因為根本不成立的性騷擾白白被記,實在不服氣 因此現在想提救濟程序來自我救濟這兩支申誡,請問專業的大大: (1)性平會決議記的申誡我是填申復書,到原學校提申復程序嗎?(還是申訴程序,有點 搞不清楚) (2)本身是經國考程序的公務員,並非教師法所稱之教師,機關以逾越「師」生分際來記 申誡,是我可以提出的理由嗎? 謝謝各位大大回復了,萬分感謝! 請教問題請適當模糊細節,例如人事時地物 已經有多位板友發文後被自己同事主管認出 公務員圈子很小,不想黑掉或背處分請慎重 另若您為公務人員,建議勿於上班時間發文 ----------以上提醒可刪除-------------- -- 尷尬了,朋友只有收到性平會決議(決議內容是性騷擾不成立但還是記申誡,之後就直接被 記申誡了),性平會後有接著開考績會,但根本連懲處令學校都沒發… 請問這有程序瑕疵 吧? 有提到30日內提出,但只有收到一份性平會決議說30天內可提「申復」;學校便宜行事,根 本連獎懲令都沒發… 難怪覺得怪怪的,所以請問大大到底是該提復審還是申復呢?,謝謝 喔 應該說 是在前單位(學校)任職的最後一天,收到性平會決議(上面說不成立性騷擾但記 申誡...),所以是在前單位任職期間被前單位記申誡QQ 拍謝因為是代朋友轉發,細節不清楚,等等請當事人自己來推文回復好了,謝謝建議~ 簡單來說,是已畢業的女同學,我這邊用FB訊息恭維對方女同學「感覺妳可愛可愛的沒有男 朋友呀哈哈」,就這句訊息,女同學沒提性騷擾,但是被對方派系的男老師檢舉成案,最後 當然是不成立性騷,但是有了一個名目送我申誡…QQ 決議就已經是性騷擾不成立了 請問有看文嗎 謝謝你 這其實是很好的爭點 事實就是如此,如實呈現,其實就很單純機關漏發懲處令,何來顛三倒四?我倒是不知道你 扯一堆又回答不到問題重點,是想顛什麼三倒什麼四啦 性騷擾就不成立了 覺得噁心是懲處事由嗎 哈哈哈 我還真的不是我朋友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2.78.66.11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699515114.A.88B.html

TKCH: https://www.csptc.gov.tw/News_Content.aspx?n=3521&s=162611/09 16:20

ncnuboy: 你應該要提復審,懲處令沒有救濟告示嗎?你不服性平會決11/09 16:37

ncnuboy: 議才是向學校提申復。學校職員也是適用性別平等教育法。11/09 16:37

newlifesuno: 學校盡是年輕妹子和無止境年輕實習老師,真是天堂!11/09 16:39

ezmantalk: 性平會的決定對你是有利的為何要救濟?要救濟的是申誡11/09 16:46

ezmantalk: 處分 應該令後面有教示條款 記得在30日內提出 不然就11/09 16:46

ezmantalk: 確定了 而且 你換單位 應該是前單位給現單位建議 然後11/09 16:46

ezmantalk: 現單位就照記??神奇… 另一個壞消息是,沒在12月前撤11/09 16:46

ezmantalk: ,你今年的考績表是會有這2支申誡的,我個人是覺得程11/09 16:46

ezmantalk: 序上我是現單位,即使是前單位發來,還是要送考績會,11/09 16:46

ezmantalk: 並依規請你到場陳述意見,我不知道你現單位有沒這樣做11/09 16:46

ezmantalk: ,必竟處分作出人定救濟是對現單位,不是前單位,也不11/09 16:46

ezmantalk: 是前單位的建議函一定要照著無腦獎或議處11/09 16:46

Netherland: 吃下去吧11/09 17:42

ncnuboy: 對喔!沒注意到已經調職!那原機關只能發獎懲建議函,如11/09 17:52

ncnuboy: 果逕發獎懲令的話,復審送出去就對了!11/09 17:52

ezmantalk: 我看他標的都講的不正確 沒概念又片斷吧 根本沒講清楚11/09 19:20

ezmantalk: 是什麼狀況或階段11/09 19:20

VOY: 等等...「逾越師生應有分際」...你是對學生做了什麼?11/09 19:36

peacil200: 沒有性騷擾不代表沒有逾越分際喔,你還是把事情先把原11/09 20:22

peacil200: 委講清楚吧11/09 20:22

pk0943: 只聽你一面之詞,很難知道事實真相。11/09 20:47

ezmantalk: 跳過太多階段 真如你所講的話就是幻想文 性平會決定後11/09 21:04

ezmantalk: 要送長核定然送考績會 考績會有開有通知他到場陳述意11/09 21:04

ezmantalk: 見嗎?考績會開完還要送首長核定 所以那一天一次開完性11/09 21:04

ezmantalk: 平會和考續會 然後送首長核定又發獎懲令?你要確定餒11/09 21:05

ezmantalk: 完全就是外行人 任何獎懲有可以不過考績會就可以議處11/09 21:05

ezmantalk: 的嗎? 再者只要核定時他已不在機關 他就無權直接獎懲11/09 21:05

ezmantalk: 他 即便事由是在前單位發生的 這種講法不是亂講 就是11/09 21:05

ezmantalk: 根本沒講全部事實 要幫人前還是先弄清楚吧11/09 21:05

ezmantalk: 性平會的決議根不用理他,因為他是不成立,他自要把案11/09 21:10

ezmantalk: 子送考績會 考績委員可以直接拿不成的結果直接建議新11/09 21:10

ezmantalk: 單位申誡2次?而且也不踐行考績法的程序,請當事人到場11/09 21:10

ezmantalk: 陳述意見?根本就完全無視法律規定與程序正義 這樣的處11/09 21:10

ezmantalk: 分不瑕疵也難!11/09 21:10

Autumnleaf: 對學生講這種話就是性騷擾啊,被記申誡也是剛好讓你長11/09 21:16

Autumnleaf: 長記性而已,有什麼好喊冤的,不清楚自己什麼身份嗎?11/09 21:16

kiwifruit: 認真問,照原po說女學生已經畢業的話,有何理由可以說11/09 21:27

kiwifruit: 不適當呢?11/09 21:27

ezmantalk: 這種事 只講程序不講實體 我們又不是當事人 誰是誰非11/09 22:10

ezmantalk: 說的清楚 只是就目前講法完全對不來 最後一天拿到性平11/09 22:10

ezmantalk: 會決議 又不懲處令 程序上就是要完成那麼多 所以性平11/09 22:10

ezmantalk: 委員考績委員 首長 一整天都在等流程 流程到就到就處11/09 22:10

ezmantalk: 理這個案子?? 如果是,那真的值得爆料 總之性平會決議11/09 22:10

ezmantalk: 是一件事 懲處令是一件事 雖然現在懲處令電子化也不代11/09 22:10

ezmantalk: 表他可以懲處在發布令時不是他機關的人 整件事就是充11/09 22:10

ezmantalk: 滿遮掩又講不清楚 既然他已拿懲處令針對懲處令去打復11/09 22:10

ezmantalk: 審 不是性平會決議有申誡就可以馬上申誡 上面程序跑完11/09 22:10

ezmantalk: 才能懲處 翻一下保障法 公務人非依法律不得懲處 要道11/09 22:10

ezmantalk: 德審判的我沒意見 但程序根本原po講的巔三倒四11/09 22:10

lolicone: 申訴看看。但那句話確實蠻噁心的11/10 09:41

apcr1115: 剛好而已11/10 09:48

za755029: 能吐槽的點太多 先承認你就是你朋友11/10 11:10

GIFT1988: 剛好而已11/10 12:59

dennyho: 滿噁的說實話11/10 19:18

hank7218: 不成立跟噁心是兩回事, 這句話就有試探性,同儕間講沒 11/11 07:47

hank7218: 什麼,職員跟學生不懂得拿捏分寸難怪瓜田李下,不然你 11/11 07:47

hank7218: 把這句話轉達給學生家長看看 11/11 07:47

daniel6114: 保訓會 復審 11/11 15:16

kiwifruit: 我覺得原po應該先認真的理解ezman說的程序,理論上整 11/11 20:40

kiwifruit: 件事的程序如果不合法不正確的話,應該很容易可以翻, 11/11 20:40

kiwifruit: 如果程序都沒問題的話才需要針對懲處實質內容去討論跟 11/11 20:40

kiwifruit: 抵抗;至於案情本身那就是另外一件事了 11/11 20:40

zookeeper: 活該 11/11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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